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标王当上了人大代表,劳动模范一一老农民李贻明二十年告不倒一宗黑标案
【看中国2015年05月06日讯】湖北省赤壁市神山镇有个老农民叫李贻明,今年六十三岁。他死死咬住当地一个官商勾结"盗抢"国家五千多万元的黑标案二十年,可是至今他不仅没有告倒这一当地百姓路人皆知的黑标案,而且黑标主还逐年当上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李贻明始终愤愤不平:国家和集体每年可获利二百万以上的水产基地,为什么政府官员硬要以十六万发包,而且-包就是三十年?为什么二十年来上至中央他就是告不倒这个黑标案?现在李贻民每天都象祥林嫂一样的自言自语:难道每年"盗抢"国家200万的罪犯才有资格当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难道习近平的全面依法治国,老虎苍蝇-起打都是假的,忽悠老百姓的?
赤壁市神山镇马狮湖渔场共有可养殖面积4800亩,是赤壁市最大的水产品生产基地。1993年镇政府与黄传龙签定第一份承包合同,价格每年16万,为期二年。
1995年续签合同时,承包人黄传龙自恃已成当地一霸,又与当时赤壁的市委副书记胡大文及法院院长何柏清是拜把子兄弟,因此他向镇政府要求将承包费降为每年6万元。当时的神山镇党委书记杨当初坚决不同意,并决定公开招标。招标时有4人投标,李贻明以每年25万中标。黄传龙知道后,向神山镇政府强行要求继续承包。迫于看不见的压力,神山镇政府对李贻民软硬兼施,改变招标结果,将承包权给了黄传龙,并签定为期5年的合同,承包价每年25万元。
黄传龙拿到承包权后,继续通过他的把兄弟何柏清和胡大文向神山镇党委书记杨当初施压说情,要求神山镇同意将承包费降至每年16万。杨书记坚决不同意,可是不久杨书记就被“靠边”了,镇长汪孝林升任为党委书记。杨书记“靠边”后,虽然第二份合同定价仍为每年25万元,但神山镇政府财务上每年实际只收入16万元,另有9万元被"和谐"了。2000年再次续签合同,承包期8年。2005年时,该合同还未到期,但当时的神山镇党委书记许光欣,镇长熊泰山未经公开招投标,也未经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就和黄传龙私下将合同承包期改为30年,而且承包费降为每年16万元。
李贻明是个质朴的老农民,二十多年来他都在憨厚的这样问:93年承包价就为16万,95年公开招投标自已是以25万中标,可是镇政府却为什么一定要让黄传龙以每年16万元承包30年?如果马狮湖是许光欣,熊泰山私人所有,他们会以每年16万元发包给别人30年吗?那几年,经济高速发展,物价成倍增长,可承包价却为什么一次比一次降低?对此神山镇的百姓都在心底里问,许光欣,熊泰山与黃传龙究竟是什么关系?共产党究竞怎么了?为什么能让许光欣,熊泰山如此公然慷国家之慨,轻易让黄传龙假借合同每年盗抢国家200万?在李贻明数十次的举报控吿中,如果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还有一人愤恨象许光欣,熊泰山这样的政府败家子,腐败分子,那么查破此案并不难:委托权威法律机构审查神山镇政府与黄传龙所签三轮合同是否有违法?有多少违法?现在合同是否有效?委托权威机构对马狮湖渔场的经济价值进行评估,看看每年16万的价格是否显失公平?中央信访局曾督促湖北纪检监察查办此案,当时的镇党委书记许光欣向上级出具了一份证词,"足以证明"马狮湖是-个荒湖。那为什么不用公开招投标的市场规则来验证它是否是一个荒湖呢。按常理,一个大型水产养值基地的承包价格应随市场行情波动,一定三十年价格不变,这是许光欣等工作的"失误"还是故意官商勾结盗抢国家利益?与马狮湖渔场可比的蜜泉湖现行的承包价格为每亩每年400元。照此计算,按今年的物价,马狮湖渔场每年承包价应在二百万元左右。每年如此盗抢了国家二百万,竟连年被选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真是当今社会的一大讽刺与幽默!黄传龙被选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都是在李贻明的苦苦控告进行时。
从协助黄传龙获得超低价渔场经营权的始作蛹者胡大文,何柏清,汪孝林,再到登峰造极者许光欣,熊泰山,自1995年至今20年过去了,这些官场的蛀虫或因年老而退休,许光欣现已高升为咸宁市咸安区常务副区长,熊泰山升任为咸宁市水产局局长。这些人没有一人栽在马狮湖渔场黑标案上。在长达20年的官场中,他们又建立了这样那样的关系网。试想,在神山镇,赤壁市仍至咸宁市,老农民李贻明又怎么能够冲破他们集体所织就的这张巨大的关系网呢?
黄传龙的黑标案是官商勾结对国家利益明晃晃的盗抢。按照"合同",黃传龙每年对国家二百万的盗抢还将继续二十年。这种类型的犯罪现象自江泽民掌权开始就在中国大行其道,很多比黄传龙黑标更大的罪案至今都得不到追究。黄传龙虽有老冤家李贻明的死嗑,但他至今仍稳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李贻明能否将黄传龙每年对国家利益200万的盗抢阻止于"合同"到期之前呢?王歧山的各级纪检监察"虎贲军"是否还眼睁睁的看着黄传龙每年盗抢国家200万而无动于衷,对李贻明的实名举报控告麻木不仁,不作为呢?!
控告人:李贻明 手机:13872175329
执笔人:周志荣 手机:13807329064
二O一五年五月四日
附:本文所述事实的证据材料和证人
证据1《马狮湖渔场租赁合同书》,证据2《马狮湖渔场经营权出售协议书》, 证据3《马狮湖渔场经营权出售协议》
(附件略)
周朝阳,原神山镇副镇长,电话:15972384421;
陈文明,原神山镇副镇长,电话:13872155894;
罗贤海,原神山镇党委副书记,电话:13476789016;
曾令文,原神山镇党委副书记,电话:15997875225;
朱华金,原神山镇副书记,电话:13997531575;
吴志永,原神山镇党委副书记; 何正祥,原神山镇副镇长;
聂诗友,原神山镇武装部长; 舒宗生、刘泽元、杨平汉、舒宗洪。
覃汉华13477781897 钟绍鑫 15626227858 占承文 13477781872
钟开国13476951995 钟光军 13669081109 钟新儿 13476950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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