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港通四方协议签订 可交易证券范围出炉(图)


9月4日,上交所总经理黄红元(中)与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左)和中国结算总经理戴文华在四方协议上签字

【看中国2014年09月05日讯】昨日,沪港通《四方协议》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签署,意味着具体承担沪港通市场组织业务的两所两司已经就各方面的机制安排达成完全一致。据介绍,《四方协议》作为沪港通业务进行四方合作的基础文件,用以明确四方的权利和义务,内容涵盖沪港通主要基本业务细节。

在签约仪式上,上交所理事长桂敏杰表示,“《四方协议》为沪港通业务合作构建了完整的协议框架,明确了四方就沪港通股票交易、结算、存管、市场监察的各项权利及义务,标志着具体承担沪港通市场组织业务的两所两司已经就各方面的机制安排达成完全一致。下一步,我们将加快业务技术准备,尽快公布各类业务规则,深入开展技术系统测试,为沪港通正式推出创造更好条件。”

沪港通的推出更主要的考量是改变市场机制,引入新的市场活力与理念,形成一个长期的制度安排,逐步实现资本市场的双向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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