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女厕偷窥 大陆博士生有“才”无“德”
【看中国2015年12月30日讯】据大陆媒体报导,12月28日,一名香港中文大学大陆博士生,因两度在女生如厕时偷窥,被沙田裁判法院判游荡罪,入狱14天,缓刑2年。
据大陆媒体报导,控方称,被告人、26岁的付振宇,于2015年10月涉嫌在香港中文大学图书馆女厕所厕格上方偷窥被捕。保释期间,12月,被告再次跟随一名女生进入大学女厕,从厕格下方偷窥。
付振宇被警告时自称“一时好奇”。律师称付振宇家经营夜总会,自小他就接触夜总会小姐,从未接受过正规的性教育。
报导称,付振宇在香港中大主修机械与自动化工程学。他的大学导师为他写了求情信,称他成绩优秀、乐于助人。
裁判官在判刑的时候表示,被告犯案相当可惜,他学历高,但不认为家庭背景会影响他对他人的尊重。
裁判官还指,做人要有“才”,也要有“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