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青:在大陆谁是邪教

【看中国2014年06月25日讯】前不久山东招远发生了令人发怵的血案,六名男女将一个妇女在麦当劳餐厅当众活活打死,在场的民众包括警察却无人阻止救助。大陆警方在随后的案情介绍中说,施暴的六名凶徒是邪教全能神教的成员。并且随即对邪教展开了全国性的党媒的揭露批判。与此同时也掀起了对邪教的各种行动,包括公布中共认定的十四个所谓的邪教。根据中共历来的做法,不仅仅六名当众打死人的凶徒,那些被认定为邪教的许多教众,也就是被中共警察机构列入另册,时刻进行人身管控的这些教派的成员,尤其是其中虔诚和不受威胁一心信教的教众,会在这次发生的恶性杀人案件后,遭受到精神和人身的各种打压管控,还会有不少教众因此而遭受关押判刑等等。

对当众打死人的凶徒予以法律的严惩,既是法律公正的需要也是社会秩序的需要,这是人们对凶残血案发生后的合理反应。但是刑事罪行就要按照刑法的严格规定办理,不能由此而涉及到与血案没有关联的其他教徒,而且根据仅是所谓的邪教这种含糊的说辞,从法律到情理和社会效果都必然适得其反。凶残无人性的案件在任何群体中都有发生,这是有些社会知识的人全明白的事理,而一般与其所在的群体并没有因果关系。如果要由血案去追究严惩相关的群体,则不可根据邪教这顶帽子就断然行动,尤其是不能根据中共擅自定性的邪教行动。因为中共定性的邪教完全没有透明度,常常是为其震慑民众维护专制独裁服务的,除了中共根本无法令人相信的武断横蛮的认定,看不到可以确认邪教的教义、邪教仪式和迫使教众祸害人的事实。

社会实践中确实存在可称为邪教的团伙,如日本的奥姆真理教和美国的人民圣殿教,专事祸害民众包括团体本身的民众。尽管如此民主国家仍然要完全遵循法律,对这些教派有罪的人根据罪行惩处,例如日本对奥姆真理教下令杀人的为首者麻晃,以及行使沙林毒气杀人的骨干逮捕审判,与此无关的信徒并不涉及甚至教派至今还存在。但是大陆的所谓邪教全是中共说了算,具体的罪行与教派之间的关联不是没有便是一团浆糊。而在中共的历史上以邪教之名迫害民众,是惯用的伎俩造成过无数人的被杀被关。如西方的基督教天主教,还有最近十多年被残酷迫害的法轮功等。但是至今人们看到这些团体的言行举止,从教义到教众都是劝人向善和与人为善的,没有任何祸害世人的事实和言行,可以说大陆即使真有奥姆真理教那样的邪教,中共也没有能证实过它的邪教指控名实相符。

假如真要在大陆明白无误的确定一个邪教,事实上只有霸占着大陆政权的中共恰如其分。首先就是中共实在是一个教派团体,它的入党誓词就鲜明的体现了这一点,因为誓词保证将一切献给党和绝对服从党。而且这些誓词并非只是说说而已,在中共的实践和说教中都要兑现的。一旦入党只有党可以中共家法对待党徒,例如中共无视法律而常常宣布的对党徒双开等。而不满中共的党徒甚至难有退党的权利和自由,往往要求退党不会接受而要由党公示开除,更早的时候则视为叛徒加以惩处。正常社会团体组织既不可能要加入者贡献一切和绝对服从,更不可能私设家法勒逼教众忠诚和服从,这些却是邪教惯常用来约束统帅信徒的有效伎俩。

更为说明中共邪教性质的是中共的基本教义,这些基本教义中饱含了阶级仇视和排他性,宣扬铲除消灭被其视为仇敌的社会群体。中共由此基本教义还衍生出所谓宪法等法律法规, 并在它所制定的宪法中规定自己是不容挑战的神的位置,宣称并强迫社会接受它是伟大光荣正确的党,整个社会和国家必须由它这个党指导统帅,规定社会民众和国家机构必须接受它的领导。邪教的基本说法就是自己无所不能的伟大正确,不属于不相信它的都是应该下地狱的异类,信徒们要为维护教义义无反顾的抛头颅洒热血,对异类血腥残暴就是忠贞优秀的信徒,与中共的基本教义和宣传说教如出一辙。

可以确定中共是血腥暴虐邪教的是它过往的历史,是它驱赶逼迫大陆民众犯下的磬竹难书的罪行。从中共尚未在大陆完全掌权开始的土改运动,掌权后的镇压反革命和肃清反革命运动,接连不断的三反五反和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到追查胡风反革命集团和反右运动,直到将全国民众几乎全部拖入的文化大革命,还有反资产阶级自由化运动和六四镇压,以及近十多年对法轮功及家庭教会的大肆迫害,无一不是典型的邪教祸害民众的血腥罪行。这些罪行的共同特征就是号称自己的神圣正确,对指控对象肆意歪曲变造谎言和诬蔑攻击,进而逼迫所控制的民众对大众实施残忍血腥的人身攻击和生命残害。所以从邪教的宗教仪式、教义和社会作为,人们清楚了解和确定无疑知道的,在大陆能够明确无误证实的邪教只有中共。

(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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