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流:“415”惊天大案真相(图)

【看中国2014年02月16日讯】古语云:兔性怯懦,穷迫可使其勇;竹性秉直,火灼可令其曲。1962年四川省公安厅所属的“415”劳教筑路支队发生了一起所谓的“中国马列者联盟右派反革命集团”案,就是在饥寒交迫生不如死高压下催生的。此案先后抓捕二百余人,被杀头的两人,被判处死缓无期和十年以上重刑的29人。堪称千古奇冤,万世复盆,至今也没有平反昭雪,冤鬼怨魂还在九泉之下哭泣:谁还我们公义?谁还我们自由?天理何存?良心何在?

“415”筑路支队狱吏说:“劳动教养”要过“三关”。“三关者”,指生活、劳动、思想改造。

“生活关”,就是忍受饥饿,纵然饿死也要无怨言,还得说“社会主义是人间幸福天堂”;

“劳动关”,就是超负荷的加班加点劳动,累死了也要喊“伟大领袖毛主席万岁”;

“思想改造关”,就是在每晚的学习会上痛骂自己、践踏自己,骂得越厉害,践踏得越彻底就是“改造得越好”。

1960年10月内昆铁路停修,“415”筑路支队转调凉山喜德县修筑成昆铁路,到了1961年4月又转调到四川广元地区修筑广旺(广元至旺苍)铁路。此时正值所谓的“自然灾害”。我们53斤的月粮食定量骤然降到42斤,实际吃到肚里的不足35斤。在那个“米贵如珠”的岁月,黑市粮食每斤高达人民币五元,纵是一斤红苕、南瓜也卖到一点五元人民币。我们每月的“工资”扣去12元的伙食费,刚好可买一斤黑市粮。

饥饿,可怕的饥饿;扑杀,残忍的扑杀。这时我们都是已有四年“工龄”的“教民”,大家对“摘帽”或“解教”已不感兴趣,成日所关注的是如何填饱肚子,不受饥饿熬煎之苦。于是劳教队出现了许多怪异现象:一是不少人纷纷将自己值钱的衣被或手表,拿去向驻地四周的老乡换取食物;二是贿赂炊事员以便在打饭时能照顾一下;三是凡家里有食物寄来的难友,每日出工必须背在身上,纵是晚上睡觉也得抱在怀中,否则立刻不翼而飞;四是非正常死亡时有发生,而且多是心理衰竭的瘁死;五是出现逃跑潮,本人也是其中一员。

为此,筑路支队在管理上进入了空前的残酷残忍:批判斗争,捆绑打吊,带铐砸镣,每天都有。我是全中队著名的不怕捆,不怕吊的好汉:衣服换馍偷粮食,外加生吃猪肉活吞鸡。当我把自己衣服换完吃掉后,出于报复便专偷干部的衣服去换。一次落马被捆绑打吊整整一天(至今天阴手臂还阵阵麻痛),第二天照干不误。我们中队最先逃跑的是张先痴(南充市文联《嘉陵江》文艺编辑)、周茂其(巴中市人行干部),他们从天津取道准备偷渡香港,后被逮捕归案分别判处10年、15年有期徒刑。我于1961年春未夏初砸铐逃跑,行至广元市被抓捕,关于集训队小监。

何谓“集训队”?这是毛泽东和他的追随者蔑视人权的又一“重大发明”。他们发现纵把这些异类关进监狱,并不能得到“改造思想”的效果,于是采取分化瓦解,以人治人和队中设队,监内设监,双管齐下的手段。
首先他们把劳教分子分为“左、中、右”三大类:

一,所谓积极接受改造的,即那些失去人格与尊严,专视检举发打小报告,企图用别人痛苦去换取提前“摘帽解教”;

二,一般接受改造的,指那些既不反抗,也不卖命,但在劳动与生活上也任劳任怨,即所谓中间派;

三反对改造的,指那些不向政府靠拢,从不打小报告,坚持个性与人格尊严的反对派。

在反改造分子中又分为三类:(1)即经过批斗愿意悔改认错的;(2)虽未悔改认错但能争取转变的:(3)坚持反立场的死硬派。

一、二类作为“反面教员”留中队继续改造,以警示其它“教民”;第三类送支队直管的集训队“改造”。

何谓集训队?集训者集体管束,出工有武警押着,晚上睡觉有武警看着,大小便有武警跟着。这样他们还嫌不能折磨人和侮辱人,又专门设置了小监。顾名思,即单关牢房。

被关押的人不劳动,月定量22斤,每日八两,吃住拉撒,在一个屋子里。人是群居动物,把你单独隔离关押,既不能吃饱又不见阳光,还无人说话交谈,可想而知是一种什么味道?

