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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三君子被判刑 尽显中国法制悲哀(图)

 2014-06-20 04:56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4


6月19日上午,江苏省“新余三君子”案在新余市渝水区法院宣判。(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4年06月20日讯】(看中国记者端木珊综合报导)6月19日上午,江苏省“新余三君子”案在新余市渝水区法院宣判。刘萍与魏忠平两人被当局以“寻衅滋事罪”等三项罪的名义判刑6年半,李思华被以“寻衅滋事罪”的名义判刑3年。有家属表示,对三人的宣判是中国法制的悲哀。

案件在没有开庭审理的情况下,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法院便做出判决,因当局通知的很晚,3人的6名律师中,只有北京律师周泽1人到场。宣判在上午9点开始,刘萍、魏忠平被判有期徒刑6年半,李思华有期徒刑3年。

宣判当日,法院周围戒备森严,附近出现大量便衣、警察,并设置好几道防线。当天前往新余市中级法院声援的罗向阳、杨崇、孙涛、黄宾等人均被警方强行带走,另有一重要证人刘喜珍也于18日被警方控制。

刘萍在法庭的最后陈述中坚信历史会宣告她无罪,她说:“我从一个看新闻联播唯命是从的臣民,为捍卫自己的劳动法权利,被迫成为一个访民;为追求公平正义,蜕化为一个公民;为依法索要政治权利,蝶变为一名选民,在最后被当做索要公民政治权利的标本,我站在被告席上,被视同为反民。这是江西省一名独立候选人的遭遇。我无罪,我所追求的每一步,都是依法走向公平、自由、民主。”

“新余三君子”去年被抓捕后,当局对他们的指控罪名不断变更。从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到涉嫌非法集会,再到涉嫌“非法集会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19日的宣判中,又增加了寻衅滋事罪。

刘萍原代理律师郑建伟对法庭的宣判结果已经无话可说,他认为三人是无罪的人。郑建伟说:“我认为他们3人无罪,因有罪无罪要看他们对社会有没有危害,他们危害的内容是什么,危害到哪一个民众和社会。我认为他们三人都是中华优秀的公民,面对这样的一个司法体制,其实大家都知道结果,只是没有想到这么重,会是6年半,为什么会是6年半,还是两个罪名?难以理解,我认为他们3人是无罪的人。”


李思华的一位代表律师庞琨对宣判结果表示“出奇的愤怒。新余案居然如此重判。国为何国,法为何法,人为何人?愤怒!”

刘萍的女儿廖敏月透过网络发表声明说,母亲的判刑是对其维权活动的“严厉报复”,“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廖敏月说:“这一年多以来,我经常的反思自己,为什么以前的我要拼命阻止我的母亲,我要去漠视当代社会中的暴戾与邪恶?我正在深刻忏悔,因为现在我的母亲他们所遭受的代价,就是我们一群冷漠者!”

“这次的判决,不是三个人的悲剧,是三个家庭的悲剧,中国法制的悲哀。”“当禁止刘萍女儿参与旁听,吊销刘萍母亲旁听证资格,当紧急宣判,当故意算好律师无法到来时间,当让学校以毕业证为由牵制我,种种的种种,都让我们嗅到了一股危险的意味,开庭前的前一晚我辗转难眠,我和记者说可能会重判,没想到一语成谶。”

魏忠平的弟弟魏忠华嘲讽道,“今天外面全是便衣,整个市警察全出动。开个庭,宣个判,搞得鬼鬼祟祟,风声鹤唳,如临大敌,那点自信,那点度量,那点作为,哪象个执政的政府,哪象个八千万的世界第一大档?简直象个小偷!让人到场旁听,会天下大乱啊?”

刘萍、魏忠平、李思华三人在过去的几年中积极参与民间的维权活动,曾以独立候选人的身份参加人大代表选举。去年4月27日,由于响应网上号召呼吁官员公示财产,而被刑拘。


“新余三君子”一案的宣判结果也得到国际组织的关注,国际特赦组织形容这起判决“荒谬”,并敦促北京当局即时无条件释放三名被告人。国际特赦组织中国研究员倪伟平发表声明说,刘萍等人只是举行了一场小型集会,举起标语,呼吁官员公示财产,不可能构成“寻衅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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