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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维平:记者刘虎获释,但愿是个信号(图)

 2014-08-07 00:55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新快报》记者刘虎

【看中国2014年08月07日讯】近一年来,官方一方面大力肃贪反腐抓老虎,一方面打压言论和维权人士,曾使左右两派多有怨言,王歧山曾鼓励媒体报道贪官污吏的恶行,但因实名举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等官员的记者刘虎,却在去年8月被当局以“寻衅滋事罪”逮捕,后又以涉嫌“诽谤罪”及“敲诈勒索罪”起诉,但被检察院两次退回补充侦查。随后又有许多媒体人士落难,这种自相矛盾的状况曾使海外與论大哗,有人据此指责王歧山的反腐内斗是作秀,今年8月3日,刘虎被取保候审。这似乎表明,不透明的信息与高层权斗的胶着,可能误导了许多读者,但愿这是一个积极的信号,随着周永康案走向明朗化,与习李本意冲突的原“政法王”旗下搅混水的公检法嫡系将被清算,尔后一些冤案将被改正。

显然,因实名举报多名官员而被以诽谤罪逮捕的前广东《新快报》记者刘虎,在被关押近一年后,周日取保候审,不是偶然的,他既与案件的诸多细节有牵连,也与国内的形势的猝变有关,自从薄熙来倒台以来,过去许多对他盲目崇拜或持批评态度的媒体人士,开始把揭短的焦点转向他的余党,刘虎是体制内的记者,不可能不权衡利弊,他自以为曾在重庆任职的马正其属于周薄阵营,批评和揭露他没有风险,故斗胆小试锋芒,但意想不到的是,自己进了看守所,这清晰地显示,薄熙来被判刑后,周永康多年培植的掌控公检法的嫡系,还在巧妙而狡猾地对抗开明的改革派,故意抹黑他们的形象,基层的媒体记者未必了解中共政坛的诡异和复杂性,但也因敢言而名声大噪。

自由亚洲电台的报道说,刘虎的代理律师周泽周日在新浪微博上写道:今天接到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刘虎案承办检察官电话通知:因不能在法定羁押期限内办结刘虎案,检察院决定对刘虎取保候审。我一直认为,刘虎无罪,对刘虎的追诉应该终结在检察院。对刘虎取保,是可喜的一步。周泽周日晚再发微博说:刘虎从重庆打来电话,说已平安到家。是办案人员直接把他送到机场,并且送他过安检的。刘虎说,熬过来了,便是晴天。

但笔者认为,这种处理记者刘虎的方式,一般是官方轻车熟路的惯用手法,以前也有许多错案进展不顺利,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加罪嫌犯,就羞羞答答地以取保候审的方式放行,又担心受伤者反咬一口,而规定闭嘴期限一年,不过,这次的借口有点奇怪,它比较具体,说是“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但没说证据不足,我猜想是马正其等人的死党们盯住了记者的问题,由于国内许多记者都涉足媒体广告领域,这是软肋与通病,如不对官员挑刺没有人理睬,反之就会成为把柄,如果周永康还在位,想超期羁押多久都易如反掌,刘虎非坐牢不可,而现在时过境迁,检察院也是看上级政法委的脸色行事,因此,刘虎真是不幸中的“万幸”。他逃过了牢狱之灾,是获得一次新生,否则,过去的一切的物质待遇将毁于一旦。

海外媒体报道说,刘虎曾网上多次举报的官员,不仅限于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还有上海市高级法院院长崔亚东、陕西省公安厅厅长杜航伟,等等,可能涉及许多党内派系,官员视其咬牙切齿,恨不能制其死地。毫无疑问,按照中国的司法体系,花点小钱精心运作,一个有能量的乡长,村长,都能加罪于小民百姓,何况堂堂的大权在握的院长和厅长,去年8月23日,刘虎在重庆家中被北京警方带走。次日,他被北京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一个多月后的9月30日,北京市检察院以“涉嫌诽谤罪”将其批捕。可见,官方绞尽脑汁要将其监禁而后快。此后,公安机关曾两次将案件移送检察院起诉,均被退回补充侦查,但他被关押了345天,这些细节都表明,过去10年来,周永康一手遮天,培植的地方势力非常强大,他们能利用徇私枉法的“特别通道”,把自己讨厌的记者送进看守所。再借助于人们对媒体人士的关注,搅起混水,打乱王歧山的布局,进而寻求自我解套。

