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该被时代遗忘了的抗战国家元首(图)


林森(中)与蒋介石等。(网络图片)

他身为国民政府主席,但却被不少人看作是“国府看印的”。他是辛亥革命的先驱、反袁护法的功臣、中华民国的缔造者之一,为官处世却奉行“不争权揽利,不作威作福,不结党营私”的“三不”原则。他就是林森,一个该被历史记住的人。

林森(1868—1943),1868年2月11日,出生于福建省闽县尚干凤港村。林森从“一介书生到国府主席”的人生历程,以及他成为中华民国首任参议院参议长,又连任12年国家元首的经历,是很值得后人研究的。林森虽身居一国之尊,但向来不以贵人自居,“平民元首”的形象使很多接近、了解他的人都肃然起敬。他出身寒微,在教会学校里接受了长达14年的西式教育。因对民族危亡有切肤之痛,很快踏上了共和革命的道路,且成为出类拔萃的领袖人物,对辛亥革命贡献卓著。辛亥革命胜利后,他作为中华民国的缔造者之一,当上了首任参院议长,参与了创造共和的诸多关键决策,与孙中山和袁世凯都共过事。袁世凯篡权及北洋军阀统治时期,他又辗转奔波,致力于再造共和,并在此过程中历经宦海浮沉,数起数落。在孙中山死后不久,林森便由“容共”转向反共,并因此获誉“反共先知先觉”。在抗战时期,林森以国家和民族大义为重,不遗余力宣传团结抗日。

林森的经历丰富、复杂而坎坷,而综观其一生,对国家和社会进步做过不少的好事。除了爱国之志终生不渝外,为官清正廉洁、不慕名利、重视教育、自律甚严等,也是他的优点。尤其他崇扬民主和法制的精神更值得称道,在任参院议长时,他对孙中山和袁世凯这两名“大总统”的决定都有过否决的记录。尤其是他在众目睽睽之下,曾使目空一切、趾高气扬的袁世凯不得不在解除佩刀后才被允许进入参议院,此举尤令人钦佩。蒋介石上台后,林森仍未改书生本色,以国民党监察委员的身份,数度参与弹劾蒋介石的行动,使蒋大为恼火。

作为孙中山的忠实追随者与积极合作者,林森对孙一直是敬仰有加的。特别是在孙逝世后,他致力于为孙建造陵寝,树碑立传,并率先提出尊称孙中山为“国父”的动议,无疑对弘扬孙中山的革命业绩和精神遗产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林森为官处世,不喜张扬,做事低调,奉行“不争权揽利、不作威作福、不结党营私”的“三不”原则,讲究“无为而治”。但由于这种风格,也使林森倍受冷落,在他任“国府主席”时,国民党内很多人都不重视林森这位“一国之尊”,甚至仅仅把他看作“国府看印的”。胡适针对此情形曾有过一段评价:“林子超先生把国府主席做到了‘虚位’,以至于虚到有的人居然已经‘目中无主席’了。”但他并不是“无所作为”,该做的事他向来是当仁不让的。林森去世时间较早,在抗战未结束即因突遇车祸而不幸身故;而且他身后无子女,唯一的养子在30年代即死去,因此有关他的资料较少,也不易查找。

求学台湾

在家乡教会学校接受了14年之久的“西化”教育,林森并没有被基督教化,而是从中吸收了中西文化的精华营养,在他心中滋生了强烈的振兴中华的爱国热情。1887年,林森在鹤龄英华书院肄业,在他面前有几种人生选择:一是做基督教的神职人员,当传教士;二是到海关或洋行工作;三是参加科举考试,走“学而优则仕”的路子。但是林森志不在这些方面,他的心早已飞向了海外,要去探索更多的知识,寻求祖国富强的道路。于是他渡海投考了台湾的西学堂。

台湾成为林森成年后社会生活及革命活动的起点,台湾成为他的第二故乡。在这里,他度过了10多年最宝贵的青壮年时代,因此他对台湾有一种深深的眷恋之情。

当时台湾巡抚刘铭传大力进行台湾的开发建设,积极推行富强新政,修铁路、开煤矿、设电报、开办新式学堂等等改革举措,决心把台湾建成“一隅之设施,为全国之范”。正是这些新鲜事物,吸引了林森的目光。当1887年台湾西学堂开办时,他就欣然前往求学。西学堂的开办,是近代科技教育的一个创举。学堂既有西方教师教授科学技术,同时又有中国老师,讲授中国经史文字。因此这几年的学习,培养了林森学贯中西、文理兼同的知识结构。

