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美籍前隐瞒中共党员身份 男子被控移民欺诈(图)
美国联邦调查局(FBI)。(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6年01月19日讯】(许家栋编译/综合报导)据美国芝加哥《每日先驱报》报道,美国联邦当局称,一名曾经是前中国共产党党员的美国伊利诺斯州东北部城市内珀维尔(Naperville)居民被指控移民欺诈。
美国联邦调查局和美国联邦检察官官员上周五宣布,年已58岁的林路(Lu Lin,音译)曾经住在“科尔顿圈”(Colton Circle)4200号,他将面临着非法取得美国公民身份的指控。美国地方法院法官埃德蒙•常(Edmund E. Chang)决定于1月21日(周四)在芝加哥联邦法庭提审林路。
美国联邦官员表示,曾经申请成为美国公民的中国公民林路在递交入籍申请时声称,他从未使用过任何其它的名字,也不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美国联邦当局说,林路有一份附有照片的身份证明文件,显示其姓名为Yung Yeung。联邦官员表示,林路曾经是中国公安部成员。
据称,美国联邦当局上周五没有透露林路何时成为美国公民,但他们表示,林路从1987年至1997年一直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林路曾利用中共公安部身份先进入香港。当局说,进入香港后,林路把潜入美国时获得的信息发给中共国家安全部。
联邦当局说,中共安全部是中共执法机构和国家警察部队。中国的国家安全部是中国情报机构、负责反情报、国外情报和政治安全。
联邦调查局在上周五未能作进一步的评论。
根据美国早期的移民法规定,凡是隶属于共产党及其所属组织者,均不得移民美国。在入境之后,如果被发现隶属共产党,将被递解出境。冷战结束后,美国在90年代修订了移民法案中一些有关共产党员入境及移民的规定。新规定放松了禁止共产党员入境的有关规定。但在I-485的申请表中还是要你申报你是否曾经加入过共产党。
1990年的移民法令提供了如下几点豁免的途径。
1、16岁以前加入共产党;
2、加入共产党员属非自愿性质,或者说是被迫加入共产党;
3、加入共产党时并非认同党的纲领与政治目标,而是为了改进物质生活;
4、在申请移民美国之前的五年里,已经退党(东欧国家的申请人为两年);
5、申请人的配偶、或子女、或父母、兄弟姐妹为美国公民,或其配偶、子女为美国永久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