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留下来的习俗(图)

说起合肥的习俗,其中有不少旧俗,是清官包拯的遗风。人们爱用他的为人处世教育小辈,久而久之,约定成俗。

“长嫂如母”和“外甥打舅”

合肥地区有两个礼俗:“长嫂如母”和“外甥有理打得舅”。

“长嫂如母”包含着兄嫂对幼小的弟妹有抚养的责任以及弟妹敬重兄嫂这样两层意思。这个习俗的形成,和包拯有关。传说包拯未满月.娘就死了。嫂子就把他放在自己儿子的摇篮里一起养,喂包拯奶,喂自己几子粥。如果没有贤惠的嫂子,也就没有包拯.包拯侄儿包勉,是嫂子晚年的唯一亲人。包勉当知县时作奸犯科,被告到巡按包拯那里。面对“法”与“亲”,包拯毅然选择了“护法灭亲”.斩了侄儿,他担当起赡养嫂子的义务,并要求全家都遵循“长嫂如母”这一道德标准。这个故事在全国都有影响。京剧《赤桑镇》,吉剧《包公赔情》就是说的这件事.在合肥地区驾一两声姐姐是可以原谅的,但绝不允许骂嫂子。

其实,包拯并无哥嫂,民间传说把长媳崔氏抚养弟弟包绶之事附会到老包身上。据1978年合肥包拯墓出上的墓志记载:包拯本无兄长,他63岁去世,其长子包绎已死多年,次子包绶方5岁,由其嫂崔氏抚养成人,并给绥娶了老丞相文彦博之孙女为妻。

礼俗“外甥有理打得舅”,在合肥地区几乎成了人们的口头语。传说包公从扬州府调庐州(合肥古名)知府,一到任,就把府堂上的“明镜高悬”的匾额换成“国法无亲”的匾额。包拯的堂舅周六子认为包拯这样做,只不过是“聋子耳朵外牌子”。俗话说,“亲是亲,邻是邻,关老爷维护蒲州人”,照样欺压良民.骗人钱财、而且拒不认错悔改。包拯忍无可忍,为了维护国法,严惩了周六子,打了他板子,并带枷示众。从此以后,包拯的亲友再也不敢仗势欺人。于是就流传下“无理难凭辈高,外甥有理打得舅”的话头。

“长嫂比母”与“外甥打舅”,这两个礼俗在处理卜下辈关系上似乎是对立的。但在伦理道德等方面,却无悖于情理之处。历来对人们的精神起了净化的作用,并受到人们的喜爱和遵循。

“原服”与“新衣下水”

合肥地区的人们喜欢穿大半新的衣服,这叫“原服”。即便是新衣,穿前也要下水浸湿。结婚的新郎新娘穿的“土布褂裤”也是先下水,后上身。

按宋朝规矩,转运使以上的官员上任,皇帝要赐一套“章服”。有一年,包公由池州太守调任陕西转运使时,仁宗疏忽了,包拯对吃穿极其简便.也没有提要,就穿着原服上任。这本来是件好事,但却有少数朝官认为有失体统,丢失了朝廷命宫的威严,奸臣还上告包拯.仁宗看了本章后,非但没有降罪包拯,反而嘉奖说;“原服赴任保廉洁,国有良臣朕之幸!此乃朕之疏忽,与包爱卿无干。”马上派人把“章服”送到包公任上。1978年,合肥文物处发掘包公墓,出士墓碑上也记有此事。虽是穿衣小事,可见当时已影响到民间。包家的后代也以穿旧衣(原服)为荣。人们竞相效法,遂形成这一衣俗。但是人们总是要添置新衣,穿新衣怎么办呢?就先下一下水,以示不忘旧。久而久之,“新衣下水后上身”,也就成了一种地方性在衣俗。

节日吃鳝鳖和藕

按农历年俗,一年有三大节,除过年外就是中秋节和端午节。合肥地区人们过端午和中秋.有一种特殊的食俗,就是端午要吃鳝鳖,叫“箭杆黄鳝马蹄鳖”;中秋要吃藕,而且是以吃包河无丝(私)藕为荣。

