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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福建莆田10.8公杀媳案件的疑点

 2015-10-24 13:44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2

10月8日晚7时许,福建莆田市电视台女主播林丽娴从单位下班回家,就被其公公残忍屠砍58刀,后被紧急送往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九五医院,凌晨五点林丽娴因救治无效宣告身亡。2015年10月8日下午,受害者现场之惨烈,足以让铁人落泪。

儿媳被家人在家里砍死,这本是一起再简单不过的案件,但至今却谜团重重,相关部门也未能出示有力证据来澄清公众的种种疑点:

一、事件的真正原因是什么?警方称是口角,但是是怎么样的口角会导致如此凶残的案件发生,不可想像。如果仅是普通口角,公公不致以杀死儿媳,这是人之常情。作为公公,通常是在儿子与儿媳之间充当着矛盾调解的角色。儿子、儿媳平时若有矛盾,公公婆婆通常都会出面平息矛盾。若是儿媳实在过份,最多也只是扇个耳光,这已经是逾越公婆的职责了。然而究竟是什么深仇大恨,使得公公竟对自己儿媳下手。双方口角的内容是什么?是公公一向强捍的作风使然,还是多年来就存在家暴现象?

二、林一钦是否在案发现场。林一钦是受害者的丈夫、凶手的儿子,是个关键人物,已有的种种迹象表明当时其就在案发现场。

1、案发时,他知道自己的父亲杀了妻子,但并未报案,而是打电话让其表弟报案。这不是在浪费时间吗?他为什么不敢自己报案?

2、受害者在医院抢救时,他表现冷静无情。自己妻子生死未卜,他却若无其事地悠闲地走来走去,全无悲伤着急之状。第二天,受害者在太平间里,他仍然镇定自若,不仅没有眼泪,连眼圈都没红。并说:这件事现在没有发生,迟早也要发生。现场有多人听到。当有人问他说,现在你的女儿怎么办,他回答:我当时就不让生下来,她自己偏要生下来。妻子尸体就在眼前,他却说出这种话!

3、受害者的女儿曾多次提到,当时爸爸在现场打妈妈。受害者女儿名叫囡宝,年纪虽小,但已懂事。一天晚上,受害者父亲在房间里看手机,囡宝在他的床上看电视。之后,受害者母亲进来,说道:“都什么时候,还在这里玩手机……”受害者父亲被唠叨得烦了,大声说道:“你知道什么呀!”站了起来,拍了一下电视(老式)。囡宝听了,就从床上爬了起来,下床,说:“我不看电视了。”关掉电视,走到大厅,指着爷爷说道:“你这么拍,电视会坏掉的。”童言无忌,又这么懂事,囡宝话是可以相信的。

4、林一钦平常就有家暴。经常晚上喝酒回家后,对受害人拳打脚踢,受害者曾因此而流产过。

5、警方已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不在现场。警方资料显示:8日17:56在涵江一路口出现过,19:17又在同一路口出现过,以此来断定其不在案发现场。警方这些证据只能证明这两个时间点不在现场而已,而不能证明这两个时间点之内的81分钟时间其不在现场。案发时间正是在这两个时间点之内,且这两个时间点的间隔完全可以往返城涵,完全具备作案时间。若要证明其不在案发现场,应该提供案发时间案发现场或周围的视频或证据来证明。浅显的例子便是:要证明点A不在直线b上,不能去证明点A在直线c上,而要证明直线b上没有点A。况且林一钦在涵江的情况也无其他证人证言或证据。

6、在警方没有出示其它证据前,已经有这些信息不足以证明林一钦不在案发现场。

三、受害者婆婆表现异常:案发时,受害者婆婆在现场,这一点她自己已经承认,但她到底在案件发生过程中充当怎么样的角色?她自己说,她当时晕倒在现场。案发后的第三天后她以腰椎有问题住进医院。

1、是她在案发时打电话给儿子林一钦的,林一钦也承认这一点。既然晕倒,又如何打电话?

