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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网吧拽出儿子 母子相继投江(图)

 2014-04-08 22:07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2

【看中国2014年04月08日讯】4月4日,就读于四川省广元市实验中学的16岁明明(化名)放学后并没有回家。当晚10时许,妈妈在网吧里找到他,两人发生口角。母亲哭喊着:“你上网我管不好你了,那我就去死。”这位悲愤的母亲投入嘉陵江,试图唤醒沉迷网络的儿子。

悲剧并没有停止!父亲孙广明赶到河边怒踢儿子,这名16岁的少年也随即投江失踪。

直至昨日,失踪3天的母子二人仍未找到。

孙广明说:“我老婆跟网吧收钱的人吵过架,跟他说‘娃儿没得身份证,你咋能让他上网。’但是,到了下一次,照样能从网吧里把孩子找到。”

四川华敏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小虎表示:我国《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21条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若违反规定,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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