1961年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了七个人大会,对毛泽东极左的革命路线进行了初步的清算。不久苏共21次党代表大会开幕,除继续揭露批判斯大林残暴专横的罪行外,还肯定了南斯拉夫马列主义联盟,使铁托回到了“共产主义大家庭”。一时,大家思想有所活跃,对“大跃进”、“大炼钢铁”、“人民公社”所造成的饥饿表现出极大的不满,认为中国“三年根本无灾害,全是人为原因造成”,“中共太残暴”,“毛泽东是斯大林第二”,“社会主义社会没有民主自由”,“无产阶级专政没有人性”,共产党应向全国人民清罪,毛泽东应引咎辞职,中国共产党应学习南斯拉夫铁托,把一党专政的共产党更名为“马列主义联盟”等等。

时有难友周居正,一个1945年就参加地下党。1957年在党“整凤运动”中,被划为“极右”,开除公职送“劳动教养”。这种打右派的痛苦经历,加上他早年追求的理想,也就是中共经常所批评的许多老革命是带着民主主义理想参加革命的。他们心中向往的并不是毛泽东的一党专政的社会主义,是自由民主!

在暗无天日的“劳动教养”中,他在日记上写道:“毛泽东以流氓无产阶级领导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不是...,而是专制独裁的...。在中国要实行的社会主义,要领先中国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的先觉分子,...实行国家和民族独立;建立民主政治,保障人民权利和国家制度;发展经济建设,实现国强民富,建设民主、富强、独立的中国”。

可這段精僻的见解便成了“中国马列主义者联盟右派反革命集团”的“纲领”,也是周居正被杀的“证据”。被杀的还有同队难友杨应森,中共党员,解放军中尉,最早提出还政于民和军队国家化,反对党指挥枪。

几十年后的今天来看,可见周居正和杨应森不愧为时代的先知先觉者。他是以生命殉葬了自己的理想,一代中国知识分子的悲剧。他们不屈不扰、前仆后继地追随中国共产党,以为找到了献身的依靠,但在毛泽东领导下的这个“革命”,却无法容忍民主自由的思想火花,把他的儿女非要冷酷无情地置于死地不可。更为痛心疾首的是,这个震惊全国的冤案,直到此时此刻还未得到昭雪!可痛也夫!可耻也夫!

难友王景(原一机部重庆供应站科员,大学生)在作了一翻深研中国前途命运后提出:“中国应该运用苏联的社会主义制度,南斯拉夫的方法,美国的科学制度”。这个极其折衷的“修正理论”,不但没有立足之地,他竟活活被打死于“415”支队101中队。

人是有思维的动物,随着客观的变异而变异。一些右派“教民”,由于经受不住苦难的折磨,更经受不住“立功受奖”提前“解教”的诱惑,自觉志愿极为无耻廉价地助纣为虐,充当酷吏的搜山狗。原南充市公安处法医错划右派姚起凤就是这么一个人。他为了“立功”,立即向中队作了检举,说有一个“反革命”组织,在积极发展成员,伺机准备暴动,还列举了几十个人的名单。

这还了得!不是公然造反吗?

中队立即向大队报告,大队立即向支队报告,支队立即向劳改局报告,劳改局立即向省厅报告,省厅向公安部报告。一级一级编造,一级一级加码,最后定为全国“惊天大案”!

为了利于“破案”,抓住“证据”,公安厅以姚起凤作为特勤人员,叫他打入根本不存在的“中国马列主义者联盟右派反革命集团”里面搜集材料。

大约在1962年11月,四川省公安机关突然在筑路支队宣布戒严,一次抓捕了近200多名右派,全戴上械具关入戒备森严的集训队。接着在各中队召开杀气腾腾的大小会议,号召全体劳教人员“自首坦白,检举揭发”,搞人人过关。整个筑路支队一片红色恐怖,风声鹤戾,人人自危。对被认定的几十名骨干分子,日夜刑讯,迫其交待。不少人打得遍体鳞伤,体无完肤。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关押审讯,最后按照逼供信的原则结案,对供认的或基本供认的定为“反革命”成员,再经中共四川省政法党组批准,由省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有69名难友被送进了监狱。

后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这69名被捕人员中有23名“罪犯”被判处重刑,其中死刑2人,死缓3人,无期4人,有期徒刑14人。现将其中重判的23人名单简介公布于下:

周居正  原中央第七中级党校教员。大学文化程度。四川合川人,38岁(判处时,以下同)。49年前参加地下党,后失去组织关系,1948年被捕,关押在白公馆监狱,1949年11月脱险。1957年被划为右派分子送四川省劳改局“415”筑路支队劳教,1961年解除劳教、留队就业。1962年7月被拘留、1963年2月被逮捕,1963年11月被死刑,1964年3月被杀于四川省永川县。1985年其妻提出申诉,1999年被驳回。其妻继续申诉,未立案。

杨应森  原解放军沪州步兵学校教员。四川岳池人,33岁,1966年11月22被判处死刑,提出上诉,被驳回,于1964年3月被枪决.

