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香港史上最高级别官员的“世纪贪污案”周二宣判。(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4年12月24日讯】(看中国记者端木珊综合报导)涉及香港史上最高级别官员的“世纪贪污案”周二宣判。许仕仁被控贪污和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等5项罪名成立,被判入狱7年半,并交还1118万港元的贿款。案件引起民间对官商勾结的忧虑,有评论指出,当局应吸取教训,对拥有更大权力的特首进行监管。
经过数月审理后,涉嫌收受多笔款项及无抵押贷款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贪污案等四人在周二上午宣判。
涉及公职人员行为失当、串谋公职人员行为失当以及串谋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等五项罪名的许仕仁被判处7年半的刑期,并要交出涉案的1118.2万元。
同案另外三名被告,新地联席主席郭炳江串谋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判入狱5年、罚款50万港元,取消5年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前新鸿基执行董事陈钜源被判囚6年,罚款50万元,6年不得出任公司董事;前港交所高级副总裁关雄生则被判入狱5年。
法官麦机智表示,1998年金融海啸时期,许仕仁“打大鳄”的措施,对香港经济有极大贡献。但他贪婪的缺点,加上民间盛传官商勾结,今次案件令全港市民及社会失望,无法释疑。
香港立法会议员、资深大律师梁家杰在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时表示,当局应从此案中吸取教训,出台政策,加强对高官乃至特首的约束。
梁家杰说:“我想当局应该总结了这次许仕仁案件凸现的一些漏洞,把它堵塞。(前终审法院首席大法官)李国能先生作了一个报道,比如特首是不是受制于防贪的条例。这点他作了报告好几年了,但是好像都没有跟进。如果作为特区第二把手的一个政务司司长都可以官商勾结到这个程度,我们当然会担心,作为特区的第一把手——特首,他拥有的权力比第二把手更大,他拥有官商勾结的机会更多。所以李国能先生在几年前作的报道,要把特首也纳入反贪条例的管制范围,我想应该尽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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