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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法》草案提“威胁国家安全”引争议(图)

 2016-03-10 16:34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慈善法》草案禁止“威胁国家安全”的活动引争议。(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6年03月10日讯】(看中国记者董林杉综合报导)3月9日,《慈善法》草案提交中共人大四次会议审议。这是中国首部慈善领域的法律。该草案禁止“慈善组织从事、资助危害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活动”。批评人士认为,这一条款日后可能被执法机构滥用。

据中共官媒报道,《慈善法》草案“鼓励扶贫济困的慈善活动”,“强化慈善组织的信息公开义务”,“规范了慈善组织的财产运用和管理”,同时该法还明文规定,“个人以及慈善组织公开募捐需要取得公开募集资格”。值得关注的是,《慈善法》草案还禁止“慈善组织从事、资助危害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活动。”

《德国之声》报道指,慈善法出台,批评人士担心,禁止个人公募剥夺个人自救的权利;强调国家安全的措辞,在日后可能被执法机构滥用。

海外女权人士质疑“危害国家安全”的条款。纽约的中国妇权的负责人张菁对《自由亚洲电台》表示,捐款给国内的女权人士,善款被冻结,反问这是“危害国家安全”吗?

她说,中共只容许党认可的慈善活动;党不认可,要捐助也不行。她试过以不同的账户,捐款给国内的女权姊姊,善款无不被冻结。就连捐到私人的户口,亦行不通。

亦有维人组织指,捐钱给清真寺被刁难,救助新疆75事件的遗孤,会被拘留。

事实上,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在多项现行法律下都是违法的。在大陆,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早有其他法律、法规含盖。批评者认为,慈善法的国安条款,给了行政部门更大空间,在执行期间限制民间组织。官方新华社就指,慈善被发现从事危害国家行为,注册会被取消。

对于慈善法的出台,中国官媒《人民日报》更推出题为“期待慈善法催生‘大慈善’”的文章,指出慈善法在于全面系统地确立起国家慈善事业发展所需要的现代规范。文章意在表达通过立法重新树立起民众对慈善机构的信心。毕竟,在中国大名鼎鼎的红十字会经历了“郭美美事件”后,中国公众对中国红十字会所获善款流向提出众多质疑。中国各地红十字会收到的慈善捐款锐减、信誉也受到广泛质疑。

对此,网友戒烟先戒孤独说:整天这慈善那慈善,也没见灾区的孩子的环境变化多少。如果钱真到了灾区并发挥作用,我捐多少都愿意,但以目前的情况来看,我一分也不会捐。

网友小师叔说:政府、党的反贪法规,反贪机构不少,那官员变廉洁了吗?就其原因,就是因为缺少对执法者的监督。

网友易升洋说:慈善是悲天悯人的事业,不改变慈善的身份体制,还是公有制慈善再立法都没用。

据悉,《慈善法》草案是今年唯一一部提交中共人大会议审议的法律草案。官方统计,中国志愿者人数增长快速,有约6500多万人,社会捐赠目前份额有1000亿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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