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维平:习近平力促平反冤案,重庆不执行(图)
李俊(中)2010年2月底被重庆与成都检警人员包围“调查”。(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6年02月03日讯】重庆消息来源说,重庆最高人民法院,已在2016年1月29日对彭治民,曾智强案开庭再审,但估计不会公开报道,正如2015年5月21日,对待另一位遭“黑打”的民企老板王能一样,可能审理的结果,不是全部翻案,而是部份改判,即,留下一个长尾巴,被官员抓在手里,以便自救,有的服刑人员会获释,一些财产也会返还,但绝对不会涉及国家赔偿,更不会追究公检法司办案人员徇私枉法的责任,这表现了地方官的心态,也显示司法制度的弊端,既使是大权在握的习近平,也对重庆感到鞭长莫及而无奈。
众所周知,在2007年底至2012年初,中国历史上的“陪都”重庆发生一系列惊天大案,薄熙来为了争取回京上位,抢钱买官,“唱红打黑”,忽悠了全世界,连海外的一些大牌媒体的老总都去重庆朝拜,仿佛他是就是未来中国的顶梁柱,殊不知一个只小小的看家狗,睡了他老婆的公安局长,就把他的梦想毁于一旦,实际上,他的死局,来自于对占中国经济半壁江山的民企的“黑打”与妖魔化,当他策划,包装,虚构640个“黑社会”,抓捕上万人,判刑数千人时,就已经孕育了自己悲惨的结局,具有嘲讽意味的是,“慎用刑”的古训,成了他在秦城吃小饼子诅嚼的美味。
现在的中国领导人,必须从薄熙来案中吸取深刻的教训,由于人是有血有肉,有七情六欲的,过于集中的权力,会把人性的弱点放大到极致,从全国看重庆不过是一枚棋子,但在当地做为“父母官”,那真是呼风唤雨,有吃有喝有美色,薄王在重庆的表演,就是一对徇私枉法,胡作非为的“大疯子”,祸害老百姓,回顾“薄督”治下的重庆是有意义的,公开他全部的丑闻是必要的,追究跟随他做恶的公检法司人员的责任,是正当的,但可惜受制于政体,薄熙来案只办了一半,张德江“护犊子”,孙政才不作为,黄奇帆原地踏步,薄留下的党羽张轩,钱锋等人还在竭力阻挠冤案的平反,可靠的消息来源说,在2015年的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曾表示了对重庆的不满,他明确提出要尽快受理和再审冤假错案。
然而,重庆的困局在于中下层的人事调整不到位,薄熙来倒台了,一大批党羽依然还在位,当年7500多人组成200多个专案组,个个都学“091”,如今不可能人人都抓,都换,而且,由于官员不愿或不敢把真相如实告诉老百姓,过于善良和愚昧的民众还怀念“薄骗子”,故此,习的指令已被地方官的消极怠工所抵消,为了做个样子,糊弄一些民企,稳定经济,尽管640个“黑社会”冤案里,至少有500多家提出申诉,但重庆地方官瞻前顾后,只在2015年3月26日,选择了其中的一起,作出(2015)渝高法刑监字第00001号和00002号再审决定书,决定由重庆高院另行组织合议庭,对本院于2011年12月19日作出的(2011)渝高法刑终字第00261刑事裁决进行纠正。
其实,王能曾用名“王伦”的案子,在“唱红打黑”鼎盛时期,不是太典型,太有名的,他1962年生于重庆,才是初中文化,原是朝天门市场联托运输有限公司法人,还是渝西半岛实业有限公司法人,他也任市第三届人大代表,2010年6月18日被以涉嫌犯故意伤害罪抓捕,同年6月20日因涉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刑事拘留,就我的工作经验看,搞运输这一行的,大都有小打小闹的事,否则也干不起来,这是中国特色,当年薄王为了“大跃进”式地“打黑”,把他的事有意扩大包装,把民企框架等同黑社会组织,结果抓了王同庆,夏德军,何兵,段太友,张娅,李军,吴福平,刘昌华,林俊,程必栋等多人,显然,这些人既便有一些小的过错,也不够成“黑社会”组织,但薄王强奸下的重庆公检法,其淫威吓傻了法官,检察官,在2011年9月15日,作出(2011)渝五中法刑初字第84号刑事判决,上述这些人都被判刑。王能被判了无期徒刑。
