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鲁兹(Getty Images)
【看中国2016年03月07日讯】今天(3月5日)美国共和党的四个州的初选结果是,克鲁兹赢了两个州,特朗普(川普(特朗普))赢了两个州,但选情专家普遍认为,这天是克鲁兹的胜利,因为他不仅赢了两个州,而且比分都跟第二名的特朗普拉开很大的距离,在堪萨斯州,克鲁兹赢了特朗普25个百分点,在缅因州,赢了特朗普13个百分点。而在特朗普赢的两个州中,克鲁兹不仅都是第二名,而且跟特朗普的差距不是很大,在肯塔基州,只差4个百分点。在路易斯安那州,不到4个百分点。
具体结果如下:
在堪萨斯州的党团(Caucus)投票中,克鲁兹以48.2%的比例,大赢特朗普(23.3%)、卢比奥(16.7%)、卡西奇(10.7%)。
在缅因州,同样是克鲁兹大幅领先(45.9%),特朗普(32.6%),卡西奇(12.2%),卢比奥(8%)。
在肯塔基州,特朗普赢了35.9%,克鲁兹31.6%,卢比奥16.4%,卡西奇14.4%。
在路易斯安那州,特朗普41.4%,克鲁兹37.8%,卢比奥11.2%,卡西奇11.2%。
另外,在本周末举行的由共和党核心支持者参加的保守派大会(CPAC),四位参选人获得的支持率分别是:克鲁兹(40%),卢比奥(30%),特朗普(15%),卡西奇(9%)。
保守派大会的参加者都是共和党的核心支持者,代表了保守派的基本倾向。历次总统大选时的党内初选,参选人都会到这个保守派大会演讲,争取支持。但这次的保守派大会,原曾承诺参加并演讲的特朗普,临时变卦,取消了这个行程。
媒体报道评论说,特朗普担心被会议参加者“嘘”而躲开了。保守派大会主席在福克斯电视上说,特朗普出尔反尔,不守承诺,他不来参加,是个错误的决定。
在这个保守派大会上,当卢比奥演讲说,共和党的初选和总统大选,不能被根本不是保守派的人“绑架”。卢比奥显然是指特朗普,他的话赢得几乎全场观众的起立鼓掌!这个场面被解读为,这是共和党这次初选的“转折点”,标志着自前共和党总统提名人罗姆尼公开演讲痛批特朗普之后,尤其是一天前的共和党参选人的第11场电视辩论,克鲁兹和卢比奥表现出色,而特朗普仍是状况外,而且辩论后,特朗普又改变说法,说他当选总统后,不再坚持要求美军服从他(使用酷刑等),而是强调美国总统也要在法律内行事。特朗普的这些“改变”,包括他在辩论会上强调他处理事情的原则是“灵活”,意思是什么事他都可能“变化”,被克鲁兹和卢比奥批评为,没有原则,没有理念,只是用花言巧语骗选票。
特朗普的再次变说法,等于证实了罗姆尼的批评,他是一个骗子,一个欺诈者。
这些综合在一切,产生了化学变化,使今天的四个州共和党选举发生了重大变化。在今天上午民众投票时,CNN,MSNBC等媒体都现场报道,共和党选民空前踊跃地出来投票,很多人排一两个小时的长队,投下自己神圣的一票。
克鲁兹成为大赢家之后,再次凸显了共和党的初选,主要在克鲁兹和特朗普之间对决。
今天(周六)这几个个州的初选还有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当地的共和党规矩是,只有注册的共和党选民,才可以投票,而且要核实驾照等。这样,就防止了民主党的选民以“独立派”身份跑到共和党这里来投票。从而保证了投票结果的真实性。
而在之前的新罕布什尔州的投票,特朗普的大赢,很大程度是因为民主党的支持者来投票,他们来支持特朗普,因为他们清楚,共和党只有“选”上了特朗普这样的捣乱者,他们的希拉里才有希望当上总统(打败特朗普)。奥巴马八年政绩不佳,民怨沸腾,希拉里又有“电子门”问题被FBI立案调查,所以,只有共和党“选”出一位超常糟糕的候选人,民主党才有胜选的可能。所以那些民主党选民,就以无党籍独立派选民名义,到共和党场子投票。根据新罕布什尔州的出口民调,有45%的投票者说他们是“独立派”,有3%比较诚实些,直言他们是“民主党”的支持者。
在跟新罕布什尔州一样左倾的马萨诸塞州,特朗普也是大赢,高达49%。但媒体报导说,跟新罕布什尔州同样,那里也允许独立派选民投票,所以也是有很多民主党的人来投票支持特朗普。其心理跟新州的民主党支持者一样。
现在没有了民主党支持者来“搅局”,才更能显示共和党选情的真实。
今天民主党在三个州举行的初选,桑德斯赢了两个州,在堪萨斯州,桑德斯以67.7%领先希拉里的32.3%。在内布拉斯加,桑德斯以56.4%领先希拉里的43.6%。但在路易斯安那州,希拉里(71.1%)大赢桑德斯(23.2%)。虽然桑德斯多赢了一个州,但民主党选情的总体趋势,仍是希拉里将成为总统提名人。
这个趋势和势头如果继续下去,克鲁兹击败特朗普的可能性更增大,并最后将成为共和党的总统候选人,由此代表共和党跟民主党的希拉里对决,结果将是击败希拉里,克鲁兹当选总统!这不仅使共和党度过这场空前的危机,拯救保守主义,更将挽救美国,使美国重新回到宪法的轨道,成为伟大的美国,成为自由世界的旗手!
2016-03-05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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