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事微痕》毛泽东是“五七惨案”的罪魁祸首(图)
五七档案
【看中国2014年11月14日讯】五七档案:
叶天和小传:
叶天和,杭卅市人,1939年生,父辈经商,当属资产阶级成份专政对象(实际经1952年三五反运动冲击,父亡家沦为城市贫民。)55年初中毕业我就被剥夺上高中资格,次年侥幸进了杭卅一闸口电厂当学徒.而毛泽东的“阳谋”使我以三张大字报的“罪行”,遭受了二十二年磨难……1958年5月划为“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即所谓工人中的右派)开除厂藉,遣送农村监督改造,紧接着又以莫须有的罪名,判处我反革命集团成员徒刑8年,外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1967年刑满还强迫我就地继续劳改(美其名曰“就业”)继续忍受饥寒、凌辱、欺压和折磨,直至1979年12月先后得以“改正”和“无罪”。开始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退休后,我不甘心于平庸,摈弃小市民习俗,奋发读书求索。近几年来,在李锐、谢韬、许良英等精英学者的感召下,使我茅塞顿开,有如久旱逢甘雨,政治认识上有了长足的进步。特别是铁流主办的《往事微痕》更使我受益匪浅,成了我的良师益友,终日爱不择手。书渎多了,眼界宽了,生活感到充实。这里我就此趁机向以上各位前辈,学者,难友一并致谢,你们是现时代的普罗米修斯!
说一千,道一万,如今我只认一个理;毛泽东是“五七惨案”的罪魁祸首,在他统治下的二十七年期间,他对中国人民犯下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滔天罪行,是无法掩盖的铁的历史事实,也是近亿受害人血和泪诉写的罪状!我相信:只有在天安门城楼上撤下毛泽东遗像那一天,才是中国人民真正奔向自由、民主、和谐共享的那一日!
徐芳杰小传:
徐芳杰,男,1932年11月生人,祖藉浙江兰溪。上海出生,上海交大前身机械制造专业。本人生性内向,平素不爱多说,对人对事好求真。难得糊涂。1951年大专毕业。适值解放初。百业待兴,各地人才奇缺。为响应号召,毅然服从分配来到东北辽宁北票矿务局。年少气盛,全身心投入了经济建设狂热之中。一个自幼上海长大的年青人。远离家乡,远离亲人,来到如此穷山僻壤地区,生活自有渚多不便,偶而会有怨言。尤其深感共产党一党天下,无法无天,满嘴多是理。但在1957年鸣放中,我仍冷眼旁观,一言不吭,谁知后来在向党交心运动中,吐了真言,于是一石掀起千军浪,普天盖地的批判大字报向我扑面涌来,办公大楼一片喊打声,弄得我头昏目眩,可我从不认罪,始终只有一句话:“右派”没错,错的是共产党。最后结果是:极右,开除公职,遣送劳动教养,这使我与戴传熹难友在辽宁锦卅第七劳改支队相识相逢,所不同者,他单身只人,不计后果,心直口快嘴吧失控;我拖儿带女,忍气吞声一切放在心里,他吃的苦受的罪显然更甚。所幸我们都有一技之长,政治上受歧视,技术专业上依然有用武之地,受共产党无偿剥削二十二年之久!约在1970年一打三反中,他进了监狱,我全家被押送兰溪老家。我一生得过无数技术发明专利奖,上世纪八十年代就被评为高工,可我应得的利益一再被共产党所剥夺,退休养老金一直不及政府部门的勤杂工,几个子女均受株连,自幼受不到好救育,误了他们的前程。总之共产党、人民的政府竟会如此丧失诚信,忽悠百姓,实令人万万想不透!?
