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家不等于爱政府(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5年10月05日讯】“爱国”这两个字,对一些人而言是鸡血,对另一些人而言则是狗血,对一些人而言如蜜糖,对另一些人而言则如砒霜。回顾这个词语的演进史,自诞生以来,恐怕从未像今天这样莫衷一是,饱受争议。好之者一如既往奉其为金科玉律,恶之者则将其与专制、洗脑等臭名昭著的概念画上等号,甚至有人特地整理了批判爱国主义的名言,兹录数则:
爱国主义是一种有害的、精神错乱的白痴形式。(乔治·萧伯纳)
爱国主义就是积极地为了微不足道的原因杀人并被杀。(伯特兰·罗素)
爱国主义:一堆随时可以被任何野心家所点燃,去照亮他的名字的易燃垃圾。(安布罗斯·皮尔斯)
任何时候,当你听到一个人说他爱他的国家,这是一个信号,表明他在期待为此获得报偿。(门肯)
……
对国人来讲,最犀利的名言,莫过于1980年代初期电影《苦恋》的那句经典台词:你爱祖国,可是祖国爱你吗?
结束引述,回到正题:爱国一词,由褒而贬,由好而恶,何以沦落如此之速?如今许多人不敢爱国,不愿爱国,或者痛斥爱国,究竟发自他们自身的冷漠呢,还是这个国家令人恐慌、厌憎?(这些问题不能成立么,请你去做一个实验,在公共场所大喊三声“我爱国”,看看迎来的掌声更多,还是白眼或骂声更多?)
我的判断源于我的生活。在我身边,颇有一些朋友,对国家充满了莫名的仇恨与恐惧,敬爱国而远之,抑或谈爱国而色变。一说爱国,他们便反问:这是你的国么,你有资格去爱么;正如一说卖国,他们便反问:这是你的国么,你有资格去卖么?——我从不怀疑他们对吾国吾民的深挚情感,只是,他们对国家的认知,可能误入了另一个极端。
这不是肉食者的中国,这不是权贵阶级的中国,这不是既得利益者的中国,这不是谁的中国,这就是你的中国。你脚下的土地,就是你的中国。你眼前的山水,就是你的中国。你身边的民众,就是你的中国。你的方言,你的汉字,你的美食与美人,就是你的中国。你的光荣与梦想,激情与哀愁,就是你的中国。不要嫌它阴暗,不要嫌它丑恶,这就是你的中国。
当你不敢承认,这是你的中国,那么你便将这大好国家拱手让给了你所反对、厌恶的那些人。
这是你的中国,你却不敢去爱,反而满腔愤恨,那么你只能与你的国家渐行渐远、形同陌路,最终,它也许不再是你的中国。
我是一个爱国者,我爱我的国,就像爱我的家一样自然、朴素。当然,此处之“爱”与“国”都有待细究。
第一,所谓爱,不止是热爱,批判同样是爱;不止是认同,反对同样是爱。当国家一身病毒,却不许国人指出,反而在爱国主义的政治化妆术之下,使“红肿之处,艳若桃花;溃烂之时,美如乳酪”,这不是爱国,而是害国、卖国。此刻,相比一味的爱与认同,批判与反对才是真正的爱国。如托马斯·杰弗逊所云:异议是爱国的最高形式。说到底,若爱不自由,或者被狭隘化,则爱国毫无意义。
第二,所谓国,涉及一点常识:国家不等于政府,正如政府不等于政党。必须承认,政府是国家的核心,若谓国家是机器,政府便是轴承,许多时候,许多地方,政府都可以代表国家。但是,这绝不等于说政府就是国家。《国家的常识》的作者迈克尔·罗斯金曾指出:“有时候,政府可能先于国家出现,比如大陆会议先于并建立了美国。”政府还有可能与国家分离,比如二战期间,戴高乐的自由法国政府,一度处于流亡之中,远离法兰西的土地而存在。
顾炎武辨析“亡国”与“亡天下”:国家兴亡,肉食者谋之,这里的“国家”,正对应我们所言的政府,或曰朝廷;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里的“天下”,才是我们所言的国家。这一对照,国家与政府的形象随之泾渭分明。国家的分量,远远重于政府,国家是永恒的存在,政府是流动的存在,就像我们中国,数千年来,生生不息,这中间,经历了多少朝廷、多少政府呢,后者之更迭,只道是寻常。
所以说,爱国家不等于爱政府,正如建立国家(建国)与建立政府(建政),不可混为一谈。爱国之“国”,与爱国之“爱”一样,最忌狭隘化。如果对国的理解,陷入政治的桎梏,那么爱国者终将沦为权力的炮灰。
我曾总结爱国的四大误区,前面这两点,以“爱国的狭隘化”之名,被归为一处。还有三点,恕我直接钞旧文:
“爱国的第二大误区,即将爱国主义化。我愿意自许爱国者,却不愿自许爱国主义者。个体化的言说与行为,一旦冠以“主义”的宏大后缀,犹如一个瘦弱的旅人,忽然被加载千斤重负,本来笔挺的脊背即刻弯曲下来,而生出一副奴才相。爱国就是爱国,是我与我所生存的国家之间的自由恋爱,任何人与权力不得干涉;若被主义化,则沦为包办婚姻,其幸福指数直线下降。爱国是个体的行为,爱国主义则是一场集体的癫狂,在主义的压榨之下,个体与爱都会丧失独立性。要言之,爱国无须主义,主义化的爱国未必是真爱。
爱国的第三大误区,即将爱国神圣化(或者神经化),藉爱国之名,行欺人、侵权、违法之实。远如‘五四运动’之火烧赵家楼,践踏曹汝霖家的人和财物;近如2012年风起云涌的保钓游行,在广州、深圳、杭州等地,对日货、日系车、日本店进行打砸抢。话说回来,我支持保钓,却不支持这般简单粗暴的保钓。这么做,不消说保卫钓鱼岛,连自家钓鱼的河流都保卫不了。你不懂得尊重他人的财产权(大多日货,虽为日本制造,却属国人所有;大多寿司店、料理店,更是国人所开,况且美食从来不分国界),谈何让他人尊重你的财产权,相比爱国的神圣,财产权更加神圣不可侵犯;你号称抵制日本人,实际上却在抵制自己的同胞,其结果,必定为同胞所抵制。所以这样的爱国者,通常被斥为‘爱国贼’。
爱国的第四大误区,在于爱国的崇高名义,除了被盗用成贼,还被滥用成灾。譬如抵制日货的壮士,高举爱国的义旗,最终将自己抵制成了蠢货,如此,爱国的旗帜,焉能不脏?再如,我惯用一个案例,这里重述一遍。中日战争期间,由于中国屡战屡败,有些好汉满腔忧愤无处诉,企图从战场之外找回面子,便跑去日本妓院,点了一名日妓,狠狠发泄一通,回去后四处宣扬为国争光,在床上打败了日本人,此即典型的‘床上爱国主义’,如此,爱国的名头,焉能不臭?长此以往,爱国这个词焉能不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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