1890年,林森又考进了新设立的台湾电报学堂,这是因为受“科技救国”思想的影响。1891年毕业,林森进入台北电报局工作。由于他待人诚恳、为人稳重、办事认真、勤奋踏实,再加上他接受了多年中西教育,英语基础好,业务能力强,因此受到上司的赞赏和同事的肯定。林森十分敬业,这一年他回家与从小与他订婚的郑氏完婚,结婚后感情很好。但他在婚后三天就回去上班。新婚夫妻只有在假日才能团聚,当时闽台之间交通便捷,汽艇一日可达。可惜郑夫人体弱多病,婚后三年就病逝了。此后林森终身未娶,过着单身生活。后来他三弟的儿子林京过继给他当嗣子。

甲午战败,腐朽无能的清政府居然割让宝岛台湾给日本,这激起了无数爱国志士的抗议。具有爱国热情的林森也投入到反对割台的抗日斗争中。1895年5月清政府驻台机构开始撤往福建,林森任职的台北电报局也在撤退之列。但是林森没有随着撤退福建,而是留了下来,参加斗争。林森投奔的是刘永福的“黑旗军”,这是一支有名的抗日部队。1895年秋林森回到福建,“他奔走于沪、粤及日本各地,联络革命志士,并与中山先生联系。”积极从事反清抗日的革命活动。由于他的革命行动,林森被清政府当局作为“乱党”通缉。

1898年秋林森又一次来到第二故乡台湾,继续从事秘密革命活动。他因为精通英语、又会讲闽南话,口才又好,因此被台南法院嘉义分部录取为通译。他以职业为掩护,从事革命活动,保护抗日志士。在法院遇到抗日志士被捕、受日本人审讯时,作为翻译的他,就尽量避重就轻地翻译,当台湾同胞吃官司时,林森也向着自己的同胞。由此而来林森赢得了同胞们的信赖。他们也帮助林森,有一次林森奉孙中山之命要回福建从事革命活动,但手上没有路费,正在发愁。当地台胞知道后,立即拿出50块钱资助,林森只要了30块。为了让林森平安成行,这位台胞特意到码头送行,使林森十分感动。由于林森在台湾为老百姓做了不少好事,当地人十分缅怀他,林森逝世后,1947年嘉义建立一个“青芝亭”,在亭里竖立一块碑纪念林森。在台湾,迄今仍有许多县市与乡镇还保留“林森路”或“林森街”之名。

林森也念念不忘第二故乡台湾,直到他临终之时,还特意嘱咐蒋介石等人:务必要光复台湾!

国民政府主席

林森成为国民政府主席,在当时的国民党内,是众望所归。

在大革命时期,由于林森参加了“西山会议派”,反对国共合作,因而被国民党中央开除党籍。1927年6月11日,南京国民党中央党部宣布取消“打倒西山会议派”的口号,林森与张继、谢持、邹鲁等也恢复了党籍。

1928年2月,林森被选为国民政府委员,10月当选为立法院副院长,接着又选为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成为国民党中央和政府的重要人物。但是这时的林森,全身心地投入到总理埋葬事筹委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埋头致力于修建南京中山陵。林森对中山陵的建设十分用心,倾注了满腔热情,从葬事的筹备,陵园的勘定,到工程图纸的审定,工程招标乃至工匠的确定,他都亲自一一过问,认真筹划,亲自落实。在当时大小军阀之间为了利益而进行混战之际,林森则似乎置身于另一个世界,他在从事着似乎与战争状态、烽火岁月不相称的事情。

1931年3月2日,立法院长胡汉民被蒋介石囚禁后,林森被选为立法院长,成为国民党中央的要员。在此之前,林森为避开政治旋涡,飘然出国,到海外进行为期8个月的视察活动。因此他是在海外旅途中被选为立法院长的。他这次出国任务是视察党务、慰问侨胞、募捐等三项任务,走遍五大洲,历时8个月,于1931年10月中旬满载而归。

