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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亿乾坤大挪移中国经济的炸弹

作者:港股那点事  2016-04-10 12:00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看中国2016年04月10日讯】不久前我在格隆汇写过一篇《为什么我反对大面积推行银行债转股:极可能是银行的噩梦》,不想一语成谶,“债转股首批试点规模一万亿”的消息今天充斥了所有媒体。

我的观点依然不变:大面积推行银行债转股存在严重的逻辑漏洞,会埋下长远的经济隐患。有意思的是,4月5日中港两地股市因此走出了明显分化的走势,这值得我们继续审视债转股这一事件。

1短期缓解企业债务压力

短期来看,债转股对企业和银行都有好处:

1、债务人得到了解脱。企业的巨额债务基本抹掉了,公司不至于破产,也不会引发连锁债务链冲击;

2、债权人得到了解脱。银行债权人则可以将这笔贷款从资产负债表的信贷栏上抹去,避免其成为不良贷款,不会使盈利受到影响,不良率也瞬间变得好看起来。

而且1万亿的债转股规模被A股普遍解读为:“国家对于企业还贷的困难和银行坏账不会坐视不理,救市、提振信心的意图明显。这是4月5日A股大涨的重要原因。

2A股的逻辑漏洞

然而A股这种逻辑成立么?我看其实很难成立。最核心的问题在于,债转股究竟好不好?或者准确一点说,对谁好、对谁不好?

1。对负债企业好吗?

对负债企业当然好。企业还不上债就要破产了,这时候银行说你不用还钱了,给我股份就行,企业当然愿意。

2。对银行好吗?

情况比较复杂。抹掉坏账当然有利于高管短期的政绩,但毕竟债转股只是短期的账面游戏而已,银行的坏账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处置和剥离。银行主要的经营风险之一就是短借长贷带来的期限错配风险。而现在将贷款转换为股权,会再次拖延银行回笼资金的时间,大大增加银行的流动性风险,降低银行的资本充足率,银行的高管也不一定愿意做。私底下了解来看,银行对于债转股的兴趣并不大。

3。对经济好吗?

短期是蜜糖,长期是毒药——简称“饮鸩止渴”。

债转股短期化解了一部分企业的流动性危机,降低了银行的盈利压力,避免了企业破产倒闭、银行紧缩银根、职工失业率高、社会不稳定等一系列问题。

长期而言,银行借款是债权,普通股是股权,这二者的性质是完全不同的,具有不同的期望收益、收益形式、风险和流动性。银行提供借款,其预期是按时收到利息和本金,获取事先约定的收益率以及预期内的流动性。而股权投资具备高得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投资者的收益率和获得收益的时间都是很难预知的。

银行不是股权投资公司,对于本来希望获取固定收益的银行而言,债权转换为股权完全不符合其本来的投资目的和预期,银行也不具备足够专业的股权投资和管理能力。对于银行来说,这是“借钱借成股东”,简直比“炒股炒成股东”还要悲催。

债转股以后,不良资产仍然在银行手上,只不过现在不叫“贷款”,叫“股权”。然而如果贷款企业的经营状况没有好转,甚至进一步恶化直至破产(对于被逼到债转股这个份上的企业,这是很有可能的),那么银行手里的股票还是会变成一张废纸,在多数情况下,银行宁愿选择让企业变卖资产破产清算,只拿回一小部分贷款,也不会愿意将债权转股,使其在事实上一笔勾销。

假以时日,一旦债转股的企业不能复苏,那么这些“不良股权”的损失就会暴露,银行体系面临巨大的风险。银行体系的稳定对于中国经济有多重要,相信每个人都很清楚。大量转股无异于给中国经济埋下一颗重磅地雷——经济转危为安,则可以绕过地雷,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过;要是绕不过去,后果不堪设想。

由此可以看出A股和港股市场的明显差异:A股是短视的、情绪驱动的、甚至是倾向于盲目乐观的,而港股的机构(尤其是外资机构)众多,投资风格上极为谨慎,思考更为周全,绝不会放过任何可能的逻辑漏洞。

3退出机制缺乏

如果债转股涉及的都是上市公司,那么银行在未来至少有比较容易的退出方式,但现实恐怕并非如此。上市公司在中国毕竟是凤毛麟角,大中型企业没上市的也有很多,入股之后如何退出?

当年四大AMC就用债转股的方式接收了一部分股权,然后呢?AMC的退出有很大障碍,目前仍大量持有当年债转股的企业股权。以华融为例,99年债转股企业达281家,截至2015年6月末,华融仍持有其中的196家,占比高达近70%。17年过去了啊! AMC每年能处置的少量债转股收益率一般在1-3倍,考虑到17年的时间成本,这个收益率实在不值一提,更别提一大半还没处置掉的股权了。

4可操作性低,寻租空间太大

实际操作中,债转股最大的风险可能在于制造了巨大的寻租空间。目前的新闻报道提到:

债转股对象聚焦为有潜在价值、出现暂时困难的企业,以国企为主。这类企业在银行账面上多反映为关注类贷款甚至正常类贷款,而非不良类贷款。因此,此轮债转股,并不支持过剩产能“僵尸企业”参与。

问题是,谁来界定什么是“有潜在价值,出现暂时困难”,什么是“僵尸企业”?是银行,还是监管机构?我想他们恐怕都不具备这个能力。只不过区别在于,银行意识到没能力所以不愿做,监管机构没有能力却也制定出了“1万亿”这种硬性指标。

“1万亿”这个数字集中体现了债转股的悖论之处。如果不良债权真的有转股的价值,市场上自然会有人愿意做这件事,无论银行自己来做,还是其它主体从银行那里收购。市场参与者是逐利的,有钱谁不想赚,又何须“1万亿”这种硬性指标?如果不良债权没有转股的价值,那么强制达到“1万亿”的目标,损害了谁的利益?别忘了,就算你没买银行股,银行的大股东是国家,也就是我们每一个人。

既然债转股很可能是有人受益有人受损的交易,那么谁来决定这1万亿的额度归属,谁就掌握了利益分配的权力,从而导致极大的寻租空间。

极端一点讲,比如有人并不是真想做企业,只要想办法从银行贷到一笔钱,然后转移或挥霍掉了,最后一拍屁股告诉银行“我们债转股吧!”名义上企业不欠债,银行也没有坏账,这岂不成了空手套白狼的绝佳方式?只要这些人有或大或小的能力去影响银行决策,就能以这种不道德的方式不劳而获,而受损的是银行的股东——整个国家。

债转股看来已经确定要推行了,我无法改变这一点。个人能做的一点点事情就是提醒各位,要清楚债转股背后的风险,切勿盲目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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