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得好,百善“孝”为先。(图片来源:Fotolia)
散步是一件闲散又悠缓的事情,也是闲聊的绝佳时光。
有一天,爸妈晚间散步闲聊,妈妈提及了小时候的遭遇,我们听后给记录了下来。
妈妈小时候住的村庄里,有一个赤裸著身体的女人。说到这个赤裸著身体的女人,事实上是像脱光光。因为她无时无刻都赤裸著上半身,下半身则以一条细细的毛巾遮住重要部位,就像是兰屿雅美族男子所穿的丁字裤。倘若没有仔细看,就仿佛全身脱光光一样。为什么会这样呢?
事情是这样的!这个女人,她身为人家的媳妇,却非常不孝。古时候,孝顺不孝顺是为人处事最明显的指标。照顾长辈,让他们吃、住、穿比自己好,这就是孝顺;如果说照顾长辈和家里面其他人都一样,没什么特殊的地方,这就不能说是孝顺,也不能判定是不孝顺;如果说夫妻儿女在吃、住、穿方面,都比长辈还要好,这就是不孝。
这位身为人家媳妇的女人,在盖了新房子后,却让婆婆孤孤单单住在柴房里。婆婆的三餐呢?这个女人竟然将全家人吃剩下的饭菜,通通倒在一个脸盆里,端去给婆婆吃。这种对待婆婆的方式,就像在对待一只狗一样。婆婆所穿的衣服裤子呢?当然都是破破烂烂!婆婆的衣裤已经补到没有办法再补了,她依然硬塞给婆婆穿。
这个女人的婆婆十分怨叹,她照三餐在咒骂这个媳妇。婆婆逢人就说:“我在世的时候,没有办法对这个不孝顺的媳妇怎么样,等我死了,她就知道后果了!”
后来,这位婆婆过世了,这位不孝顺的媳妇则是喘了一大口气,她以为她总算脱离了每天被婆婆诅咒的日子了。
当婆婆出殡后,有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情发生了。这位媳妇生了一种很痒的皮肤病,只要穿上衣服,身体就很痒。她遍访了大城市的各个皮肤科名医,却都无法治好她的皮肤痒,名医只好建议她:“既然衣裤摩擦到皮肤,导致皮肤痒到让妳受不了,那妳就不要穿衣裤好了,这样不就不会痒了。”
由于,实在太痒了,若是将整个身体都抓到破皮也不是好办法,这个女人不得不接受医生的建议。她就待在屋内,全身脱光光,不出门。不过,想也知道,一个人怎么可能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不出门?就算没有出门,隔壁邻居、亲朋好友来拜访,也不可能都不露脸来招待对方。更何况碰上丈夫、儿子女儿外出,还需要她出去看顾外头的鸡鸭鹅呢!所以,她只好咬著牙,拿条毛巾遮住重要部位,冲出去看管。一次、两次、三次……越来越多次以后,她比较麻痺了,脸皮也变厚了,反正附近没有人不曾看过她这副模样。从此,她赤裸著身体在房子四周进进出出,就成为稀松平常的事情。
就这样,村落的人都知道这个不孝顺的媳妇赤裸身体的事情。有一次,妈妈那负责任的国中老师,骑着摩托车四处巡查,看看学生是否有在外头胡乱晃。结果他碰上这位赤裸的女人出来赶鹅。妈妈的老师吓得脸色惨白,他立刻骑着摩托车调头就离开。
隔天,老师问学生们:“怎么会这样呢?”
知道实情的学生回答说:“就……”
这件事情经过了五十几年,好像迈入盘古时代一般久远,不过对亲眼目睹这景况的妈妈来说,那个赤裸身体的女人影像,依然深深地烙印在妈的脑海,宛如昨天刚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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