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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令先后落马,陆案是否水落石出?

作者:guangrong  2015-08-12 21:26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2005年春,陆建华泄密涉谍案,闹得沸沸扬扬,此案一直神秘难辨。10年以后,周永康、令计划大老虎,相继成为习近平的战利品,陆案的真相似乎揭开了一角,端现周、令政治结盟的肇始所在。

消息人士称,陆以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间谍罪被判入狱20年,至今已届10年,其本人一直不认罪,依法律规定,故不得减刑。

2005年4月22日夜,陆在率团赴台湾参加学术会前夜,被安全部门拘捕,之后引起轩然大波,各方力量竞相插手。时任中办常务副主任令计划瞒住主任王刚(依惯例,王是中央与情报部门之间的第一联络人),主动联络上周(时任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政法委书记,与情报部门有密切的业务指导关系),达成了私下政治交易,周出于自身的政治图谋,亦瞒住时任政法委书记罗干以及安全部长许永跃,就陆案插手操弄。消息人士说,2005年7月底,未经通报上级及有关部门,令私自夜访拘押陆的北京大红门国安局预审处,与梁克(后任北京市安全局局长,2014年初涉周案被捕)等人密商共谋,擅自利用侦察材料,定下陆案框架。

消息人士还称,为使周、令私下交易在政治上合法化,在2007年初法院二审定案以后,周、令在没有如实知会上级的情况下,以国家保密委员会名义,向全国发出内部通报,指陆是五国间谍,大量泄露国家机密以图财,要求吸取教训,以此为坐实陆案,进行政治上的背书。

陆本为社科院学者,参与许多社会调研活动,在媒体上甚为活跃,2003年下半年为央视第一批特约评论员,经常公开就形势、政策发表评论,言辞直率坦陈,2004年社科院政治学研究所、新闻研究所立项进行关于意见领袖现象的秘密研究,背靠背地将陆列为研究对象,陆的言论和调研开罪于一些地方干部、利益帮派和专业部门。一俟案发,便有各种势力卷入,令、周从中图利,不惜滥用职权,践踏法律,弄成冤案。

消息人人士称,周、令交易达成以后,分别有话,要求将陆案办成铁案,但是,经反复搜检陆住处、办公室,并无发现任何涉密资料,故非法获取、非法持有国家秘密两罪实难成立,便在“非法提供”罪名上做文章,陆本有广泛的境内外联系,自1999年起,为新加坡《海峡时报》撰写文稿,安全人员在其电脑里搜出底稿,这些文稿是否泄密就成为陆案之关键。在令的直接指令下,国家保密局出具了密级鉴定书【国家保密局国保函(2005)178号及国家保密局国保函(2005)265号】,指陆文稿有30多处涉绝密、机密、秘密及情报。消息人士指出,当时,保密局有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起初并无如上鉴定结论,在成稿之后,还提出疑义。但迫于令的压力,便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鉴定报告,引为法庭为陆定罪的唯一证据。

消息人士还称,鉴于上述搜检无获,要证明陆接触大量密级资料,就有了难度,又查明在社科院、央视、等处机要阅读室均无任何陆进出记录。周、令要求坐实此案,将证据链为一体,便未经批准程序,对陆进行测谎,以图证明陆接触秘密资料。而据法律规定,测谎结论并无法律效力,故未呈送法庭,而作为“铁案”的内部证据材料留存。

由于涉密案件的侦查、审判均秘密进行,周、令对案件的操弄难为外界所察知,两人此桩政治交易十分顺利,为日后10年两人的政治结盟打下了基础。消息人士称,在陆案上,令求诸于周为多,亦成为周日后索取政治回报的重要砝码,而2007年11月以后,令占据中枢大位,频频应周的索求而泄露要密,滥用职权、上下其手,在薄熙来案爆发前达到顶点。

今时,周、令都已落马,关于他们的检控,均有“滥用职权”之罪名,陆案便是其中的一桩铁证。陆案能否就此得以纠正,还有待观察。因该案事涉敏感,如何处置,端赖习之政治诚意与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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