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战史自曝红军强奸妇女 团长参谋长被“慰劳”
海外中文媒体刊登《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战史资料选编・鄂豫皖时期(下)》中部分内容,反映了1931年中共红四方面军前身在皖西北强奸妇女的恶行。
文章作者为方英,1931年初任中共安徽省委书记、后转任皖西北特委书记、皖西道委书记等职。1931年12月被撤职,稍后因肃反扩大化被捕。1932年去世。
1931年7月1日,方英向中共中央写信反映当地问题说,旷继勋与中生在河口命令中共地方党部布置路线,准备找6个女子共同分配,但因种种原因没有完成。
在扩大会时,有人提议“审查此问题”,在常委中虽然收集了很多材料,但张国焘不同意处理,所以没有通过。
信中说,红军把苏维埃当成红军招待所,尤其对于妇女的关系恶化非常。红军到麻埠时有七区一个十六七岁少女被红军强奸,十二师三十六团到霍山诸佛庵要苏维埃主席给他们布置路线,也发生强奸共青年团员事件。
另外,红军南下时,到各处都有强奸事发生,还有少数女子以为拥护红军是解决性的问题,是唯一要务,自动把慰劳红军的妇女分配给团长、参谋长睡觉。
方英说,以上事件是非常普遍现象,他认为非常严重的。
资料显示,中共红四方面军以鄂豫皖苏区部队为主力组成,于1931年11月7日在湖北黄安七里坪成立。总指挥徐向前、政治委员陈昌浩、政治部主任刘士奇,实际领导权由张国焘控制。下辖红四军(军领导由方面军总部兼任)和红二十五军(军长旷继勋、政治委员王平章),总兵力共4.5万人。时为中国共产党控制下仅次于中央红军的军事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