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中共卖命的执法者 随时被中共抛弃(图)
【看中国2014年12月24日讯】12月15日上午8时,内蒙古高院常务副院长赵建平率合议庭法官来到呼格吉勒图母亲家中,向呼的亲属宣读了呼格吉勒图案再审的审判结果,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改判呼格吉勒图无罪。并代表法院“真诚道歉”。
回顾此案,1996年4月9日晚19时许,呼和浩特发生一起女厕所内强奸杀人案件,当时向警方报警的当地青年呼格吉勒图被当作犯罪嫌疑人拘捕,在没有任何直接证据证明呼格吉勒图有强奸杀人犯罪事实的情况下,判决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流氓罪(“4·09”案),仅仅62天后,呼格吉勒图就被处决。直到8年前,“真凶”赵志红在10来起系列强奸杀人案中被抓捕后,主动供述,此案系其所为。然而,8年过去,呼格吉勒图的冤案却一直未得到昭雪,我们不禁要问这是为什么?是谁在掩盖,要谁来还罪?
这样的冤案在中国绝对不是个案,而是一个普遍现象。在该案中,我们可以看到以下几点。
一、以“政绩”为导向,制造高破案率的假象。
根据当时的报道,市公安局局长王智在10日亲自来到分局,特别指示三点……;马志明副局长和报案人(包括呼格吉勒图在内的2名)简单地交谈了几句之后,冯副局长、刘旭队长等分局领导,会意地将目光一齐扫向两个男报案人。经过48小时的奋战,让根本没有作案的呼格吉勒图48小时便“全盘招供”了。我们不禁要问,公安局长、副局长、刑警队长等扮演了什么角色,他们是如何办到的。
事后,相关办案人员均受过嘉奖,说明中共政府鼓励并认可这种办案手段。制造这种惨绝人寰的悲剧,当成政府的政绩或者某些官员、某些部门英明决策、体恤民间的好事来吹捧,这是中共血腥面目的特写。
二、制造假证一条龙
该案中,警方提取到了受害者体内凶手所留精斑,那么对于一起典型的强奸杀人案,警方清楚的知道将呼格吉勒图的精斑与受害人体内的精斑进行对比,就可以确凿的认定呼格吉勒图是否有犯罪事实,而警方却故意不提供该证据,而以呼格吉勒图指缝余留血样与被害人咽喉处被掐破处的血样完全吻合的鉴定报告而定罪,这只能说明警方在心知肚明的做假证。
另外,当赵志红承认自己为真凶后,原本保留在公安局的凶手精斑样本莫名地丢失了。
三、公检法沆瀣一气
面对一份公安编造的冤案,精通法律法规的检查院、法院“审查”后,顺利公诉,并作出了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
公检法不是互相监督、互相制约,而是互相“协助”,无视法律,制造冤案,它们是中共迫害民众的合伙人。
四、无视生命
无视呼格吉勒图的年轻生命,无视被害死者的亡灵,无视呼格吉勒图双亲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实为中共的邪恶本质对生命的无视。
五、绝不自检,倒逼式复查。
中共报刊媒体轰轰烈烈的报道呼格冤案“平反”一事,用来凸现当前中共执法者的英明和秉公执法,而当年制造呼格冤案,警方迅速破案不也是这样被中共媒体吹捧嘛!
在中共执政危机重重,中共内部政治斗争激烈。作为旁观者,我们要清醒的看到,它们扛的是同一面旗帜。呼格冤案“平反”被中共当成内部斗争的砝码,当成“他坏我好”的依据,当成给自己拉票的表演,这是对呼格生命的又一次侮辱。
另外有消息称,是个狱警将赵志红写在纸巾上的认罪信送出去的。这一点又可以否定中共相关执法部门主动自检自查的言论。
在当今,民怨蒸腾,民众“三退”活动日益高涨的气势下,中共所有的反腐、自检都是倒逼式行为,历史已经印证它的邪恶本质是不会真正改变的。
六、心虚难掩
在该案曝光后,有国外媒体请求采访呼格父母,却被呼格父母拒绝了,深谙中共邪恶面目的人一定能体谅呼格父母的难处,他们必定是遭受了政府的某种程度的“安抚”,或者以“国家赔偿”为要挟迫使呼格父母不能向外界透露更多的呼格案的详情,以及两位老人18年申冤的悲惨遭遇。
回到本文开头,“上午8时,内蒙古高院常务副院长赵建平率合议庭法官来到呼格吉勒图母亲家中”并“真诚道歉”却又在活生生的上演着中共执法者“体恤民情”的政治秀。两面派的做法恰恰的暴露出了中共的极度心虚,对正义声音的极度惧怕。
而中共的执法者们对中国人犯下的罪行又何止这些呢。从1999年到现在,中共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血腥迫害从未停止,无不是使用以上的违法手段,而且更加残忍和灭绝人性。中共以为自己在中国可以一手遮天,这些执法犯法者以为在中共的庇护下可以为所欲为,而中共为了维护其“伟光正”形象,可以变来变去,昨日树立的楷模,今天就让你变成阶下囚,把生命交给中共那就是往火坑里跳,是最愚蠢的人。只有真理和良心是永久不变的,为中共卖命的执法者不但随时面临着被中共抛弃的命运,还因助中共作恶而遭受良心的拷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