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落时分,印、巴两国举行关闭国境仪式,双方长官一声令下,军营里就会放出两群盛装卫兵,抬头挺胸,提臀摆胯,以九死而不悔的姿势直扑边境线,然后各自站定,冲着对方开始高抬腿、猛跺脚。每当此时,围观群众的情绪就会达到高潮,开始捶胸顿足,并发出《动物世界》里才会出现的啸叫声。
据说这个仪式一度是印、巴旅游的必选项目,引来观光客无数,不过就在3年前,这个节目被叫停了,原因是每天举脚过头的正步走表演给卫兵的身心造成了严重伤害,为此印方与巴方协议降低挑衅程度,放弃使用这种高难度的抬腿动作。
我越想越觉得这事儿充满了辛酸的喜感。记忆中的正步走可不是这样的,1984年阅兵仪式是我第一次领略正步走的风采,它纪律严明飘逸挺拔,让人屏息凝神,神往不已,甚至还让年少的我产生了一丝心动的感觉。
后来看纳粹党人在纽伦堡集会的纪录片《意志的胜利》,屏息凝神的感觉还在,但已与神往无关,而是一种近乎无法呼吸的压抑感。
德国是正步走的发祥地,19世纪早期普鲁士军队为了炫耀军国主义的赫赫武功,发展出这一“迄今为止人类所发明的最矫揉造作却最富表现力的肢体运动形式之一”。1920年代,希特勒在纳粹党人的冲锋队中沿用了正步走,最终成为党卫军和纳粹德国国防军的步法。正因为存在这样一层历史因缘,二战胜利后,联邦德国把正步作为法西斯主义的象征而彻底废除。崇尚个体自由的英美等国则从未采用过正步走。
看《意志的胜利》,总让我想起乔治.奥威尔的这段话:“正步走是世界上最为恐怖的景象之一,甚至比俯冲轰炸机还更令人感到恐怖。这就是一个赤裸裸的权力宣言,相当明确而刻意地存在于其中的,是靴子直冲着脸而来的景象。它的丑陋,是其存在的一部分,因为它正在宣称的就是:‘是的,我很丑,但你不敢嘲笑我。’”
“我很丑,但你不敢嘲笑我!”奥威尔的这个观察可谓入木三分,可是光有恐吓仍然不够,墨索里尼说:“所谓法西斯主义,首先是一种美。”由此可见,权力要想赢得敬畏,除了颟顸霸道混不吝之外,还需要懂得那么一点点的美学原理。我猜想在观看纳粹冲锋队员的正步行进时,一定有人会被整齐划一、无懈可击的力量感所震慑,同时也会被其中所蕴含的庄严肃穆的美感所魅惑。
事实上,我一直认为一个人的政治立场是左还是右,他对于权力的态度是喜还是恶,很大程度上就是审美趣味的问题。
以前我的口味就比较的重。因为历史问题,刚入北大时,我和我的小伙伴们被发配到石家庄踢过整整一年的正步。记得发军装的那天,我没能抵挡住制服的诱惑,在穿衣镜前大呼小叫、搔首弄姿。在接下来的一年里,我积极钻研正步走、齐步走和跑步走的动作要领,努力学习政治,争当队列标兵,每次饭前合唱革命歌曲都用尽浑身力气,对于滥竽充数的同学还心存鄙夷愤怒和不满。直到多年以后,我参加91级同学入学20年的庆典,几百人的大合照,在排队等候领导入座时,有好事者提议大合唱“团结就是力量”,我环顾四周,看到身边的每一张脸都在激情洋溢地放声高歌,只有我独自站在队伍中间,一个字都唱不出来。我明白,一定是因为我的审美趣味发生了变化。
谁在年轻时没有爱过几个人渣?我从不认为一句“青春无悔”就可以把所有的压抑和扭曲一笔勾销。
当美学的面纱被撕破,“我很丑,但你不敢嘲笑我!”就只剩下赤裸裸的权力在做支撑,但是如果权力本身已经不招人待见,或者压根就没有权力却依旧张牙舞爪地“不许”别人笑,整件事情就会变得有些滑稽和可笑。
最近网上流传一张老照片,1936年6月13日,布洛赫姆沃斯造船厂的工人在码头集会,庆祝德国军舰的下水仪式,所有人都在向元首行纳粹礼,只有一个人双手抱胸,拒绝行礼。在放大的图片上,你甚至可以看到他脸上流露出一丝不屑的表情。此人叫做August Landmesser,他因为和一名犹太女子结婚而两次入狱,最后被当成炮灰送到前线战死在沙场上。
1991年,德国报纸刊发了这张照片,世人把Landmesser称作勇者,因为面对令人生畏的权力,他做到了,你很丑,所以我要嘲笑你!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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