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妇留女儿在图书馆 遭报警

李女士22日将女儿独自留在曼哈坦华埠东百老汇的且林士果图书馆内看书,自己则到附近超市买菜。但当她回到图书馆接女儿的时候,图书馆管理员已经报警,儿童福利局人员也已到场,儿童福利局的工作人员还通知她60天内将上门家访。

李女士23日在福建同乡会求助时表示,当时她买菜回到图书馆时发现图书馆管理员拉着她女儿在与警察说话,女儿还一边哭泣。中文翻译告诉李女士,在她离开后,管理员看到她女儿独自一人在看书,没有人陪同。管理员开始询问时,她女儿就哭了,随后管理员便报警。

现场的儿童福利局工作人员警告李女士,不可将仅有十岁的女儿单独留在图书馆,当时允许她将女儿领回家,但将会在60天内上门家访。

李女士表示,当时她去买菜前有告诉女儿,去买菜半个小时就回来接她。但小女来刚来美国一年多,英文不太熟练,估计被询问时因为听不懂就很紧张,被吓哭了。

根据纽约州的规定,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若因独自在家而发生意外,家长都有责任。如果让孩子独处在紧急或需帮助的环境下,却无法通过电话或向其他成人求助,或让孩子单独处于不安全、未受很好保护的家中或街区裡,家长会被认定为不负责任而遭到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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