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工商总局副局长孙鸿志被移交司法处理(图)


孙鸿志(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5年06月15日讯】(看中国记者东辰雨综合报导)中共中纪委网站发布消息称,原中共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孙鸿志,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并移交司法机构处理。

6月15日,中共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宣布,孙鸿志严重违纪违法,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长期占用公车,收受礼金,利用公款吃喝住行,报销个人费用;利用职权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和接受巨额贿金;与他人通奸等。

最终决定开除孙鸿志“党籍”,并将其涉嫌犯罪行为、线索及款项移交司法机构处理。

据《新京报》2014年12月27日引述知情人士透露消息,2014年12月25日,在正司局级以上官员参加的中共工商总局全国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孙鸿志被当场带走。

据工商总局官网资料介绍,孙鸿志分管职责是:协助局长分管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直销监管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司,联系中国工商报社、中国工商出版社、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

2014年12月,孙鸿志被中纪委宣布正式落马。曾有媒体评论称,当时48岁的孙鸿志是中共“十八大”后落马的最年轻的省部级官员之一。

孙鸿志,1965年9月出生,吉林蛟河人。曾历任中共长春煤炭科技中心主任兼长春煤炭科学研究所所长(副厅级),长春煤炭科技中心主任、党委书记,吉林省煤炭工业局副局长,吉林省煤炭工业局局长、党组副书记(正厅级),吉林省煤炭工业局局长、党组书记,吉林省松原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告监督司司长,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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