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媒揭中共入狱官员刑满升官发财内幕。(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5年06月04日讯】(看中国记者东辰雨综合报导)中共落马官员刑满出狱后生活依旧“丰富多彩”,有人仍能继续升官,有人获得高额“补偿费”,有人出任“顾问”赚钱。
河南官员假名服刑刑满后升官
据《珠江晚报》2007年6月消息,中共河南省平顶山市民政局副科级官员王忠,因承包土地参与经营期间与他人发生矛盾,致人重伤入狱半年。刑满后没有受到任何中共“党纪”处罚,却调任成为鲁山县民政局党组成员。
其原因是王忠持有两个身份证,除了王忠真名身份外,另一身份则是农民王书中。王忠被判入狱所登记的身份就是“农民王书中”。
报导称,王忠是平顶山市民政局企管办任副主任,不经常去单位,因此单位不知道他有两个身份,也不知道他被捕入狱。
受贿官员出狱行贿人奉送“坐牢补偿费”
据中共《检察日报》2010年10月20日消息,浙江宁波市象山县出现贪腐官员在刑满出狱后,收到原行贿人奉送的巨额“坐牢补偿费”。
报导称,李某在收受王某的贿赂后,利用职务帮助王某竞标承包象山某建设工程中给予格外“照顾”。李某因涉嫌受贿罪被判5年监禁。在李某刑满出狱后,王某提出给予李某数百万元的“补偿款”,李某在多个场合表示已经收受该款项。
另有象山县某局原工作人员张某等3人,接受开发商刘某10万元贿款后,帮助其在工程款结算方面给予“便利”,刘某因此非法获利800余万元。张某等人因受贿罪入狱。刘某声称已经准备好100万元,补偿张某等人“坐牢损失”。
珠海受贿局长出狱后做“顾问”
据《信息时报》2012年8月6日消息,中共原珠海市工商局局长钟维顺曾在1994年5月至2000年5月期间,非法受贿63.5万元人民币,港币28.8万元,另有约85.5万港币无法说明来源。2001年5月23日,钟维顺被判15年监禁。
2009年,钟维顺因“表现良好”提前出狱。随后钟维顺进入一家旅游品公司做“顾问”,月薪3000元。他利用自己在珠海市工商局的人脉关系网,帮助公司认识工商局工作人员。
最终这家旅游品公司使用欺诈手段,诱骗游客高价购买所谓名贵“珠宝玉器”、假冒名牌商品牟取暴利,被警方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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