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团聚移民申请新变化这几点最关键(图)
父母或祖父母团聚移民将于2015年1月2日再次重新接受申请
对于很多期盼着能够早日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在加拿大共享天伦之乐的加拿大公民或者永久居民,这肯定是一个振奋人心的好消息。对于那些在2014年年初时由于名额的限制而未能赶得上递交申请的加国子女或者孙子女(即担保人),这次的重开希望能够让他们一尝所愿。
与2014年要求一致,父母担保期将会是20年,担保人的最低收入标准上调了30%。
加拿大统计局每年会因应国内的经济指标,国民收入等制定一个年度的“最低收入标准表”(Low IncomeCut-off,简称LICO)。因此在新的规定下,担保人的年收入必须达到LICO+30%。同时,担保人的家庭总收入与该家庭的人口加上被担保人(即父母或者祖父母)的人数总和有关。例如,一个单身的担保人,担保父母二人,该家庭总人数是3人。如果担保人已婚,育有两名子女,担保父母二人,该家庭总人数则是6人。担保人必须提供过去3年的收入证明,而且过往3年的收入都必须达到以下所提到的收入要求。
如果担保人想在2015年1月2日能够递交担保申请,那么就需要提供2011,2012和2013年的退税单(NOA)或者评税表(Option-C)原件。因为2014年的退税单要大约到2015年中旬才能够收到,不能够在2015年1月2日前提供,所以2014年的收入无法计算在内,但是担保人仍然要提供2014年全年的收入和雇主证明。
由于全球名额只有5,000个,采取先到先得,而且只接受邮寄或者速递的方式递交,因此递交申请的情况非常紧张。
根据2014年年初时快递公司所提供的信息,不少人抢在收件首日赶去快递公司寄出申请,而且快递公司需要在密西沙加的移民部门外排队最少三十分钟,才能够顺利把邮件递交给移民部人员的手上。因此加华移民留学中心相信,2015年的递交申请情况将会更加紧张,所以担保人应该尽早准备好所有年份的政府退税评估单,才有助于准备好完善的文件,然后及时递交申请。
依亲子女团聚的年龄要求
从整体趋势来说,加拿大移民部对于配偶团聚类别的申请,将会更加严格和谨慎。加拿大移民部在2014年6月18日已经修改了《移民及难民保护法》中关于移民申请的依亲子女年龄的定义,年龄限制从原来的22岁降低至19岁。而原来22岁以上全职学生可随父母移民的规定也被取消,唯一例外的是,除非子女因精神或身体状况需要父母经济支持,则年龄不被作为依亲移民的考虑因素。
新规实施后,19岁以上的子女在未来就只能够依靠自己的实力,依循国际留学生来到加拿大,或办理经济类别移民加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