但是,他们比较幸运,“薄骗子”刚讲完“黑社会不减刑”,上述这些人及家属还在忧愁呢,他自己就被抓起来了,而且与王能一样。于是,面对周永康嫡系钱锋操控下的渝高院做出的终审裁决书,他们依然不服,王能不惜财力,聘律师,拉关系,继续抗争,先后向渝高提出申诉,其在2014年6月11日作出(2012)渝高法刑申字第00096号,(2013)渝高法申字第00045-00049号,00145号再审决定书,2014年12月25日,作出(2014)渝高法刑申字第00129号再审决定书,直到2015年3月26日才做出(2015)渝高法刑监字第00001号,00002号再审决定书,由这些繁琐的文书编号,可见政府官员和法院的不作为,达到何等令人发指的程度,总之,王能一案申诉的艰难,“难”就“难”在司法的腐败,司法的不独立上。靠一群贪官污吏通过僵化而腐朽的司法制度去平反,真是痴人说梦。
对于冤打受害人来说,在监狱里服刑度日如年,急于出去,当然要不断地申诉;对地方官来说,要把罪责全部推给薄王不稳妥,不放心,怕遭到整诉或撤职而消毁证据,千方百计地力阻平反,除了恐吓威胁蒙冤者,还用谎言和欺骗“玩”死受难者及家属,这些人包括黄奇帆,张轩,钱锋,余敏等,对于上级高官来说,忙于权力顶层的争斗而身心交瘁,无暇顾及平反冤案的细节,因此,钱锋等人选择王能最巧妙,一方面可以向上级汇报:谁说不平反啊,王能案就再审了嘛;另一方面王能是高中文化没水平,这样的“傻子”好骗,而且更重要的是,王能手里有一些钱,还有尚未开发的地皮,可以利用改判而讲条件,来自重庆法院的消息说,王能以一块黄金地皮换取了再审改判的结果。
我看到这份改判的法律文书,编号很有趣,它是(2014)渝高法刑再终字第00013-00020号,也是(2015)渝高法刑再终字第00001,00002,00004号,深感荒唐可笑,由于吴福平,刘昌华,林俊,程必栋等人,在服刑后得到减刑,已刑满释放了,再审实际意义不大,真正的受益者剩下的几人中,包括王能,他们正好坐满再审结果圈定的时间,马上回家了,可见,这与其说是平反纠偏,不如说是骗局和交易,“唱红打黑”当年是雷厉风行,惊天动地;现在是偷偷摸摸,羞羞答答的;过去是官媒铺天盖地,如今是低调保秘,暗箱操作,官员自称敬佩胡耀邦,却一点老胡的风度也没有。
而且,薄熙来,王立军等人包装“黑社会”640个之多,性质恶劣,他们的关键问题是,把一般的治安纠份或民众的小口角,冲突硬是搞成“黑社会”组织的暴行,把“无罪”变“有罪”,把“小错”变“大罪”,借机没受抢夺他们的私有财产,这与改判的性质完全不同,比如,重庆第五中院一审认定,1995年5月,王能成立朝天门联托运输公司,经营货运,代办货运业务,1997年开始经营浙江省绍兴县柯桥镇至重庆朝天门交易市场的货运业务,这说明它是一家民企,不是“黑社会”组织,但法院当时认定他们“有组织地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残害百姓”,如果要翻案,就必须用证据推翻而不是改判,更不能以土地作交易,这是司法的原则,可惜彻底走样了。
那么,彭治民,曾智强案会是不同的再审结果吗?我不太乐观。现在之所以抓了如此多的“大老虎”,把周永康,薄熙来都关进监狱,但很多人还是不满意,主要原因是没有像胡耀邦时代那样,把这些恶人操控下的冤假错案翻过来,没把遭受他们“黑打”的人争取过来,据我所知,大连的“天天渔港案”也没平反,结果造成社会上是非不清,好坏不分,“胜王败贼”的与论氛围很浓,像重庆这样的“黑打”重灾区,应当不惜任何代价,把薄熙来“唱红打黑”抢钱买官,徇私枉法的黑幕如实告诉老百姓,要把参与其中的骨干力量绳之以法,要深挖薄王的余罪,要把640个“黑社会”全部再审,要平反的最起码是80%,另外的20%要改判,李俊的俊峰置业公司要大张旗鼓地获得平反,李先生应当有尊严地回家,重庆法院应当赔偿和道歉,否则,错过了绝好的时机,以后就不是“平反”而是彻底的“清算”了。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的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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