“箭杆黄鳝马蹄鳖”在合肥是老幼皆知的一句熟语,它是怎样来的呢?传说包拯入朝为官时正过国家边防吃紧,金人、西夏,不断寻衅滋事。前方告急、而皇宫里却大摆酒席,花天酒地,还要包拯从家乡巢湖进贡鳝鳖。包拯很恼火,就从巢湖采购了一些小鳝鳖。是上一见黄鳝象箭杆,只有手指粗.不肥;鳖象马蹄,不大。绷着脸说:“包拯.你搞什么名堂?这么小的鳝鳖怎么吃呢?”包拯慌忙奏说;“陛下,如今戍边的将士要的是‘弓断足,马匹多’,我一急,就购了‘箭杆黄鳝马蹄鳖’.我也知道这些不够斤两的鳝鳖不肥美.但我想奏明圣上。边防吃紧,我们在朝的,可不能只图吃喝.不思江山永固呀!只要圣上多想边防,多置弓箭,多买马匹,西夏和金人就不敢小视我们;只要边防稳固.国泰民安,使是细鳝小鳖,皇上也会吃得鲜美可口的。”经包拯这么一说,皇上有些醒悟了。说来也怪,箭杆黄鳝马蹄鳖.就是味道不差。从此,就拿“箭杆黄鳝马蹄鳖”作为美味佳肴。如今合肥一些饭店还挂出“箭杆黄鳝马蹄鳖”作为美味菜肴招徕顾客。端午节人人吃鳝鳖,有不忘遗训,居安思危的意思。

中秋节,合肥人除吃月饼外,还要吃包河无丝(私)藕。传说包拯晚年,仁宗封赏功臣要把半个合肥城封给包公。包公要他的后代自食其力,拒绝皇上的村赏。但仁宗一定要封赐,最后把一段护城河封给他。皇上金口玉言,再不领封,便有抗旨之罪。包公万般无奈,只好领封,但心里很不安。看到护城河里的藕荷,经过再三考虑、对藕荷作了规定;河藕能吃不能卖,包拯铁而藕无丝(私)。说也怪.别地的藕,是藕断丝连,但包河藕无丝。从此,合肥地区便留下一句歇后语“包河藕——无丝(私)”。包拯后人恪守包公这一遗训,并在中秋这夭品尝包河藕,加冰糖,以示“冰心无私”。包河里的藕,也只是送给乡邻吃,从不卖钱。这一美德,人们竞相效法.遂成风俗。

大门朝北

包拯是清官,和老百姓一样.痛恨“衙门八字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的“南门官”。因此,他当了开封府尹之后,叫敞开衙门,让受害人直赴大堂喊冤告状。奸臣贪官痛恨他,说他是“北门官”。现在安徽合肥和河南开封一带,入们还有一句挂在嘴边上的话:“讲理要找‘北门官’。”

传说,有一次包公触犯了朝廷.被削职为民.他携妻带子返回故里时,碰上了一个住屋的难题。原来.包拯在任上未购置新屋,老宅又让大嫂住着。这时,奸臣还派人盯梢,如若他住老宅子.就说他欺侮寡嫂;若盖新屋,就说他贪污了钱财。怎么办呢?老家人包兴说:“你不要大嫂让屋,也没钱盖新屋,就只有到牛屋去住,它是门朝北不合规矩呀!”包公听了,笑笑说;“大门朝北,与牛为邻,正合吾意。”于是,便收拾了牛屋,在后边搭个披屋,牛住披屋,他便住进大门朝北的屋子里去。

“大门朝北”和“与牛同往”.毕竟是一种权宜之计,但包家后代为了不忘祖先的清正廉洁,仍遵循这一做法。直到60年代初期,肥东县文集乡大包村的包拯出生地,还可以看到包氏的一庙两祠均大门朝北,老百姓的住宅旁边多有关牛的“披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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