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反对将人权、法治列联合国发展目标(组图)
中国代表在联合国会议上发言(视频截图)
【看中国2014年06月10日讯】人权与法治是否应该成为实现2015年后联合国发展目标的核心?在联合国大会举行的“人权与法治高级别会议”的辩论中,联合国会员国对此观点泾渭分明。欧盟等西方国家认为人权法治是实现发展的必要基础和保证。但中国、俄罗斯等国反对将人权和法治列入未来联合国的发展目标内。
*秘书长:人权与法治既是发展方法也是发展的目标*
星期一,联合国大会在纽约总部举行高级别会议,就2015年后联合国发展目标的制定进行辩论。秘书长潘基文在开幕发言中指出,“我们在消除极端贫困、缩小社会与经济差别的时候,必须对人与地球的需求进行平衡,”而“人权与法治将是这些努力的核心——它们既是方法又是目标。”他说,联合国是一个以“所有人生而享有自由平等的尊严和权利,”以及“人人都有生命、自由和安全的权利”为其宗旨的国际组织,而“贫困、不平等和不公正则是这些对原则的侮辱。”
*中国:人权不属发展、法治属于内政*
但中国代表对此作出明确反对。中国常驻联合国参赞姚绍俊在发言中不仅反对将人权列入发展议程内,还反对将法治作任何量化指标。他说“发展是促进人权的基础”;“人权毕竟不是发展问题,也不属于发展议程的范畴,不应成为2015年后发展议程的重点。”因此,“没有必要就人权问题设立具体目标”;他还反对就实现法治设立具体指标。他说,“法治属于一国内政,一国对本国法治建设享有自主权,有权选择适合本国国情的法治道路和模式。世界上没有普适各国的法治道路和模式,”“针对法治设立量化‘参数’或‘指标’是不可取的。”
*俄罗斯:法治不可量、发展是内政*
俄罗斯代表呼应了中国的发言。他表示,不同意把法治、人权放进可持续发展目标中去。他强调,联合国的发展论坛不适合讨论人权和法治。发展是一个国家的内政。法治是不可衡量的。每个国家必须选择基于自己的历史、文化、宗教和其他特定情况的法治模式。
联合国大会6月9日举行高级别会议,讨论联合国发展目标 (视频截图)
联合国在2006年在前秘书长安南主持下制定了千年发展项目,设定2015年将一系列雄心勃勃的目标,如全球贫困人口减半、实现普及初等教育、实现两性平等、降低儿童死亡三分之二、产妇死亡率降低四分之三、遏制并开始扭转艾滋病毒及艾滋病的蔓延、确保环境的可持续能力等。显然这些目标并未完全实现。潘基文说,到2015年全世界仍有10亿多人口生活在赤贫状态。
*欧盟:法治对经济发展、投资、与腐败和歧视作斗争至关重要*
欧盟代表、与会代表团团长托马斯·梅伊尔-哈尔亭说:在指定未来发展目标时应“确保每一项(联合国发展)目标和指标与现存的人权标准、原则和法治原则相一致是很必要的。”他说:“法治与发展密切相连、相辅相成。因此,我们必须强调在各层面把善政、民主和法治当作发展的推动者和其重要目标。”他还说:“目前与贫困进行的斗争显示,仅仅提供食物和服务是不够的。同样必要的是要有透明和参与决策的过程,以及建立纠错的机制。”“法治提供了稳定与透明的环境,这对经济发展、投资、与腐败和歧视作斗争至关重要”。他最后说,欧盟承认联合国数年来旨在将人权与发展整合在一起的努力。
*波兰:基于法治的政策创造更大可持续发展机会*
波兰外交部副部长亨利卡·莫斯卡-扥戴斯发言指出:“没有对人权的尊重就没有民主和真正的社会经济进展。”“唯有以权利为基础的发展政策才能进一步削减国与国和国内的不平等。”她说:波兰“自己的历史经验已经告诉我们,建立在法治基础上的政策创造了更大的可持续发展机会,因此,可以在地区和全球层面上提高政治稳定。”她以一周前波兰庆祝民主转型25周年为例表示,回顾过去25年很容易发现“民主改革如何积极地为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她说,根据世界银行的数据,1990年波兰人均收入为5967美元,20年后,212年增加到22162美元。她说,“这一成就背后的驱动力是对公民对建立在民主与法治原则上的新制度所拥有的信心而释放出来的热情、创造力和潜力。”
一整天的辩论于晚六点多结束,美国代表还未轮到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