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美罹癌病危 妻子为何被拒签?(图)


申请人须提出“有移民倾向”的反证 (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5年10月06日讯】近日,昏迷一周多的王洪卫在医院苏醒过来,此前他已濒临病危、靠呼吸机维持。而想来美国照顾他的妻子已被拒签二次。

王洪卫来自山东日照,是政治庇护的申请者,但处于排期的漫长等待中。他不幸罹癌(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后,所在医院的社工为其申请了医疗保险。在纽约大学朗格尼医学中心住院期间,医生称其肺部发炎并出现肾衰竭的情况,只能依靠呼吸机维持呼吸,喉部和胃部都以插管的方式维持身体的供养需求。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医院采用麻醉治疗方式减轻王洪卫的病痛。

治疗期间,王洪卫唯一的希望是久别的妻儿能来美国团聚。因为回国后他将难以支付高额的治疗费用,其病情也可能复发甚至恶化。医生为他开了证明,称他的妻子有90%的可能通过签证。可是,他的妻子两次都被拒签。

根据美国移民法的要求,签证官必须对所有签证申请人进行严格审查,除非申请人提出反证,否则一律视为“有移民倾向”。申请人应证明自己具有“牢固约束力”, 如财产、职业、社会及家庭关系等。

根据美国移民法,海外领事馆的签证官有权决定颁发签证或拒签。签证官对于所有签证案例都有最终判定权。按照规定,美国国务院有权审查签证案例的判定情况,但其管辖范围仅限于司法解释,而不是裁定事实。申请人必须提供能够证明自己具有牢固约束力的新证据,才可能让领事馆变更先前的拒签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有人在拒签后找美国议员寻求帮助。有网友称以他的经历,你写一大堆东西给他们,他们基本回你说“我们不能改变签证官的决定,我们可以给你写support letter,但不保证信是有效的”。

因为签证官签发和拒发签证的权力由美国法律赋予,而且美国法律不允许签证官的权力受外界影响。

但也有网友声称国会议员的签证信绝对有用!其情况一是属于事实范畴,二是符合情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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