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时刻,执法监控总是“坏”掉(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6年05月12日讯】5月11日,雷洋事件最新进展,据@平安昌平通报,7日晚21时14分,民警发现雷某从足疗店离开,立即跟进,亮明身份后,雷某曾试图逃跑,激烈反抗中咬伤民警,并将民警所持视频拍摄设备打落摔坏。经查,雷某在足疗店内进行嫖娼活动并支付200元嫖资。
尽管公布执法纪录是证明警方清白的最佳方式,但不幸的是,关键时刻监控摄像头却总是“坏了”。不得不说雷洋真是个好演员,一个平时经常踢足球身体那么好的人,心脏病却发的那么及时。甚至死之前还帮忙把摄像机打坏了,坏得无法恢复!真是配合得好!
这已经不是监控第一次坏掉了,2014年01月27日,据新京报报道,湖北沙洋县农民曾青山因涉及一起枪袭案被警方传唤,15小时后死在当地医院。家属在其身上发现多处红斑及疑似勒痕,疑其生前曾遭暴力,向警方申请调看讯问录像,警方回应称“没有录像”,向医院索取病历,院方又称“病历被偷”。显然,监控“善解人意”地在关键时刻“坏掉”了!
于是,我们经常看到这样的怪现象:花了纳税人大量钱财购买的配置很高甚至有些畸高的录音录像设备,总是在关键时刻“坏了”,有的甚至早不坏晚不坏,偏偏最关键的十分钟或五分钟成了空白。但是,那些监控设备坏掉的时间段内发生的事情,有多少人会相信它们真的不存在?摄像头最先坏的是浙江钱云会案,当时道路边的摄像头是坏了两个小时,案发前后两个小时。多么巧合?
当然,网友也不是好哄的。有网友指出:“别逗了,我在执法记录仪厂家上过班。那玩意就算放水里泡半个钟都不坏。摔成渣也能把资料拷贝出来!真当老百姓没智商一样!”甚至有网友表示:“那个3.2米是保证部件工作正常。里面的Flash卡32米也不会有问题,回家洗两个小时,然后再烘两个小时也不会有问题。”
难道这届摄像头普遍患有:先天性、急性、间歇性、突发性失灵综合症?可惜的是,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一般的讯问过程的录音录像的使用只是“可以”,而非“必须”。即使是可能判处无期、死刑的重大犯罪案件,讯问时也只是“应当”录音或录像,而非“必须”。这就给不法民警以很大的操作空间。
两年前,就有就专家指出,在双方强弱不对等的情况下,对于弱势的一方,应该有更多的保护措施。比如,无论案情大小,无论涉及何种性质的案件,当警方需要讯问当事人时,必须有律师在场;在没有录音录像设备的情况下,或者在录音录像设备无法正常运转的情况下,警方不得讯问当事人。更重要的一点是,如果没有录音录像,一旦当事人指控警方殴打、虐待当事人或刑讯逼供,处于弱势一方的当事人不需要提供任何证据,而警方则有义务拿出证据证明自己没有当事人指控的行为。如果拿不出证据,当事人的指控就要被认为是成立的。
不然我们就永远无法解决,花纳税人那么多钱建的监控。一要用的时候,他却总是坏掉了,坏的那么及时!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