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党海外委员会执行主席陈忠和先生。(陈忠和提供图片)
【看中国2015年06月17日讯】(看中国记者黄清采访报导)从2015年4月15日,中国最高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规定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扰法院受理案件。此《意见》实施不久,从5月底到6月11日两周内,至少3946名大陆法轮功学员和家人,以及因迫害流亡海外的法轮功学员,向中国最高检察院与最高法院控告、起诉前中共党魁江泽民,并提交相关法律文书和证据。
据《明慧网》报导:两周以来,收到大陆法轮功学员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副本3245份,共3946位中国公民控告江泽民犯罪政策对他们造成的伤害。这只是实际正在进行的控告案例的一部份。很多法轮功学员手写诉状,寄往相关部门,由于电脑操作、信息传输、网络封锁诸方面的难度,未能同时向媒体发出消息。
控告人来自社会各阶层、各行各业,包括:法官、政府官员、军人、警察、大学教授、讲师、艺术家、工程师、医生、公司职员、工人、农民。
就此事,看中国记者采访中国民主党海外委员会的执行主席陈忠和先生,他表示:“诉江大潮的到来这是我早就预见的事情,2000年我坐牢时就给他上书,批评他的‘三个代表’我说你还说个代表!在独裁体制下,你别看你是总书记,搞得不好你连自己都代表不了!看样子他的骨头太轻,不听忠告,确反其道而行之,疯狂镇压法轮功!疯狂镇压进步的中国民主党人、和疯狂的镇压维权人士和民运人士、疯狂镇压进步的青年学生、还出买我国大遍国土。他变成个十恶不赦的坏蛋!他变成一个人神共愤!全国上下和共产党内外共偾的邪恶的罪犯!今天的诉江大潮是他罪有应得的!”
陈忠和还透露:“我在四年的政治权力被剥夺期间,青山司法所要我参加审判会,我明确告诉他们这些审判不要通知我,以后审判江泽民的时候通知我!我一定参加。他们都笑!说:好!好!”
“现在看来确实离对江泽民的大审判不远了。”
陈忠和曾连续获得三届大陆全国75公斤级太极推手冠军,1989年“六四”开始积极投身民主运动,1998年参与了中国民主党的创党活动,并且担任了湖北党部主席,全国轮值委员会第二任主席,后被判刑七年,刑满后2011年流亡荷兰。流亡荷兰后他继续积极地参与了各种民运活动,现在是中国民主党海外委员会的执行主席。
现住加拿大的中共前沈阳市司法局局长韩广生接受大纪元采访时说,他最近在网上看到一些法轮功学员在中国向司法机关递交控告书,控告江泽民在中国大陆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有些状告人还收到了司法机关发来的接到控告书的回执。“这是前所未有的现象。”他说。
对中共有深入了解的韩广生表示,大陆的司法机关接受了一些法轮功学员的诉状,不一定意味着中共要改变什么,可能中共“想要一些法治进步的假象”。不过,韩广生说,法轮功学员这么多年来讲真相的努力很有意义,比如在来自各方的压力下,中共被迫取消了收容所及劳教制度。
韩广生说:“镇压法轮功,从本质来说,是违背中共本身宪法的非法行为,是一次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没经过任何法律程序、践踏人权、迫害信仰自由的反人类罪行。”韩广生说,中共宪法的第35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他说,有一次他在百度上搜索时,显示的第一条是:为什么宪法第35条是一个虚设?“中共对法轮功的镇压就是一次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的非法行为。”
据海外《明慧网》披露:连日来,江泽民及其在各地的铁杆畏罪心虚,企图阻止大陆民众起诉江。6月13日,江苏连云港几个派出所警察,闯到家里,带走了前段时间在明慧网上刊登诉江消息的几名民众,并抄家。
即使在这样的威胁和迫害下,诉江控告状还是被源源不断地送往最高检察院和法院,更多的法轮功学员开始采取法律行动,起诉江泽民。两周以来,当地恶警实施绑架抄家的以上三个城市:甘肃金昌市控告恶首江的案例已达24例(34名控告人),四川德阳市已达38例(41人),江苏连云港已达26例。
- 关键字搜索:
- 江泽民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