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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程县彭某,妻子有病儿子年幼,靠卖生丝度日。
一天,他背了一捆生丝到丝行出售。因为价钱没谈拢,生丝就放在柜台上。当时出入丝行卖丝的人很多,行主因其货少,就去招呼别人了。谁料转瞬间那捆生丝就不见了,彭某怀疑生丝被行主所骗,因此就拉着行主到官府评理。
行主说:“我用数万两银子开丝行,难道会骗你这几千文钱的生丝吗?”官府认为行主言之有理,就不予追究。
彭某闷闷不乐地回家了,这时他的儿子正在门外玩耍,看见父亲卖丝回来,以为肯定带回来糖果点心,就迎上前去要。
彭某因丢了生丝忿忿不平,一脚踢去,孩子当时就死了。彭某又悔又急,就投河自尽了。而他的妻子对家中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邻居看到她的孩子倒在地上,扶起一看,才知已经气绝身亡了,于是赶紧呼叫病中的妻子,告诉她孩子的死讯。彭妻痛惜幼子身亡,情急之下,跳楼而死。邻居立刻把这事报告给了官府。官府验尸之后,就让邻居把他们埋葬了。
过了三天,雷雨大作,丝行门口震死了三个人。一会儿,有个人苏醒过来,说:“扒手孙某在某丝行里偷出来一捆生丝,却被丝行对门姓谢的看见,姓谢的提出两人对半分价,就不告发他。后来,这捆生丝在我店铺里卖出,我得了三百文钱,而他们二人各得二千文。后来听说那丢丝的人投河了,官府验尸后元凶却没有事,不料还是老天英明,罚我们三人今日同遭雷击,他们两人已经被雷打死了,我则被打伤了一条腿。”后来验证事情果然如此。
看来,世人不察神明察,世人不报神明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啊。
——事据《子不语》里“雷打扒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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