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施虐案被告父亲谈感受 网友吐槽(图)


中国留学生在美施虐案中的2名被告章鑫磊(左)和翟芸瑶(右)。(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6年01月24日讯】(看中国记者李佳综合报导)据陆媒报道,中国留学生在美施虐案3名被告本月与检方已达成认罪协议,定于2月17日正式宣判。这一案件受到大陆舆论的持续关注。近日,被告之一章鑫磊的父亲讲述了自己的感受,网友对此也纷纷再次吐槽。

章父称,3年半前决定送孩子到美国读高中时,自己对美国的了解“完全是一张白纸”。当时有关孩子留学的事都是交由中介代办的,只是事发后去了美国才真正了解孩子在美的学习和生活状况。原来,孩子就读的高中“八九成是中国学生”,“让孩子到美国读书镀层金,至少学好英语的愿望实际上难以实现。“一个班几乎全是中国学生,英语都不好。”

章父说,自己当初决定送孩子出国时,觉得“男孩子吃点苦没关系”。

章父口中的“苦”既包括物质生活,也包括精神生活。物质上的如“吃得没有国内好”,“生活开销比较高”等。章父认为,父母给的生活费毕竟有限,而这个年龄的孩子又多数不会理财,他们在月初很快把钱花光,到月底又不敢开口跟父母要钱,“这导致有的女孩子找好几个男朋友,引发了(此案中)这种女孩子间的结怨。”

精神上的“苦”包括远离父母、缺乏交流而造成的孤独感。章父说,孩子在美国读书有两年多,而他和妻子只去看过他一次。章父表示,为供孩子读书,多数父母都在国内拼搏,由于经济能力、语言问题等,真正有条件陪读的不多……而寄宿家庭主要提供食宿,孩子则因为语言问题等也不跟他们交流,对孩子来说,家庭教育实际上是没有的。

这名父亲说,如果能重新选择,他“绝对不会”送孩子出国读书。“特别是中学阶段,不能离开父母。”章父感慨道,这个年纪的孩子连父母都很难管,“怎么能寄希望到国外去有人能管?”

据悉,根据本月达成的认罪协议,检方已撤销酷刑罪指控,但是,3名被告必须接受绑架、攻击等重罪起诉。其中,章鑫磊将因这两项罪名而获刑6年。

对于章鑫磊的定罪量刑,章父表示:“既然按照美国法律他有错,就要受到相应惩罚。”

他表示,对于中美两国不同的法律和文化,以前孩子不了解,自己也不了解,他是摊上这个官司后才逐渐知晓的。

按照美国相关刑期计算规定,实际上章鑫磊再服刑4年左右即可出狱。章父说,估计孩子出来时23岁,希望他到时候回大陆能再上学,学些技能,找个工作。

章父表示,他和妻子为这桩官司“已经倾家荡产”,但2月17日正式宣判时,“就算借钱也要去一趟,算是对孩子的支持。”

对于章父的讲述和感受,网友们纷纷吐槽:

@荷风:“看了几篇报道,其中的议论都有一个共同的论点,就是来留学的孩子不了解美国的法律,所以酿此大错。那反过来说只要了解了美国的法律,避开法律的严惩,就可以作恶施暴?大部分来美国读书的人都不会对美国法律研究了解透彻,大家不都好好地吗?法律用来惩罚罪恶保护正当权利,只要不作恶,哪国法律都不用去了解,你都会平安无事。如果美国的法律象中国的一样不对这几个孩子的行为作严厉的惩罚,这几个孩子的行为仍然是很邪恶的,是本质上的坏孩子。”

@erdoslily:“这些孩子在国内是被淘汰的,本来就不是好孩子。美国那些学校为了钱录取了他们。”

@xinxing:“是呀,美国没有帮这些父母把他们孩子教育好……有负厚望。”

@newsbbs:“我们当年留学,出国时也只有二十出头,出来时只带了一两百美元,出国以后学费生活费全靠自己,再也没有向家里要过一分钱,从没叫过苦,在学校都是名列前茅,从来没有发生过这些离谱的事。现在这些小留,家里提供全部学费,每月还提供几千美元生活费,怎么还不够用?因此到处争风吃醋、施虐别的学生?这都是什么理由借口啊?”

@菊香书屋:“一个女孩因为钱,找几个男朋友养着,导致施虐?这爹真够有学问的。自己的孩子是什么样子不知道啊,埋怨女孩子。仔细看看这男的长相,一脸的坏笑样子,哪里是女孩带坏的啊!家教有问题嘛,你还支持啥啊?养不教,父之过。”

@mxp:“他犯的可不是错,是罪。不要混淆。”

@nanxun:“那个首犯翟芸瑶根本就是一个黑社会家庭出身,据说她父亲是公安局长,公安局长是什么玩意儿,大家都懂的,她妈妈来听审,还不忘打扮。这样的家庭也只能出这样的儿女。幸好是在美国犯事,还没有出人命,要是在中国犯事,只怕一动手就是人命案,当然她家有后台,花点钱就可以了结。”

@maitland88:“说他们不了解美国法律然后倒霉,基本也没错。反过来说,正因为他们(包括他们的父母)了解中国的法律(本质就是无法无天的人治),才能在中国混得风生水起。老实人在中国基本就是死干活混口饭的命。”

另有一名网友“xoaa2015”回应章父的“已经倾家荡产”:“这才是真的‘坑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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