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交流 大陆杂技团变杂“妓”团(图)
(图片:台湾东森新闻)
【看中国2016年03月13日讯】日前,台湾移民署桃园专勤队破获,中国女子杂技团、舞蹈团多次冒用文化交流协会名义抵台卖淫。
台湾自由时报报导,台湾移民署桃园专勤队办案人员表示,中国杂技团、舞蹈团多次冒用文化交流协会名义,至少分6批输送82名中国女子来台卖淫,女子从20岁到46岁不等,每次停留3个月。
办案人员披露,他们申请表演的地点包括各地展演中心、文化活动,连台湾灯会也被当成利用名目,在取得表演相关文件后向移民署申请入出境许可证,该集团为取信申请单位,在网络上上传杂技团、歌舞团等演出剧照。
其中被查获的3名大陆女子表示,她们来台卖淫,首先要缴3万人民币“来台费”,缴不起就要卖淫分期偿还,每次性交易从5000元到8000元不等,而他们每次约可实得2000元,来台3个月要“天天工作”。
桃园警方去年6月查获中国女子吸毒,调出资料发现她以表演名义来台, 却毫无演出纪录,怀疑是卖淫集团,历经半年搜证后锁定1名大陸女子,趁马夫载她到汽车旅馆性交易时将其逮捕,再收网逮捕其他13嫌疑人,查扣伪造的“中华民国学 生户外教学推广协会”、“中华民国国际城市文化交流协会”印章、保险套等证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