在这次海外旅行中,林森有3个月是在瑞士避暑度假的。当时他委托人在瑞士日内瓦租房,时间3个月,而且还规定了价钱,按他的要求要在当地租到房子是很不容易的。这位朋友经过多方打听,最后在日内瓦近郊外租到一个仅有两小间的农舍。林森来看后却非常满意,他与陈耀垣一起整理房子,洗涤衣物,烧饭做菜。由于那里只有西式餐具,而没有中国餐具,菜烧好了,却找不着筷子。朋友建议去驻国际联盟的中国代表团那里,借一些中国餐具来,却被林森阻止了。他说:“这次顺道到瑞士度假,完全是一种私人行动,和公务无关,不要惊扰到公家机构,用具不妨将就一点。”于是他们就自己用木头削成木条备作筷子之用。有时朋友来访,没有床睡,就和林森挤在一张床上。第二天清晨,客人醒来之时,林森已经烧好了稀饭,等着与他共进早餐。这段海外之行的小插曲足以说明林森公私分明、生性淡泊、安于清贫的品格。

在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九一八”事变后,本来应该团结抗倭。但是1931年11月国民党四大召开之际,国民党内又开始了互相指责,互相拆台的局面。以蒋介石、胡汉民、汪精卫为代表的三派势力相持不下。胡汉民和汪精卫为了搞倒蒋介石,暂时联合起来,共同对付蒋介石。在这种情况下,蒋介石“以退为进”,宣布下野。

在群龙无首的情况下,令各方面都能接受而又具有崇高威望的林森于1931年12月15日被推选为国府代主席。月底,国民党四届一中全会议决国民政府主席为国家元首,但不负实际政治责任。12月28日林森就正式当选为国民政府主席。

据当事人陈铭枢回忆,当蒋介石下野时,曾意“将以国府主席一职畀于右任”,但陈向蒋推荐了林森:当蒋决定下野时,曾约我到他的书斋密谈。他向我提出建议国府主席一职畀于右任。我并未察觉他早已属意于于,以为只是偶尔论及,固说:“于先生固然好,但还有一位更好的人,你为什么没有想到呢?此人既有清望,又没有各方面的政治背景,完全符合粤方所提出的主席标准——年高德劭。”蒋急问:“是谁?”我答:“林子超”。他听了恍然若有所悟似地说:“林一向爱清闲,不知道他愿意不愿意?”我说:“可以劝驾。”蒋立即写了一封亲笔函致林,交我面递。林因事出意外,开始尚有顾虑,经过劝说,他答应了。

实际上当时有望成为主席的还有蔡元培先生。但蔡元培属于学者型的人士,资历比中华民国首任参议院议长的林森稍逊一筹;而于右任因为是蒋青睐的人选,而被粤方所拒绝。因此,最后就只有林森莫属了,而且从公德还是私德来看,林森都是当之无愧的。

林森平生洁身自好,生活力奉简约,朴素至极,他曾为革命到海外募集到大批捐款,却没有为自己添置一件足以防寒的冬衣,以致在自己的长衫下摆上缝上衬布以保暖。他青年丧妻,却终身不续娶,无亲生子女,没有什么家产,更无三妻四妾,这在当时的官场中是十分难能可贵的品质。林森对于自己负有责任非常清醒,他在《就职通电》中讲:“森受命彷徨,不敢自逸,黾勉受命,暂度危机。值此国难灼肤,外交束手,懔失足于冰渊,谋全国之团结,急不可待,时不我与,森惴惴自将暂勉效职。”可见他深知自己所处位置的艰辛,于是表示要如履薄冰地效力。事实也确实如此,伺候国民政府面临内外交困的局面,林森真是受命于危难之际,奋力苦撑危局。

平民品质

林森给人们的形象是:一身长袍马褂,鹤发童颜,银须飘垂;一根手杖,一副眼镜,仪态端正,举止稳重。如果不是他胸披红绶带,佩一枚青天白日的徽章,人们是不会想到这么一位慈祥的老者就是中华民国的国家元首。

林森在衣着饮食方面都很朴素。他经常身着黑色或蓝色大衣长袍,戴灰绒呢帽或黑色礼帽。一年四季,无论寒暑,都是一身布衣,只有厚薄之分,没有时常变化。在饮食方面,他也很简单,他喜欢清淡素食,几乎烟酒不沾。尤其是在抗战时期,更是一切从简。据厨师诉苦说,每天只限买两角钱的肉。初到重庆,还可买得斤把。后来物价高涨,只能买得两个指头这么大的一块。你想,叫人怎样做菜呢?如果采购的人买回来的菜贵了,林森还要批评。

