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头 得彩 中彩
口语中,常把运气佳、办事顺利,说成是“彩头好”;将某件事获得意外的成功,喻之为“得彩”和“中彩”。
“彩”,是指多种颜色,如五彩、彩绘;又指文采、光彩。戏剧、歌舞中的化装排练,俗称“彩排”。这些解释,都与“彩头”、“得彩”、“中彩”没有更为直接的关系。
在古代,有一种掷骰子的赌博游艺。骰子,又名色子,为小巧的四方体,每一面都嵌着或红或黑的“点”。玩这种游艺,视人数多少,骰子可用一颗、两颗,也可用多颗。按顺序掷出,或以朝上一面的“点”数多少,或以某种颜色的“点”数多少,来决定胜负。《红楼梦》第六十三回,说到“抢红”,即红“点”多的为胜;第七十五回,提到“抢新快”,用六颗骰子,按一定的“点”色组合,定出分数,然后依次投掷,以累计分数最高者为胜。“古时掷骰子的胜色,为赌博得利之称,如得彩”(《辞海》)。
“彩头”,除指好运气、光彩之外,也指得到的赏物。“人人都说你才那些诗比众人都强,今儿得了头彩,该赏我们了”(《红楼梦》第十七回)。
“中彩”虽和“得彩”的意思相同,但却与“彩票”的发行有着关联。“彩票,亦称‘奖券’,俗称‘白鸽票’,以抽签给奖方式进行筹款或敛财所发行的凭证”(《辞海》)。彩票,或官方,或私人,欧洲在15世纪已流行。我国则始于清末,江苏、安徽、湖北等省借赈灾等名义,曾由官厅发行彩票,筹募赈款。在北洋军阀统治时期,上海等大中城市,曾出现各种私人发行的彩票,中彩的可以得到头彩、二彩等各种等级的奖金。到了今天,彩票则更为人所熟悉,如福利彩票,付款买下后当场刮出号码,凡中了奖的,不论何种级别,都称之为“中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