雷洋事件 北京警方一蠢再蠢 独立第三方浮出?(图)


中国循环经济协会生态中心主任雷洋生前照(网路图片)

【看中国2016年05月20日讯】(看中国记者夏妍综合报导)被指涉嫖抓捕期间身体不适死亡的中国循环经济协会生态中心主任雷洋,在外界多番质疑下,北京警方5月11日再为事件解话,除了详细述说事件经过,还有视频为证,甚至还出示一张收据字条,相关说法再次被外界质疑。有媒体报导称,雷洋事件水落石出,拿出一个公众信得过的结论,需要一个独立第三方,那就是借助社交媒体、自媒体的公众舆论。

北京警方造假一蠢再蠢

北京警方通报称,警察5月7日晚8时许,发现雷洋从足疗店离开,便对他盘查,雷洋在企图逃跑时咬伤警察,及打烂警察所持的视频拍摄设备,后被控制上车,但行驶的过程中,雷洋突然挣脱看管,从车后座窜至前排副驾驶位置,踢踹驾驶员迫使停车,打开车门逃跑,但被再次控制,及将其戴上手铐,并于9时45分带上车。在将雷某带回审查途中,发现其身体不适,警察送他至中西医结合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但是,雷洋的家人说雷洋晚上9点左右才离开家前往机场接机,就是说群众举报的嫖客不是雷洋;警方抓捕涉嫌嫖娼行动为什么只有雷洋一人?此外警方为什么不直接进店去抓,却要在外面蹲守呢?

在外界多番质疑下,5月11日,北京警方再次为雷洋之死事件解话,除了详细述说事件经过,还有还拿出了视频,还出示一张收据字条,当中更写明是循环经济协会雷洋。

自由亚洲报导质疑,离奇的是,收据上,竟有雷洋及循环经济协会名字。网民更是不买账,“你信吗?嫖娼收据?”,“还要写明他的单位。”并发现,收据竟然还写着嫖资,警方造假真是一蠢再蠢。

外媒:雷洋案需借助社交媒体、自媒体的公众舆论

据BBC报导分析,5月19日,有关雷洋事件北京公安局发布了一个安民告示。公告全文不长,可圈可点之处颇多。


(网络截图)

首先“北京市公安局对雷洋案高度重视,事发后立即”…

报导质疑,北京公安局的“立即”的概念是什么?与井喷的公众舆论是一个概念么?此外,“立即”之后的动作更经不住推敲:“责成昌平分局及时通报检察机关,并积极配合开展调查工作,相关人员接受调查。”昌平公安如何与昌平检察“积极配合”?县检察院对县公安局有什么令公众信服的调查权、监督权?

应“接受调查”的“相关人员”,在雷洋之死曝光后一直在借助拥有的话语权“证实”雷洋的确嫖了娼,甚至把“涉嫌违法者”、“卖淫女张某”拉到镜头前“证实”与雷洋发生了性行为。

“相关人员”之一的昌平分局预审大队大队长高春正在接受《人民日报》记者专访时说:“对现场提取的避孕套进行了DNA鉴定,能够证实雷某进行了嫖娼行为。”而“张某”对雷洋的相貌特征只有这样的描述:“30多岁,戴眼镜”。一个30多岁的小伙子落到警察手里一个多小时就进了停尸房,“能够证实雷某进行了嫖娼行为”是昌平公安最急于查清楚的吗?

北京公安局的公告最后还强调,要“坚决依纪依法处理,决不护短。”报导质问,执法者不“依法”依什么?既然“依法”,何须表态“决不护短”?

雷洋案发展到今天,大家一个基本的共识是,要让雷洋之死水落石出,要让老百姓相信、让死者亲属接受调查结果,雷洋案的调查者,应该是一个独立的第三方。

就连中共官方新华社也在社论中提出:雷洋事件发展到现在,昌平警方应该回避,“应由法定的执法监督机关或更高级别的部门介入,才能发布更权威的信息。”

报导列举应该的相关案例时称,在英国,警察执法过程中出现死亡,每年都有发生。事件发生后,当事警局必须立即向监督警察执法的独立调查机构,“警察投诉独立调查委员会”(IPCC, Independent Police Complaints Commission)报告,由IPCC接手调查死亡原因并确定警方责任。警方只有闭嘴协助调查的份。

报导强调说,中英国情不同,或许缺乏类比的基础,但不失有启示之意。昌平的检察院或更高一级的检察院是否能担当独立的执法监督的角色,仁者见仁。或许,雷洋案是一个很好的检测。

报导进一步分析,一个无形却强大的“第三方”正在雷洋事件中浮出水面,那就是借助社交媒体、自媒体的公众舆论。报导认为,自媒体不但打破了中共官媒对话语权的传统垄断,在雷洋案上可以明显地看到,社交媒体上的关注焦点,推动或迫使中共官媒的关注焦点,从“嫖娼”转向“公民的非正常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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