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康亲信蒋洁敏(左)、李春城一审获刑,均不上诉。(网络合成图片)
【看中国2015年10月12日讯】周永康两名亲信,中共原国资委主任蒋洁敏和中共原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在10月12日分别被判16年徒刑和13年徒刑。
10月12日,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以及滥用职权,中共原国资委主任蒋洁敏被湖北汉江中级法院一审判处16年监禁,罚款100万元。蒋洁敏对此表示不上诉。
法庭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08年,蒋洁敏在周永康指使或授意下,违反法律规定,为他人经营活动谋取利益。
蒋洁敏曾受中共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之托,利用职权为他人在获得油气田区块合作开采权、燃气轮机发电机组项目招标、天然气供应指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周永康曾经长期在石油行业任职,因此被视为是中国政坛“石油帮”的首领,而蒋洁敏则是“石油帮”主要成员,与周永康关系密切。
10月12日,因受贿罪和滥用职权,中共原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被湖北咸宁中级法院一审判处13年监禁,罚款100万元。李春城表示不上诉。
李春城是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原书记周永康的亲信。
在调往中共中央之前,周永康曾长期在石油系统和四川任职。李春城是在周永康任上被提拔为享受副省级待遇的成都市长,并在周永康离开四川之前被安排为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候选人。
周永康在2012年中共十八大卸任中央政法委书记,2014年7月29日被指“涉嫌严重违纪”受到中纪委调查,并在2014年12月5日被开除党籍,随后被检察机关立案逮捕。
6月11日,周永康在天津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被没收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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