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动车事故埋车头责任人为何复出?(图)
2011年7月24日,几辆挖土机将损毁车厢推向挖出的大坑。
【看中国2014年05月13日讯】问题官员复出,谁这么舍不得他们?
据财新网报道,从多方渠道获得消息,上海铁路局原常务副局长王峰已于今年4月24日出任兰州铁路局局长。在2011年“7·23”在温州动车事故救援中,王峰主要负责指挥桥下救援工作。由于处置不当,在救援现场组织挖坑,并将D301次列车车头及零散部件放入坑中,准备就地掩埋。后被给予记过处分。
这样“处分”后反而从副局长升任局长,的确是很让人费解。而在此之前,同样因“7.23”动车事件而备受争议的时任铁道部新闻发言人的王勇平,此事后被免去了原职务。不久后王勇平赴波兰华沙担任铁路合作组织中方委员。明眼人都能看的出来,王勇平是待遇不减平级调到国外安度晚年去了。难怪有网友对此评论:“有人被查处,有人被提拔,问是何标准,确实难回答!”
近几年来,许多落马官员悄然复出,甚至官级得到提升。问题官员复出开初还只是羞羞答答,对网友们的质疑勉强还能够回应几句。而从现在来看,免职后很快复出仿佛已经快形成“惯例”了,对于社会的大量质疑和呼声一不解释,二不辩解。等着舆论的“自生自灭”,完全是一副傲慢的态度。
搜寻我们的记忆,在“三鹿奶粉”事件中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原副司长鲍俊凯被中纪委监察部处以记大过处分,复出后升任安徽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党组书记;“瓮安事件”中被撤销一切党政职务的原县委书记王勤,在悄悄复出后调任黔南州财政局副局长;还有“黑砖窑”事件中被处分的山西洪洞县原副县长王振俊、进京抓记者被撤职的辽宁西丰县原县委书记张志国……“拆迁自焚”、“三鹿奶粉”、“瓮安事件”等轰动全国的事件中的问题官员都能复出,其他事件中的问题官员复出就更不用说了!
如今,官员被高调问责,随后又被不经意地发现低调复出,几乎成了现实操作手法的铁律,沿着出事→问责→冷却一段时间→悄然复出→被发现→舆论哗然→解释复出符合规定→不了了之(个别新的任命被撤销)的不算完美但有惊无险的轨迹一路狂奔。
更令人称奇的是,每当污点官员复出时,某些岗位似乎早就在专门等待着他们;除了他们,似乎没有更好人选。对此,有媒体人指出:一些官员被“免职”,往往被认为这并非其个人错误,他们是服从领导指示,服从地方或部门的利益,做了他们“应该”做的事情,出了问题,他们“勇于”承担了责任,因此,在领导眼里,他们不但不该被处分,反而应该被嘉奖了。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复出自己可期,哪里还需要严格的审查?
正是因为当事官员被问责有一种“忍辱负重”的味道,因此,事后一有转机就会顺理成章地让他们复出。就大部分被问责的官员而言,他们就是为了“顾全大局”,为了更多、甚至是更高级官员的“脸面”和利益。不是有过,而是有功。上级部门之所以要处理他们,更不是因为他们的失误或错误,而是危机公关的一种手段,是一种形势的需要。而当危机过后,自然想着“投桃报李”,于是才有了“问题官员”复出后的升迁提拔。
如今,每个问题官员的复出,如同一记闷棍,打得公众眼冒金星,呼爹喊娘,又如同一块巨石投入平静的湖面,激起舆论质疑千层浪……然而,如果处理问题官员只是轻描淡写地走过场,不痛不痒地放将过去,问题依然是问题。为什么公款旅游屡禁不止?为什么事关人命的时候,总有官员擅离职守?为什么强拆事件频频发生?这与问责的雷声大雨点小不无关系。
一个很简单的道理就是,像王锋一样的官员,如果是在民营企业里任职,因为他的循私舞弊而给企业造成了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作为市场主题的企业会怎么做?很简单,开除!因为,这样的管理者留在企业里,有可能给企业造成更大的损失,带来更加不利的社会影响,更重要的是,如果犯了这么严重错误的人都不能得到最严厉的处罚,以后谁还会相信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以后谁还会一心为企业尽职尽责?
而这样的情状之所以一再出现,说到底,也就是在官员任免问题上,任凭权力的自说自话,公众的监督权成了摆设。有多少“出了问题”却不为公众所知的官员,再次穿起官袍成为“公仆”,公众不得而知。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这些官员复出没有得到民意认证。
正如北大法学院教授贺卫方所说:“官员能否复出,应取决于选民是否同意。但是目前,高层次官员的选任还不是通过民主的途径进行,因此情况就变得困难重重。因为在民主体制下,一个人是否胜任某个官职,依赖选民的投票。在信息公开透明的情况下,即便某个人过去曾经有过失,只要选民同意,也完全可以再做冯妇,担任官职。选民手中掌握的选举权是特别关键的,因为能够选举者也能够罢免;官员的命脉掌握在选民的手中是一件特别显著的事实。”
(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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