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入四角恋 前政法王媳妇杀富豪级追求者(图)
【看中国2014年04月22日讯】广东前政法王、已被判死缓的省政协前主席陈绍基家族爆丑闻!一名来自云南的男性老板约“白富美”女子同游泰国,女子临行突然变卦,云南老板只身入住当地五星级酒店丧命,泰国警方调查认为是“白富美”联合一名“备胎”追求者所为,两人国内被捕,涉嫌这起发生在2012年的跨国凶杀案。据悉,这名身陷囹圄的“白富美”是原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的一名女性亲属。
检方指控,事件因四角恋情,以及房屋买卖纠纷引起。日前,两人被控故意杀人罪,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双双受审,但均翻供称没有杀人。
案件背景:37岁女被告系陈绍基亲属
这起关系凌乱、感情纠葛复杂的杀人案,于4月18日在广州中院一审开庭。记者在庭上见到了现年37岁的露露(化名),尽管身着看守所的衣服,但皮肤白皙、光滑紧致、气质出众的她看起来仍较同龄人年轻。从谈吐来看,露露讲话非常温柔,在对被指涉嫌故意杀人罪辩护时,她也非常淡定。
庭审当天,前来旁听的家属众多,衣着得体,看得出被告来自环境优越的家庭。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露露身份很特殊,其家族显赫、甚至“权倾南粤”,是原广东省政协主席、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陈绍基(因犯罪已判刑)的亲属。
关于露露与陈绍基的是何种亲属关系,坊间有两种传闻,一种称露露是陈绍基女儿,但相关资料及证言中,露露所称的父亲是其他名字;另一种称露露是陈绍基的前儿媳。可以证实的是,2011年以前,露露与前夫已离婚,只身带着一个儿子生活。
男被告及被害人均为追求者
然而,离婚后露露感情生活并不枯燥。从目前可以查证的材料来看,露露除了有一名正式的男友杨某之外,同案涉嫌直接杀人的男子阿威(化名)是她的其中一名追求者,在曼谷五星级的缪斯酒店被捅刺32刀致死的被害人李老板又是她的另外一名追求者。
庭上,记者见到一同受审的阿威,他比露露小4岁,身高约1.8米,面容清秀。尽管阿威一直声称,其与露露只是好朋友,但他曾因李老板要去马来西亚做生殖器整形手术,并与露露产生房产纠纷对此破口骂过粗话,他还送过露露七八部当季的新款手机。相关证人证言称,阿威没有正当职业,对外称做石材生意,经常带人到澳门等地熟悉的赌场赌博赚钱。
被害人李老板则是一个身高166厘米,体重166斤,出入开卡宴豪车的云南老板。他与露露的相识,缘于购买登记在露露一位阿姨名下的珠江新城凯旋新世界价值近2000万元豪宅。
检方指控:“好备胎”为女被告强出头
李老板在泰国命丧五星级酒店房间,由于原本他是和露露一同去泰国旅游,但露露却临时不去,最后李老板一人前往并且出事,泰国警方调查认为,这是一起金钱纠纷并情杀案,即露露被欺负,“好备胎”阿威强出头,酒店监控录像拍到了阿威带李老板入住酒店后独自离开。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2年八九月间,露露与李老板因双方房屋买卖及情感问题产生矛盾。之后,露露得知阿威企图寻找机会在境外杀害李老板。9月中旬期间,露露将李老板准备前往马来西亚、澳门的信息告知阿威。但阿威先后前往泰国、澳门两地欲物色杀手杀害李老板未果。
9月下旬,露露再次将李老板将于10月2日前往泰国旅游的消息告知阿威。阿威于9月27日前往泰国再次物色杀手未果,遂在泰国购买一把三棱刺刀和一把匕首,意欲自己动手杀害李老板。
酒店内刺另一追求者32刀
2012年10月3日凌晨0时许,李老板抵达泰国曼谷市后,通过露露提供的阿威在泰国使用的手机号码,入住曼谷市桐湾县伦批尼街朗宣路缪斯酒店1211房。期间,阿威将事先准备好的匕首放在枕头下,被李老板发现,两人因此发生争执。
之后,阿威使用三棱刺刀捅刺李老板胸部、背部、肩部等部位共计32刀,致其死亡。凌晨6时许,阿威携带李老板钱包、护照、手机等财物逃离案发现场,前往素万那普国际机场乘坐飞机离开泰国。经鉴定,被害人李老板系因胸部刺伤导致心脏撕裂而死亡。
去年2月27日,公安警察在云南省昆明市抓获阿威,3月6日在广州市抓获露露。
被告翻供:否认酒店监控拍到自己声称遭刑讯及连续审讯
在公安机关的供述中提到,在露露和李老板之间有冲突或矛盾时,阿威曾多次提出要帮露露解决这个问题,并且去到马来西亚和澳门或者跟被害人谈,或者做一些对被害人不利的一些事情。
阿威翻供,称这部分不属实。“我去过澳门,但没去过马来西亚。”其称在澳门赌博时,也没有做对李老板不利的事情,“只是朋友那样打了个招呼,跟他聊了几句,他就离开了。”阿威还说,在泰国期间,他也没跟李老板入住同一个房间。
尽管酒店监控录像拍到了阿威,但阿威及其辩护律师认为监控录像并不清晰,看不见人脸的清晰照片。不过,有酒店前台接待员证实见过阿威,说当时阿威身穿白色圆领衬衫,前面有泰国国旗花痕,七分军绿色花裤,头戴类似黑色的帽子,帽翼在前。阿威辩称,他在泰国住过两家酒店,但都是自己住一个房间。“我跟几个女孩一起去,但不是同一个房间住。我的房间只有我一个人。另外一家酒店也是我一个人住一个房间。”
至于起诉书中提到的缪斯酒店,阿威称自己是小学水平,不懂英文,不知道酒店的名称。而从泰国离开后,其坐飞机经香港回广州,与露露也见了一次面,声称没有谈到李老板。
此外,阿威申请非法证据排除,认为泰国警方提供的证据未对案发现场发现的DNA和指纹进行鉴定,并声称在云南被捕时遭到便衣警察刑讯,回到广州又被连续审讯。目前,其说法尚待法院进一步审查。
证人证言:男被告多次雇凶杀人未遂
检方提供了一名马来西亚人GO的证言,此人是阿威的朋友。GO称,阿威曾到珠海找他帮忙偷渡到马来西亚,阿威说欠了云南老板一千多万元还不了,得知云南老板去了马来西亚,想在马来西亚将其干掉。
GO说偷渡不行,阿威便用其它途径去了泰国和马来西亚的边境城市合艾,GO的朋友接待了他,只带他到娱乐休闲场所活动。阿威却到处询问在那些场所活动的华人能否找到杀手,GO就叫朋友当晚马上将阿威带回。之后,阿威又说云南老板会去越南,让GO找枪给他,想在越南将其杀掉,GO当场拒绝离开。
案发前阿威在泰国打车时,还曾对泰籍出租车司机刘说想雇请杀手,刘说如果有需要的话可以帮他找人干,阿威说好,让他帮找,他给60万铢。但后来出租车司机刘找不到人,便说自己上,阿威说好,结果后来刘又不敢做。
对于这些说法,阿威全盘否认,并称自己口供中有相似陈述均是侦查机关诱供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