李逸群小传:
李逸群,又名加鸿,1931年7月生,浙江普陀人。祖父两代笃信天主教,素以行善助人为乐。受此影响我自幼与马列主义、暴力革命、阶级斗争等邪教无缘。尽管我安分守己,但在共产党眼里始终视我为异类。1958年在杭卅市红十字会医院被划为右派,我既未鸣放,也没写小字报,更无胆量去写大字报,共产党还是给我编织了五六条“罪状”。说句实话好像根本与我无关,硬扣在了我的头上。当时我虽25岁,读书不多,一个海岛农家子弟,没见过什么世面,“右派”这顶帽子落在我头上,实在是受宠若惊。据组织对我说;我犯如此“罪恶”,敌我矛盾作人民内部部矛盾处理,这己是共产党的最大宽宏了。于是我带着感恩的心态,乖乖地接受惩罚,于1958年5月到下沙农村去接受改造。只要有钣吃,我就拼命地劳动,每日忏悔,乞求早日新生。1961年虽被摘掉“右派”帽子,可一切照常。从下沙转到余杭长乐桥平山农场继续劳役,起始有200佘人,后陆续疏散剩下二,三十人。 1971年我被送回原单位打勤杂。1979年中央55号文件下达后,虽给我改正,但留有尾巴。直至1984年杭卅市卫生局发了个34号文,才割去我尾巴。反正从扣上“右派”到改造表现好摘掉帽以至给我“改正”,都是共产党在变,我李逸群还是我,依旧信我的天主教,丝毫没变,而共产党毁了我一生,祸及了我的家庭和我的子孙,我相信罪恶昭彰,报应只是时间问题。
孔庆廉小传:
孔庆廉,出生于1927年5月7日,原藉浙江肖山,就读于杭卅锦堂师范(杭卅树范中学)。1947年毕业于杭卅师范学校(即原杭师大),先后在杭卅、平湖、余杭一带任小学老师。1949年7月进华东军政大学,分别在苏卅、南京度过一年的军训生涯。50年6月派往福卅进出口公司任职,同年12月经批准,返回杭卅任小学老师和教导主任。于1958年说不出任何原因就成了重点批斗对象,同年5月又快速被党组织宣布为“右派”分子,按四类标准处分,扫地出门遣送农村劳动察看,月工资从原先的66.50元降为30.50元。在临平翁梅乡及余杭平山农场劳役四年。1962年6月又未经任何说明,解除了我的工职,停发工资强迫我自谋出路。天呀!那个年代类似我这样的“罪人”,又有谁敢用我!?1978年我走投无路,实在无奈,只好解除婚烟,夫妻离婚,子女归女方抚养,我孤身只人,靠街道救济度日。1979年10月“右派”改正,恢复我行政20级月工资66.50元,1982年普加一级,1986年“右派”按上级有关文件补加一级工资,这样成了行政18级。1987年9月享受离休侍遇,调至市下城区教育局。
俞致远小传:
俞致远,男,1936年浙江富阳出生,1952年毕业于杭初中,55年毕业于杭一中,60年毕业于上海第一医学院,所读学校全系名牌。医学院毕业前夕时逢“中国共产党”整风,院党委为完成上级指标,我被“荣幸”相中,即被发配去了新疆生产兵团农四师医院当医生,兼职筹建一所全制(三年制)卫生学校,全盘负责。因为我这医生是带“教育的”,必须严萧,格外仔细认真,如果发现病历有错或病例诊冶有误,一旦选作“实习资料”,必须纠正,因此得罪了不少上级党员医生。于是他们事后联手,直接干涉我的诊治工作,并制造事故,强加于我,终于在文革开始时(1966年6月)将我送入监狱长达13年(按反革命报复判8年徒刑,新生就业5年——同一单位兵团跃进钢厂煤矿。)得以平反是因我一表姐在中科院数学所竞办工作,她设法让我去北京,找另一位在全国妇联工作的副部级干部及一位更高级的老干部,要求最高法院复查案情,才得以澄清,真相大白于天下。否则在新疆天高皇帝远,我则永无翻身之日矣!
“往亊微痕”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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