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5.12地震后,有人说这是天谴,结果遭到了网友的同仇敌忾。我在当时也不敢作声了。现在事情过去一段时间了,我才敢就此事说一说。
其实所谓天遣,那意思就是说我们因为曾经得罪过老天爷,所以老天爷降下灾祸来惩罚我们。问题是,我们得罪过老天爷没有?
我认为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很多地方得罪过老天爷。
首先我们曾经“斗”字当先,不但与人斗,与地斗,还提出口号与天斗其乐无穷,这难道不能得罪老天爷吗?商朝的武乙暴虐无道,做了一个皮囊,里面装满血,仰天射之,称为“射天”,最终得到了报应,在一次野外打猎时,被雷殛死。所以不能与天斗,与天斗就要遭报应。
其次,我们在“三年困难”时期,饿死了几千万人,本来是人祸,但我们没有对自己进行反省,而是把责任推到老天爷那里,说是“三年自然灾害”,这不是冤枉老天爷吗?老天爷当然不能到人间的“人民法院”去起诉要追究造谣者的法律责任,只能是“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给人间降下灾难。
我们也曾经说过这样的话:“天上没有玉皇,地上没有龙王,我就是玉皇,我就是龙王,喝令三山五岳开道,我来了!”这是不是辱天的行为呢?假如我对你说:“你没有祖宗,我就是你的祖宗,你给我磕头”,你能高兴吗?你不得暴打我一顿吗?得罪了老天爷,遭到报应不应该吗?
可能有人说,那些事的始作俑者都是当权者,老天爷应找到当权者报应,不应找老百姓报应。请问,当权者做这些事的时候你表示过赞成没有?你拥护过没有?你反驳过当权者的谬论没有?你难道没有追随吗?遭到报应有什么委屈吗?
其实我们承认天谴是为了总结教训,以后不要再去得罪老天爷,再也不要去做傻事。如果我们能加强自省,时时反省自已哪里做错了,然后能改,有什么不好呢?如果我们能畏惧天谴,这也是一个进步。君子三畏中就有“畏天命”,而“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
也可能有人说,哪里有什么老天爷,都是骗人的。如果这样的话,为什么对别人说的“天谴”耿耿于怀呢?根本就没有老天爷,也没有报应,何必在意别人说的呢?就好比有人吓唬你说做坏事要下地狱,但你根本不信有地狱,能把你吓住吗?
子曰:“获罪于天,无所祷也”。让我们从畏惧天谴开始,走向新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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