我认为,如果真要弘扬法制精神,理应走完程序,即开庭审理刘虎案,把官方曾指控的那三个罪名拿到法庭上,让所谓的“证据”出丑,再由法官宣告无罪,当庭释放犯罪嫌疑人,媒体大举报道,这样以来就可以举一反三,把坏事变好事:对那些制造冤假错案的人给以震慑,对那些敢言记者给一种精神上的鼓舞,可惜这一良机错失了,其失在司法体制方面,公检法三家应当是各自独立和互相制约的,特别是法院应当独立而公正地审判,但恰恰相反,中国的司法不公还没有根本性的改变。总之,周永康之后,不仅是缩小或降格政法委权限的问题,而是应把党权从政法领域完全撤离,进而解散政法委。事实证明,一个已不是“革命党”的执政党,要领导下的人民服从法律,自己首先应遵重和顺从法律,以法治国,各级官场设立政法委书记,是本末倒置,多此一举,也是司法倾斜,冤假错案不绝如缕之源。

据辽宁消息人士称,中央巡视组到沈阳接待群众来访,地点设在省体育馆,竟一天平均多达5000人,其中每人限时五分钟交谈,场景用“人山人海,群声鼎沸”来形容一点也不过份,虽然官方要求只针对厅局级以上干部的贪腐和枉法问题,但更多的民众是因为五花八门的牢狱之灾而上访,也就是说,从村到省,各级干部在周永康的引导下,形成徇私枉法的社会风气,遍地都是大大小小的冤假错案,劳改,劳教,进学习班,“黑监狱”的良民比比皆是,比如,取得澳籍的大连民企女老板包颖,因为得罪薄熙来秘书吴文康,而遭受吴的死党,原副市长李某某,生意合作伙伴马某某,以及省公安厅副厅长白某某的陷害,被关押一周,又取保候审一年,今年5月19日,市公安局以涉嫌经济犯罪起诉她,26日市检察院因证据不足而不批捕,但辽宁省公安厅阻挠放人,故至今案件未结,她被没收护照而无法回国,包颖曾隐瞒外籍身份上访,一点效果也没有。包颖说,薄熙来倒台,司法还是不公,对我这样一个外籍企业家都如此蛮横无理,何况小民百姓呀。中国哪有法?

因此,笔者乐观地期待,刘虎获释是一个健康的信号,我建议习近平,在处理和严惩周永康之际,一定要千方百计地重建老百姓对司法的信心,过去之所以上访不断,截访不息,自焚自杀等案件频发,以至警民,官民矛盾冲突不止,主要原因是司法不公,而法官看政法委领导的脸色判案,已是常态,就某一案件而言,不一定都是法官糊涂,而是法官的上级主宰了他们的命运,除了极个别的法官因受贿而乱判之外,更多的人,是为了保住饭碗养家糊口,而不得不违背良心办案,而每一起冤假错案的出笼,都是社会不稳定的一根火柴,现在,如同刘虎案一样,这样的火柴已堆积如山了,只等“突发事件”点燃,习近平一方面要向胡耀邦学习,一揽子平反过去所有的冤案;一方面要立即恢复法律的严肃性,法院的权威性,建立新的司法秩序,公正地审理以后的新案,非常时期可以限定各级法院必须达标“宣告无罪”的案件比例,并对徇私枉法者进行反诉,否则,中国社会不可能真正地安定下来。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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