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八怪”中的画家郑板桥(图)
郑板桥书画 ( 网络图片)
郑板桥(1693-1765),原名郑燮(xie 音:“谢”),字克柔,号理庵,又号板桥,人称板桥先生,江苏兴化人,祖籍苏州。应科举为康熙秀才,雍正十年举人,乾隆元年(1736)进士。官河南范县、山东潍县县令,有政声“以岁饥为民请赈,忤大吏,遂乞病归。”
做官前后,均居扬州,以书画营生。工诗、词,善书、画。诗词不屑作熟语。画擅花卉木石,尤长兰竹。兰叶之妙以焦墨挥毫,藉草书中之中竖,长撇运之,多不乱,少不疏,脱尽时习,秀劲绝伦。书亦有别致,隶、楷参半,自称“六分半书”。间亦以画法行之。
为人疏放不羁,以进士选县令,日事诗酒,及调潍县,因岁饥为民请赈,忤大吏,罢归,居扬州,声誉大着。恣情山水,与骚人、野衲作醉乡游。
板桥的“怪”,颇有点济公活佛的味道,“怪”中总含几分真诚,几分幽默,几分酸辣。每当他看到贪官奸民被游街示众时,便画一幅梅兰竹石,挂在犯人身上作为围屏,以此吸引观众,藉以警世醒民。
颇有骂名
他无官一身轻,再回到扬州卖字画,身价已与前大不相同,求之者多,收入颇有可观。但他最厌恶那些附儒风雅的暴发户,就像扬州一些脑满肠肥的盐商之类,纵出高价,他也不加理会。高兴时马上动笔,不高兴时,不允还要骂人。他这种怪脾气,自难为世俗所理解。有一次为朋友作画时,他特地题字以作坦率的自供:
“终日作字作画,不得休息,便要骂人。三日不动笔,又想一幅纸来,以舒其沉闷之气,此亦吾曹之贱相也。索我画,偏不画,不索我画,偏要画,极是不可解处。然解人于此,但笑而听之。”
个人润例
写字画画,斤斤计较于酬金,自是俗不可耐。但板桥毫不隐讳,而且明定出一则可笑的怪润例:
“大幅六两,中幅四两,书条对联一两,扇子斗方五钱。凡送礼物食物,总不如白银为妙。盖公之所陕,未必弟之所好也。若送现银,则中心喜税,书画皆佳。礼物既属纠缠,赊欠尤恐赖账。年老神疲,不能陪诸君子作无益语言也。
“画竹多于买竹钱,纸高六尺价三千;任渠话旧论交接,只当春风过耳边。” 明明是俗不可耐的事,但出诸板桥,转觉其俗得分外可爱,正因他是出于率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