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一姐”获刑 判罚25亿没收财产2000万

【看中国2014年12月17日讯】2014年12月16日上午,被外界称为“高铁一姐”的丁书苗,因行贿罪和非法经营罪,获判有期徒刑20年,罚金25亿元,没收个人财产2000万元。

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对丁羽心(又名“丁书苗”)行贿、非法经营案,判处丁羽心有期徒刑20年,罚金25亿元,没收个人财产2000万元。

被判死缓的原铁道部长刘志军,带出女商人丁书苗。据媒体报道,落马的刘志军与山西晋城女企业家丁书苗关系极为密切,在刘志军案中,丁书苗与投标铁路工程项目的公司商定,以有偿方式帮助中标。刘志军则帮丁书苗为指定的相关企业中标,丁书苗按照工程额1.5-3.8%的比例收取介绍费。据悉,他们先后为23家投标公司中标了50多个铁路工程项目,丁书苗共得“好处费”逾20亿元。

刘志军利用职权接受丁书苗请托,内定多家企业中标8个铁路建设项目。丁书苗从中收取项目标的额2.5-4%的中介费,共计8.22亿元人民币。丁书苗个人从中获利4.22亿元。

此外,丁书苗曾为刘志军介绍了多位年轻女子,其中包括由她投资5000万元拍摄的某电视剧剧组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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