在住宿方面,林森也很简单,他喜欢清静、自然。据其下属、曾居国民党内要职的张群回忆描述:“其南京成贤街故居,十分狭窄。移驻洛阳期间,居处尤为简陋。迨抵重庆以后,初住李子灞,后住歌乐山林园,均只普通房屋。”这与一些国民党内高官住公馆形成了鲜明对比。

在行方面,林森更是不讲究。他喜欢轻车简从,习惯独来独往,除司机外,平时不喜随带侍从。有一次,林森出席一个重要的集会,他的座车路经一个路口,因未悬通行证,前座没有随从,汽车又这么老旧,警卫人员就予拦阻,不许前进。这时林公把手杖伸出车外,轻轻向警卫人员身上一点。警卫这才警觉到车里坐的是谁,离开敬礼放行。他还经常随意停下车来,自己一个人走下车与旁边的人闲谈;有时一个人走在街头,与市民聊天,或者在田间地头与农民拉话,了解民情民意,那些与他说过话的人,怎么也想不到这个长须飘飘、衣着朴素的老人家就是国家元首。

有人这样描述过国民政府迁都洛阳办公时林森在街上与市民接触的情景:那时洛阳市上,常见这位老人,长髯飘拂,御黑大氅,不带随从,散步街头,和民众商民随时接近,亲询民间疾苦。有一次,他亲赴商店购买汽油,跟商人论价还值。他说:“国府日常所付汽油价钱不少,所以顺便亲自向商家查询藉知究竟。”他有个同乡在河南大学任教,一日薄暮,有个长髯老人,入室呼名。恰巧这教授不在,家里人应见如仪。老人落坐小憩,临行留下名片说:“没有事,我散步过此,听说你们在这里,顺便瞧瞧”。这家人一看,赫然元首也,再想请他小坐奉茶时,他已悠然自去了。

林森作为国家元首,不仅具有亲民的作风,而且在遵守国家法律法纪方面也没有以元首自居,以势压人,越权办事。相反是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使人对他产生由衷的敬意。

有一次,林森的住宅进行翻修,工作人员一时疏忽,在翻修时没有及时领取房屋建筑执照。因为按照中华民国政府的规定,凡是修建房屋必须到所在地区政府主管部门办理允可执照,方能进行施工。因此南京公务局办事人员也在未经查明主人是谁的情况下,就照一般通知寄发一封信,告知房屋主人。在信封上直接写了“林森”收。当时接收信函的国府文官处官员认为这样直呼其名,是对主席的“大不敬”,应当纠正。于是当即决定查询事实经过,并将情况通报公务局上级领导,要其亲自向林森主席致歉。作为主管官员宋希尚局长觉得自己应对此事负责,表示愿意去向林森主席道歉。于是他诚惶诚恐来到主席官邸时,林森亲自迎接,并要人送来茶水招待,还没等宋开口,林森就先主动把自己改造房屋建筑的情形,简要作了说明,并为没有及时办理执照而有违规章制度,表示歉意。

他说:“事前以为小小工程,不知道也要领建筑执照,致有违背规章,自当即日补办手续。”对于在信封上直呼自己名字一事,林森微微一笑道:“此小事也,余本为南京市民之一,应与一般市民受同等看待。”接着,又顺口说:“今后如为考虑到‘主席’身份起见,遇到类似的事情,在通知上,不妨改写‘子超’而不直书‘林森’亦可。”最后,他还建议:“公务局公务太忙,为避免疏忽起见,似可在一般性通知信封上,预先印好‘先生’或‘女士’或‘君’字样,这样不但可对受件人的尊敬亦省却书写人的时间与精力。”整个谈话过程,本来宋是来向主席道歉的,结果是堂堂国府主席向自己解释道歉,而且说话语气和蔼婉转,态度慈祥亲切,好像和家人闲谈一样,绝对没有官场上上级对待下级那种居高临下的霸道姿态,这使这位局长十分感动。作为一个国民党员,林森也经常参加党内活动,出席会议。由于他身兼数职,有时实在出席不了,他都“亲笔请假,决不疏忽,虽在严寒酷暑,无故绝不缺席,而每当会议散会之际,区分部书记未退出会场以前,(林森)主席决不先走。谦谦君子,其重法崇礼,有为常人所难能者。”正因为如此,在林森逝世时,当时国人均对他表示赞叹:“主席贵为元首,其衣其食其住其行,又仅与平民等,抑且亦较俭于平民,布袍大褂,安步当车,素食淡饭,陋室自居,此种精神岂一般平民所能及耶?”

