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周永康下令抓尉健行“身边人” 反遭检举(图)


尉健行秘书王友群。(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6年03月15日讯】(看中国记者夏妍采访报道)在北京人大政协“两会”召开的第一天,前中共中纪委书记、政治局常委尉健行秘书和撰稿人、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政治系法学博士、前中共中纪委监察部官员王友群,从美国向习近平发出公开信,呼吁习近平和“两会”实践对实施宪法的承诺,抓捕江泽民。《看中国》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王友群先生,接下来请大家关注王友群的系列报道之三。

我从1999年“7.20”到现在,一直在进行反迫害。在反迫害的过程中,有些事情可以说是惊天动地。

我被抓进看守所,肯定是当时的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下的命令。因为我毕竟是跟时任中共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尉健行工作过的,而且我一直是以真名、真姓、真地址,以寄挂号信的方式,讲清法轮功真相的,寄信对象包括胡锦涛等9位中共政治局常委,全体中共政治局委员,中央各委、部、局、办的主要领导,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国务院所属委、部、局、办的主要领导,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全国政协主席、副主席,中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中共党委书记,中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中共纪委书记,包括宋平、万里、乔石、朱镕基、李瑞环、尉健行、叶选平等13位前中共政治局和中纪委监察部领导。如果没有周永康的命令,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是绝对不敢抓我的。

2008年7月11日,第29届北京奥运会前夕,我被抓进看守所,8月17日,被换押到北京市第一看守所。11月19日,我依法给当时的中共军委主席胡锦涛写了一封检举信,标题是《关于依法逮捕周永康的建议》。

在这封检举信中,列举了我在这之前,就法轮功问题写的所有最重要的信。信末,提出了两点强烈要求:第一,依法逮捕周永康;第二,周永康必须赔偿我的物质和精神损失不得少于壹仟万元人民币。

这封信写好以后,马上交给了管理我所在监室的警官解国建(音)。解国建看了以后,立即交给了北京市公安局预审员窦峥(峥),窦峥立即“提审”了我。

在被抓进看守所之后,一直到这次“提审”之前,我一直拒绝做笔录。但是,这一次我同意做了一份笔录,上面将我某年某月某日写了致某某某的检举信《关于依法逮捕周永康的建议》写得清清楚楚。在确认这些信息后,我在笔录上签字,并按了手印。

当时,我为什么同意做这个笔录?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要留下一份文字证据,留下一份历史记录。在阴森险恶的看守所里,在高压恐怖的环境下,在完全失去人身自由的囚室中,我堂堂正正、光明正大、理直气壮地写了这样一封揭露周永康迫害法轮功罪行的检举信!

周永康当时是替江泽民掌控“刀把子”的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是中共公、检、法、司的最高领导人,正处在他一生中地位最高、权势最大、声名最显赫,势利小人溜须拍马、阿谀奉承唯恐不及的鼎盛时期。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是周永康伸手可及的地方。然而,我就在这个地方,写了这封信,因为当时是在预审阶段,对于这封内容极端敏感的检举信,公安机关要审查,检察机关要审查,法院也要审查。

2009年10月7日,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对我的案子做出初审判决的时候,没有一个字提到我“诬陷”、“敲诈勒索”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2009年11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对我的上诉案作出终审裁定的时候,也没有一个字提到我“诬陷”、“敲诈勒索”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

2014年7月29日(全球老虎日),中共新华社发布消息,由中纪委对周永康正式立案审查。2014年12月5日,周永康被依法逮捕。2015年6月11日,江泽民最信任、紧跟江泽民镇压法轮功的元凶之一周永康,被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以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无期徒刑。历史的发展已充分证明:7年前我在周永康红得发紫的时候提出依法逮捕周永康是我有生以来做的最有预见和最正确的事之一。

为什么我敢、我能在彻底失去人身自由的情况下提出依法逮捕周永康?只因为我是法轮功的真修者,只因为我长达10多年的时间里个人的名利全都失去了的情况下李洪志师父给了我一颗“天胆”。

王友群博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政治系,1994年进入中共中纪委、监察部,负责撰写尉健行等中共中纪委高官的讲话稿,同时在中共中纪委法规室参与各种党内法规的起草,属于中共最高层负责法律法规制定的官员。1999年因在法轮功问题上讲真话,被开除党籍、辞退公职。2008年因控告江泽民出卖国土而被抓捕,判刑5年,2013年出狱。2015年1月抵达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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