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4年03月08日讯】有防止虐待长者协会工作人员称,一些内地年轻女子嫁给香港老翁并获得香港居留权后,以离婚方式夺取丈夫的住所。
涉及跨境婚姻的长者受虐案件近年来有增长趋势
今年83岁的罗老伯很希望能找一个伴侣共度余生。在和来自内地的年轻妻子结合的时候,他一度以为,自己已经找到生命中的那个她。
罗老伯和他的妻子在湖南相遇,并在2010年结婚。第二年,他们的儿子出生了。然而,在妻儿拿到香港单程证六个月后的去年某一天,罗老伯的世界崩塌了。
在经历了受虐、甚至在公众场合被羞辱的几个月后,罗老伯离婚了,失去了儿子的监护权,还被驱逐出自己150呎大的公屋住宅。
罗老伯在去年12月被引介至香港防止虐待长者协会。他的故事并不少见。协会表示,去年共有100名长者向该协会寻求协助,而罗老伯是其中最为年长的老人之一。
“罗老伯夫妇之间一开始是因为琐事发生争吵,”协会助理总干事林文超说。“他的妻子抱怨居住环境不好,对钱和夫妻关系方面也发生争执。她每天都会向丈夫大喊大叫。”在罗老伯的朋友和邻居面前,妻子还曾经公开对丈夫的性无能表示不满。
“这令罗老伯感到羞愧和尴尬,”林文超说。“他很害怕出外碰见邻居和朋友。”
香港社会福利署的数字显示,虐待长者的案件由2012年408宗增长至去年的589宗,增幅44%。类似的案件在2011和2010年分别又368宗和319宗。
罗老伯的情况属于精神虐待案例。类似案件由2012年的36宗增长至去年的73宗,数量为2009年以来新高。
林文超表示,协会去年处理了100宗虐待案件,而在以往,每年只会有数十宗案件出现。
在回应《南华早报》的查询时,社会福利署并没有解释虐待长者案件数目增加的原因。署方表示,政府对虐待长者的行为深表关注,且不会容忍虐待长者的任何行为。
在罗老伯的案件当中,他30多岁的妻子获得了儿子的监护权。罗老伯被勒令搬离他们生活的住所。
香港房屋委员会表示,在类似的离婚个案中,获得子女监护权的一方通常会被允许留在原来的住所。
林文超说,许多长者不知道如何寻求帮忙,最后落得无家可归。通过房屋委员会的体恤安置政策,防止虐待长者协会帮助罗老伯找到了一个新的住处。
林文超认为,内地女子嫁给香港长者的主要原因是要获得香港居留权,并夺取丈夫的住所。
在防止虐待长者协会处理过的类似案件中,这些内地女子主要来自湖南和湖北,年龄大多为30多岁。她们的配偶全部是60岁以上的长者,他们居住在公屋,靠福利维持生活。
立法会社会福利界张国柱议员称,将住所判给获得子女监护权的妻子,可以为其提供保护。对于未能获得住所的男方,政府最多只能为其提供约1500港元的租金补贴。
张国柱说,如果有年轻的内地女子向60岁以上的长者表示出想结婚的意愿,这些长者应该想清楚。
林文超则引用电影片名建议说:“色?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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