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贪4000万 澳门前检察长遭羁押
【看中国2016年03月01日讯】2月28日,澳门廉政公署专员张永春公布“检察院前领导及主管人员”涉贪案部份细节,其中包括澳门回归后的首位“前检察长”何超明。
2月26日上午10时许,澳门前检察院检察长何超明在准备乘船离开澳门前往香港时,被澳门廉政公署人员拘捕。据悉,其涉嫌在位时利用职权串通私营公司负责人,将检察院工程判给该公司从中获取利益。这是当地史上第二位高级官员涉贪被捕,仅次于前运输工务司司长欧文龙。
根据廉署去年对澳门“检察院前领导及主管人员”进行刑事调查,涉案人员涉嫌诈骗、滥用职权、伪造文件等罪名,已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28日,澳门廉政公署专员张永春公布“检察院前领导及主管人员”涉贪案部份细节,指涉案人员是前检察长何超明。
他涉嫌在2004年至2014年间,将检察院工程或服务高价判给指定公司,金额达1.67亿元(澳门币,下同)而何超明从中获利不少于4,400万元。
《澳门日报》指出,何超明26日在港澳码头准备坐直升机前往香港,但被阻截,后由10多名廉署人员带回总部调查,并于27日下午送往澳门终审法院,进行首次司法讯问,法院裁定何涉嫌贪腐罪名成立,晚上约9时被送往路环监狱羁押候审。
现年60岁的何超明生于澳门,曾在中国当过法官。1999年澳门主权移交后,何超明成为首批获北京委任的澳门政府主要官员,出任首任检察长,之后转任助理检察长,他任内曾发生多次社运及工运冲突,包括2013年主教山冲突、2014年民间公投与博彩工运突破警方防线等。
2009年,盛传民望高涨的何超明有意参选特首,成为崔世安的“劲敌”,但后来他宣布不会参选。2015年特区政府换届后,何超明获委任为刑事法律制度研究委员会主任。
当地学者表示,澳门公职人员合约通常不允许直接判给指定公司,但不少人会以“事情紧急”或各种原因将合约外判指定公司。曾有某政府部门的人员也有类似情况,被判缓刑,但该学者指,这次涉及金额巨大,恐未必会判缓刑,但初犯者亦可能获轻判,最终要视乎法院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