魏昭  南下干部.原重庆九龙坡区政府副科长,共产党员。湖北均县人,36岁。(1980年复查,属于错划右派,予以改正)1963年11月5日被判处死缓.1983年、1986年省高级法院两次驳回其申诉,向最高法院申诉,置之不理。2001年1月因病去世2005年3月其妻提出再申诉,未立案。

陈仲伟  原(重庆)西南设备安装公司工人,四川巴县人.30岁。1958年被划为坏分子,劳教,1962年5月解除劳教.清放回家,1963年11月5日被判处死缓。
廖廉康  原简阳机制砖瓦厂医生.四川荣县人,35岁,1963年11月17日被判处死缓。

冉茂涵  原长寿县小学教员,四川酉阳人,44岁,1963年11月7日被判处无期徒刑。

彭恢荣  原健为县粮食局、区供销社会计。四川健为人。32岁。1962年4月清放回家1963年11月6日被判处无期徒刑。

杨全松  南下干部  原西南炮校、重庆炮校参谋、教员,旺苍县人民银行干部。江苏溧阳人,31岁。1963年11月16日被判处无期徒刑。

朱文安  原社会职业不详.四川什邡人,50岁。1958年被劳教.1962年清放回家,1963年12月15日被判处无期徒刑。

傅汝舟  原省建工局、省城市规划设计院干部.大学文化程度,四川汉源人,38岁。1963年12月15日被判刑20年。提出上诉,1964年1月5日维持原判。
袁进修  原万县师资训练班学员。染平人,31岁,1963年2月15日被判刑20年。

李玉平  南下干部。原屏间山县粮食局干部,青年团总支书记。上海人,31岁(1980年复查:属于错划右派,予以改正)1963年11月16日被判刑20年。1981年被驳回申诉,2003年再申诉,2005年6月再次被驳回。

彭福志  地下党员。原铜梁县委农工部副部长。铜梁人,38岁。(1980.9复查属于错划右派,予以改正)1962年清放回家,1963年12月16日被判刑20年。1984年申诉,未立案。1989年因病去世。1999后、2005年其近亲属提出再申诉,未立案。

熊绍武  转业军人,原秀山县合作联社采购员。秀山人,30岁。1960年清放回家。1963年12月16日判刑20年。

王景  原一机部重庆供应站科员。大学文化程度,达县人,35岁。1963.12.16判刑18年。劳改中因工伤事故死亡。

费宇鸣  原江油县人民银行干部,大学文化程度。成都人,33岁。(1980年复查:属于错划右派,予以改正)1963、11、17判刑15年。1981年申诉,被驳回。2003年再申诉,2005年6月再次被驳回。

陈民国  原涪陵县民办小学教员、大学文化程度。涪陵人,33岁。1959年劳教,1963年12月17日被判刑15年。

梅明春  原江北县小学教员。江北县人,50岁。1963、12、17被判刑15年。
陈彦  转业军人。原平武县粮食局干部。贵州大方人,34岁。(1980年复查错划右派,予以改正),1962.6清放回家,1962年12月17日判刑年。

20、朱梦波  转业军人。曾在华阳干部疗养院任助理医生,后在成都开业行医。江苏无锡人,33岁。1958年被劳教,1960、11被判处管制3年。1963年2月被捕,1963年12月18日被判刑10年,提出上诉,被驳回。1965年提出申诉,没有答复。

21、陈有为  原武胜重庆小学教员。武胜人,31岁,1957年被为右派(1980年复查,属于错划右派,予以改正)送农村监督劳动,1966年到内蒙,被“捉回”。1961年劳教,1963、2被捕,1963、12、18被判刑12年。提出申诉,1981、8、24省高级法院再审判决:宣告无罪。

22、朱世臣  新都人,26岁。原西南师范学院学生,被划为右派、劳教。1962年清放回家。1963年新都县法院判刑13年。

23、谢友树  射洪人,33岁,转业军人,1955年在重庆被收容。1958年劳教,1963年广元县法院判刑8年。

二、劳教队所在地法院加刑5名
吴建章  内江县法院加刑8年。
贺少真  广元县法院加刑10年。
管光荣  广元县法院加刑10年。
魏登高  荣山县法院加刑10年。
杨福民  荣山县法院加刑10年。

三、由当地公安机关管制(17名)、劳教3名等处理共41名
筑路支队:李朝富、朱绍文、黄光明、周志坚、邓先基、殷立万。
永川看守所:胡荣光、周荣华、陈云武。
永川茶场:谭国仁、焦德润、易永康、刘大学、钟克勤、张国中、李治民、杨兴寿、李才义(另案处理,现已平反)
荣山煤矿:陈昌辉、陈光裕、谢永昌、范通才(因另案被捕)
芦山苗溪茶场:李平扬、马国才
秀山县:舒顺德
达县:任明晃
灌县:汤从田、魏兴志、郭福良(农民)姚凤起(免刑)
健为县:刘华年
松潘县:唐永禄
河南镇平县:陈同瑞、杨温友
陕西原县:余运中
吉林省××县:李海龙
灌县唐崇才、邱福明等

“往亊微痕”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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