2、案发后的第二天,受害者在太平间里,她在医院出现过,还来到太平间,行动自如,完全没有腰椎有问题的迹象。现场有数百双眼睛见到。

3、囡宝也说,奶奶在现场。

四、案发过程成谜。据警方称,凶手为受害者的公公,今年64岁。一个64岁的老人连砍一个36岁的年轻人58刀,年轻人无法一点反抗,老人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警方为什么不保护现场,为什么不从作案凶器上鉴定参与行凶人员?受害者作为家庭的主要成员之一,被砍求生时却无法打开铁门,但他人(报案者)可以轻易地从外面打开门进来,于理不合。

五、报警相关时间的疑点:下午下班时间为17:30。受害人从单位到家的距离为5-6分钟的车程。当时受害人和女儿一起在单位吃饭。现假设受害人18:10离开单位,开车18:16到家,花12分钟为小孩子洗澡,18:28发生口角,5分钟后即18:33公公开始砍人。砍人过程10分钟,18:43结束(这些时间都是最为宽裕的算法,真实的可能更加紧凑。具体的时间点,警方完全可以调出监控加以落实,但警方至今未能出具这些时间点)。此时:
1、从18:43至19:17(即杀人结束后到林一钦在涵江出现)有34分钟,完全可以从容地从莆田开车到涵江。况且在那种紧张的情况下,车速必定很快。

2、据林一钦表弟称,他报案时间为19:20,120车子现场的时间是20:20。从18:43分到20:20,间隔97分钟。这是为什么?受害人在被砍了58刀的情况下拖延了这么久,要是及时送到医院,说不定就不会有今天的结果。在这97分钟的时间内,凶手一家人在干吗?是不是在商量对策?还是在看着受害者痛苦地躺在地上鲜血直流而无动于衷?

六、凶手案发后表现令人生疑。据警方的现场照片显示,凶手仅裤筒上沾有少量的血迹。

1、试问:凶手疯狂砍人50多刀,他的衣服为何只有少量血迹——难道他是杀人不见血的武林高手?

2、如果杀人后立即到楼上喝下“乐果”,作为一种早已被禁用的高毒农药,喝下后97分钟的时间——还没有包括他被送到医院的所花的时间——会没事?一种可能的情况是,作案后,凶手一直呆在楼上。报警后,当他在楼上看到警方过来后,才跑到楼上喝下稀释后的农药。之后警察到达现场,救起了他并送到医院。

3、凶手住院后,其儿子描述前后不一。林一钦先说是死了,第三天说生命垂危,后来又是精神病,又是植物人。凶手先是不说话,后面又胡言乱语。医院难道无法准确诊断吗?该不会最后又来一个“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吧。如果当时有精神病,不会清醒到砍人后跑去拿乐果喝吧?况且普通人家乐果从何得来?

七、父女为什么被迫不能见上最后一面?据医生说,受害者到医院后尚能说话,还询问过医生一些情况。但当其父亲赶到医院时,却硬生生被数十个彪形大汉蛮横地拦住在外面,不让父女最后见面。这于杀人何异,甚至残忍有加。这些彪形大汉是谁?他们为什么会三更半夜出现在医院里?是不是专门有人组织他们过来?组织过来的目的是什么?不让父女见面的又是为了什么——是不是怕女儿在透露什么信息?

这案件给家人及亲属带来无限的伤害,一个美好的家庭就此毁掉,上有老,下有小,中间的支柱却被砍断,家庭如何不坍塌!受害者外婆惊悉恶噩,当场不省人事,并于15日中午撒手西归。如今案件已经过多天,死者返魂无路,生者伸冤无门,相关部门到底何时还事件以真相,让凶手得到公正的惩罚,公众都在拭目以待。这不仅是对相关部门的办事能力、公信力以及突发事件应对机制等等的考验,也是一个法治社会的根本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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