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正抄袭被告惨败 琼瑶:原创意义深远(图)

【看中国2015年12月19日讯】(看中国记者黎紫曦综合报导)台湾作家琼瑶(本名陈喆)控告大陆编剧于正(本名余征)侵犯著作《梅花烙》二审结果出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12月16日驳回被告于正的上诉,维持原判,琼瑶胜诉。

《宫锁连城》抄袭《梅花烙》 琼瑶控告于正侵权案胜诉

编剧于正去年写出的戏剧《宫锁连城》在中国大陆热传,他的这宗侵权案最早于2014年4月曝光,作家琼瑶先是透过微博发布“致广电总局的一封公开信”,指出于正编写的《宫锁连城》中,大量抄袭自己旧作《梅花烙》,同时列举许多证据,要求《宫锁连城》停播。

然而《宫锁连城》并未就此停播,琼瑶再发声明,决定委托律师控告《宫锁连城》侵权,诉诸法律维护《梅花烙》的版权权益。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去年5月28日立案,琼瑶向于正在内的5名被告索赔2000万元人民币。琼瑶曾表示,如果案子胜诉,将所获赔偿捐给中国大陆慈善机构,作为偏远贫困地区的教育基金。

去年12月25日,法院宣判琼瑶获胜诉,但随后于正等5人被告提起上诉,2015年4月8日二审开庭,直至12月16日终审维持原判,琼瑶再获胜诉。

琼瑶透过“花非花雾非雾”官方微博表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一次历史性、标竿性的宣判,对保护原创,意义深远而伟大!”

而判决要求,自判决日起立即停播电视剧《宫锁连城》的复制、发行以及传播行为。被告于正则必须在判决生效后的10日内刊登致歉声明,同时赔偿500万元人民币。目前于正本人对此尚未做出回应。

事实上,中国大陆各行业抄袭行为屡见不鲜。香港《南华早报》曾引述风险资本家、Paypal创始人彼得•泰尔形容,中国人以难以置信的速度抄袭别人的原创,但是自己却鲜少有创新。他曾质疑道:“中国还可以继续抄袭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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