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网友劝抢募捐红包者还钱。(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6年03月15日讯】据陆媒报道,近日,在某微信群里,众网友以爱心红包形式为一名癌症患者捐赠。不料,一名网友却将多个“爱心红包”抢走拒还,引发诸多网友不满,并质疑其法律责任。
多个“爱心红包”被同一网友抢走
今年3月5日,45岁的男子曹磊(化名)被确诊为急性T系淋巴细胞白血病。这是白血病中比较凶险的一种,需使用大量不在医保范围内且昂贵的进口药,另外还要接受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曹磊夫妇出身农村,收入微薄,又刚刚花掉所有的积蓄为母亲做完手术,面对每天上万元的治疗费及后续数十万的巨额手术费,曹磊的家人愁眉不展。
曹磊的亲朋好友和同事得知后,纷纷慷慨解囊,并通过微信朋友圈、微信群发出求助信息。
3月6日中午11点50分,曹磊的朋友石先生将求助信息转发到一个同行老乡群里。15点17分,群友邵某在微信群里发了一个100元的微信红包,并呼叫石先生代收。红包刚发出去就被群友陈某抢走,但陈某意识到抢错后立即退回。此时,该红包又被微信名为“李超”的人抢走。群友纷纷呼叫“李超”,要求其退回善款,但对方迟迟没有回应。
晚上10点半左右,看到求助信息后,群友王某、薛某相继在群里发了100元红包,标注红包是捐给曹磊的,不料这两个红包又被“李超”抢走,他在抢走红包几秒后发了“谢谢”二字。
“你今天很过分,这是救命钱。”“抢了救命钱还说谢谢。”“都是保命的善款,连同前几次抢到的红包,一并还了吧。”群里沸腾了,群友们纷纷留言要求“李超”返还善款,可“李超”始终没回应。
“这个人一定开的是抢红包外挂!”有群友说道。于是,多名群友发送了小额的测试红包,“李超”基本都会抢到,并回复“谢谢”。
群友们被激怒,纷纷上网搜索并打电话核实,发现“李超”在微信里备注的单位里没有叫李超的人。
众压之下所抢善款被退回
次日上午10点左右,群友们通过微信聊天记录查找到,4个多月前,微信名为李超南(化名)的男子将“李超”拉进该群。群主经多方打听,终于电话联系到李超南。
李超南随后在群里连连道歉并解释称,“李超”是他表弟的微信号,表弟使用外挂软件自动抢红包,并不知抢到的是“救命钱”。但为什么拉自己的表弟进群?为什么备注信息写上错误的单位?为什么表弟的微信名称与表哥仅有一字之差?“李超”是不是李超南专门用来抢红包的“小号”?面对群友们的一系列质疑,李超南都没有正面回答。
最后,在群友的压力下,李超南代李超退还300元善款,并以其个人名义为曹磊捐款1000元。
网友质疑抢募捐红包是否犯罪
前天,建立该微信群的群主王先生表示,他也怀疑名为“李超”的微信号,就是李超南的另一个账号,是其专门用来抢红包的。王先生称,他已经将“李超”和“李超南”的微信请出群,并删除多个不熟悉的微信账号。
群里的另一名管理人员刘先生表示:“李超抢的红包可不止300元,我们群里经常发红包,每个红包他都能抢到,估计总共抢了上万元了。”
“预防是没有办法的,每个群那么多人,各色人都有。”刘先生还说,他此前觉得这种事情不可能发生在自己群里,因为该群入群审查严格,能进群的基本都是高素质的人。
至于“李超”的行为是否触犯相关法律规定,一位法律学者表示,如果微信红包是对特定人的捐款,那么钱款的所有者就是捐款人以及被捐款人。在这种情况下还去抢红包,是违背他人意志取得他人财物,如果构成“数额较大”,一般超过2000元,即属于盗窃,和偷募捐箱里的钱性质一样。
同时,该学者也指出,“数额较大”是一个相对的概念,需要根据各地的经济不同而定,一般的标准是2000元左右。
“如果数额不到2000元,应该属于偷窃行为,那就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应该给予治安行政处罚。如果抢走的是价值三四百元的红包,那么处罚比较轻。”同时,该学者也表示,是否达到定罪的程度,与主观恶性大小也有关系,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对于此后是否有必要依托慈善组织进行爱心捐赠活动,刘先生表达了自己的担忧:“我担心这些慈善机构靠不住,担心监管不够公开、透明,担心善款的去向不明,而且有些慈善机构会收取一定比例的办公经费。”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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