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如何应对中共的抢劫

【看中国2015年03月04日讯】2月27日下午2点半左右,一孔姓男子爬上光明桥吊塔,并在吊塔上呆了近5个小时。其妻子陈女士表示,其超生一个女儿,两个女儿已经在丈夫的户籍地上户口,并在当地被征收了社会抚养费,“年二十八,我三张银行存折11万多元突然被全部划走,征收社会抚养费,事先没有告知,我们不服”。

去年3月,陈女士的第二个女儿出生。去年5月,她的两个女儿都在丈夫的户籍地上了户口,并缴纳了2.5万元的超生社会抚养费,她也已经结扎,并办了相关手续。她称,去年8月份,石岐区卫计局和民族社区的计生人员找到她,给她看超生社会抚养费征收的资料,“我只上过两年小学,看不懂。对方就说,签名就行了,有钱就罚,没钱就算了。现在钱突然被划走,感觉被骗了”。她还表示,“我年二十九在石岐区卫计局住了一天一夜,他们叫来警察把我赶走了。

中山市卫计局人士回应称,该局于2014年12月24日申请第一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具体是由法院执行的。(南方都市报)

罪状:盗窃罪、抢劫罪、杀人罪。

犯罪者:

卫计局。“社会抚养费”抢的非常痛快,从来没有任何人来说明“社会抚养费”用在何处,“抚养”了谁?最应该得到补偿的,首先就是“失独”群体,从来未听说过有任何的“失独夫妻”得到过任何形式的补偿。

法院。法院是根据什么来“强制执行”?这么出卖良心的卖力拿了多少“回扣”?一个国家的“法院”带头侵犯人权,践踏普世价值,破坏社会公平正义,是黑社会国家么?

银行。储户把钱存在你那里,已经构成了严肃的契约关系,面对黑恶势力的无理抢劫,理应誓死保卫客户的财产。在人心渐明的今天,怕舆论、老百姓不为你们撑腰吗?

面对中共邪恶势力的无理抢劫,大可不必“以死明志”,有许多做法。

1,联系媒体,或“有图有真相”的发微信,让事情交给“舆论法院”、“人心法院”来裁决。

2,向上级法院起诉,拷问“法官”们的良心。

3,退出中共党、团、队,废除“为邪恶某某主义奉献终生”的誓约,心中有正义,身外有神明,败类人丑岂敢靠近?

确实,今天的中国,中共邪恶势力对中国人的抢劫依然无处不在,高税收、高房价、高油价、高电信费、社会抚养费、高速过路费、强拆、强征、潜规则费、养老保险、延迟退休

……

可独立思考的自由灵魂不能被抢劫,生命的尊严不能被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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