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欲拆小区墙,网民热议:应拆防火墙(图)
在中国大陆常见的住宅小区围墙(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6年02月24日讯】2月21日,中共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份时隔37年重启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配套文件,勾画了“十三五”乃至更长时间中国城市发展的“路线图”。
其中,《意见》的第十六点引来热议:“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
民众认为,小区内的道路在购房时,都已付费,算是业主所有,若要开放,应给予补偿。也有许多人担心这会影响到小区内的治安及停车场被侵占等问题。另有网友以日前习近平视察央视时,央视打出“央视姓党,绝对忠诚,请您检阅”的口号来讽刺说“所有权归小区业主的物权也改姓党了”。
新浪网22日设立名为“住宅小区不再封闭,大院要打开,你支持吗?”的线上调查,截至当天22点,有近3万6千人参与投票。有75.9%的民众不支持开放住宅小区,86.8%的民众认为若小区开放后,业主该获赔。
而人身财产等安全问题最多人担心,共有63.5%的网友投此选项;停车场、绿地、健身等公共资源占用问题为其次,有25.0%;噪音环境等公害问题排最后,为11.5%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昕发文表示,这与每个人的利益直接相关,既不合理,更不合法。
他在文中指出,新建住宅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因此没有问题。但已建成的住宅小区是业主花钱购买的私有财产,小区规划红线内的道路,使用权归全体业主共用,受宪法和法律保护,没有义务对外开放,政府无权干预。徐昕认为,这一政策是长期混淆公域私域,对私有财产保护不力的惯性。
同时,他也担忧此政策会危害居民安危:“从目前的交通及治安状况来看,住宅小区亦难以开放。孩子在小区玩耍,车辆穿梭,将导致安全事故上升。老人孩子的安全谁负责?偷盗事件上升谁负责?噪音污染谁负责?公摊面积退钱吗?小区环境好导致的高房价,退钱吗?”
资深媒体人王志安则认为应开放的是单位大院,而非住宅小区:“单位大院该打开,因为单位大院的产权属于单位,而非业主。但住宅小区应否开放,决定权在于全体业主,而不是政府。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小区内部的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其物业管理方式,由业主大会决定,政府无权干预。鉴于目前的社会治安的状况,封闭比开放好。”
另一位微博自介为徐昕律师助理的“假装大律师”批评:“该拆的不是住宅小区的围墙,而是单位大院的围墙,法院、检察院、政府的围墙,还有防火墙”这句话引来不少人赞同,华中师范大学教授戴建业回应说,中国最应拆除的,确实是互联网的“围墙”,应让人民与全世界实现信息和知识共享。
“假装大律师”的这条评论,被新浪微博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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