“无为而治”的风格

林森的思想品格中,既有道家淡泊名利的一面,也有传统儒家积极明志的另一面。他登上国府主席的座位,并不是怀着君临天下的心情去争夺权位。因此,他的政治作风就带有很强的“无为而治”的色彩。本来1931年6月15日国民政府明令公布的《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关于“国民政府主席”的内容规定“国府主席对内外代表国民政府;国府主席兼中华民国陆海空军总司令;国民政府、五院院长、副院长、陆海空军副司令及直隶于国民政府之各院部会长,以国民政府主席之提请,由国民政府依法任免之。”如果按照此规定,国民政府主席是总揽政权、军权,位高权重的位置。但是,1931年12月25日通过的《中央政治改革案》规定:“国民政府主席不负实际责任。”也就是说,这样一来,林森出任的是明文规定没有实际权力的国家元首,这在中国政治史上是破天荒的。对于这样一个虚位,林森却能够安然处之,可见其“无为而治”的政治作风与处世态度。

不少纪念文章都记载林森有“三好”和“三不”:即好佛、好古玩、好客;不再娶、不治私产、不杀生而素食。也许说明了林森在“无为而治”作风下对待生活的情怀。

由于是虚位元首,林森尽量恪守“国民政府主席不负实际责任”的明文规定。尽量不问细事,不干扰阁僚的工作。以致在他就任主席一个多月后,行政院的那些官员才记起来应该去参谒一下林主席;而林森得知汪精卫正率领全体阁员前来拜访时,他却有意回避了。对此,胡适于1934年评价说:“如果国府主席是一个不明大体而个性特别坚强的人,如果他不甘心做一个仅仅画诺的主席,那么,十几年前北京唱过的‘府院之争’一幕戏,还是不容易避免的,我们试回想那两年前党政军合为一体的国府主席的地位,就可以明白林主席的谦退无为是有重大的历史意义的了。”

林森与蒋介石,在性格上一柔一刚,因此能够互相配合,长期共事而能安然无恙,这当然主要是因为林森的通情达理。抗日战争时期,林森曾对蒋介石说:“你尽可以专心致志于抗建大计的部署,领导全面抗战的进行”;而融洽民情,鼓舞士气等内政可由他来做。林森从来不把自己当作元首,在公开场合都把领导抗战的功劳归于蒋介石,从来不妨碍蒋介石行使实际上的最高领导权,从而保证了他们之间长达十多年的合作,也使抗战期间最高领导层基本稳定团结。

林森在政治上不争权夺利、不逾矩,而且对待普通百姓也与世无争,与民无扰。在重庆期间,国府依山而建,“山上种有菜蔬杂粮等物,仍准农人出入府禁,按时耕作,所以与民无争。”

林森在官场不结党营私。对亲友之事、政事方面的请托,他都一律拒绝。对自己从美国留学归来的唯一嗣子也不安排在身边工作,而是让他上抗战前线。遇有同乡来求职,宁可自己掏腰包予以资助,而不为之介绍工作。他担任国民政府主席后不久,就对文官长魏怀提出要求:“我只要你做到两个条件:第一,你不要荐人。第二,你最好是不见客。”对此,胡适评价说:“这是有意的无为。若没有这种有意的无为,单有一个恬退的主席,而难保他的属吏不兴风作浪、揽权干政,造成一个府院斗争的局面。”

林森之所以要有意无为,不仅是他的修养性格使然,也是有他的深谋远虑的。他曾对亲友说:“你要知道,我的地位,譬如神龛中的神主,受人敬仰而不失其威仪,自然能保持庙堂之肃穆,与家宅之安康;若一旦神主‘显灵’,则举室彷徨,怪异百出。其所造成阢隍不安之现象,有非另灵异暂短时期所能补救。故神主千万不可‘显灵’。”林森正是对自己的地位保持了清醒的认识,所以能够既在庙里,却又能够尽量不“显灵”,以示超然处之。

本文留言

近期读者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